制伏你的舌頭(雅三1-8)

文/廖玫瑰

說話是我們與人溝通及表達的最常用方式。有人認為「能說會道」對關係建立相當重要。很多人相信,被同學誤會、與同事爭執、被客戶責罵,甚至與家人關係不和睦,一定是自己不太會說話。耐心聆聽和好好表達的確非常重要,但還記得快聽和慢說是慢動怒的袐訣嗎?

妻子見丈夫愁容滿面,關心一句,得到的回應卻是:「和你說有甚麼用?你又幫不上忙!」類似「你沒用」、「沒見過你這麼笨」的背後又豈止是不會說話或沒有溝通技巧?這可能反映我們的價值觀、比較、判斷,甚或信念。女孩子第一次約會,精心打扮,父親看見就說:「為甚麼你穿得像妓女?」理性上她知道父親傳統保守,並無惡意,但那句話像一把利刃深深刺在心上,讓她無法釋懷。

舌頭與地獄

這段經文的作者用了頗長篇幅說明舌頭的可怕!它體積雖小,卻威力無窮!作者用兩個比喻說明「小」控制「大」,並帶出「小」也能毀滅「大」。縱使遇上狂風暴雨,小船舵仍能轉動大船;小嚼環同樣能調動正在奔馳的快馬。若舌頭不受控制,就如筆者早前的文章〈當生氣被魔鬼利用……〉,它可帶來毀滅性災害。舌頭在百體中最小,卻能說大話,最小的火能燒燬最大的樹林(參雅三5)。

作者再用四個令人絕望的形容描述舌頭——火、罪惡的世界、不止息的惡物和害死人的毒氣。舌頭能污穢全身、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裏點着的(參雅三6-8)。

火、罪惡、惡物、毒氣、污穢、地獄,再加上「不止息」,它的禍害直到永遠!還有更黑暗、更狠毒、更蛇蠍的東西嗎?我們的舌頭就是這樣!神所造的萬物都可被制伏,也已被人制伏,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參雅三8)! 要傷人還是造就人?

舌頭有很強的破壞力,不論有心或無意,它帶來的傷害難以估量。語言暴力充斥我們的生活,每個人都有被傷害的經驗。你還記得誰曾說了甚麼話傷害你?那句話雖然早已成為過去,但不是一直纏繞你心嗎?有指曾受暴力的人,長大後很容易以暴力對待他人。暴力是透過學習得來的。不管肢體或言語暴力都傷害他人,甚至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魔鬼最擅長用舌頭毀滅我們、我們的家和我們的教會。當心你說話的威力,它可以「殺死」一個人,也可以造就一個人。

你受過的傷害痊癒了嗎?有否向神傾訴,求主醫治嗎?你有帶着傷痕傷害別人嗎?這樣只會讓更多人加入彼此傷害的行列!神的心也被我們傷透了!靠着耶穌的寶血和天父上帝的慈愛,你的傷害得着醫治了嗎?你的舌頭能在主愛中被制伏嗎?

(作者是教會傳道人)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88期(2024年4月號)

信心與行為(雅二14-26)

文/廖玫瑰

虛的相信

在雅各書一章26 至27 節的分享文章中,筆者以「自欺的陷阱」為題,帶出虛的「聽道」和「虔誠」是無力、無果效、無價值、空洞和徒然的。和合本修訂版聖經將「虛」譯作「徒然」。延續上次的分享,今天雅各讓我們明白第三個「虛」——相信。

記得年少時團契常常討論信心與行為。一方面保羅教導因信稱義,得救是本乎恩和因着信,不是基於我們的行為(參弗二8-9)。雅各卻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參二17),他還將亞伯拉罕獻兒子為祭作例子,說明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參二24)!保羅與雅各提出的難道不相矛盾嗎?

銀幣的兩面

原來信心與行為就像銀幣的兩面,根本談不上矛盾,並且缺一不可。人若單有信心,他的生命是死的、虛的(參二17、20);缺乏行為的信徒展現未被改變的生命。好行為當然並非人能得着拯救的原因,但生命改變是我們得蒙救贖的明證。

我們可單講相信嗎?但連鬼魔也「信」有神(參二19)!難道鬼魔也能與救恩扯上關係?若一個人的相信只停留在知識上,沒有悔罪、改變、和好及建立關係,他並未讓神成為救主,也非生命的主宰,這種相信就是虛的相信!雅各說:「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給我看。」(參二18)若沒有相應行為,如何看見他的信心呢?信心沒有行為,就如身體沒有靈魂(參二26),行屍走肉,看似活其實是死。你認為沒有行為的信是真信嗎?

若單講行為(參二18),亞伯拉罕的行動是殺愛子獻上為祭,妓女喇合的行動是甘冒生命危險拯救敵人。一個殺愛子,一個救敵人!單從外顯行動能看出和說明甚麼?雅各指藉行為顯信心(參二18)是不能的,我們很難從外顯行為判斷人是否真相信神。

成為祝福

試圖以好行為稱義是錯,試圖戴上「蒙恩罪人」的帽子明目張膽活在罪中也是錯。信心與行為二而為一、互為表裏,信心之父亞伯拉罕與妓女喇合就是明證。

只是口頭說相信,卻沒有相應行為,是沒有益處的(參二14),信了也徒然!自己依然沉淪、被捆綁,仍舊是罪的奴僕,沒有自由、醫治、釋放、亮光和盼望,既不能救自己(參二14),也不會成為別人的祝福(參二16)。惟有當信心與行為相輔並行,行為才得以成全(參二22)。

你看到雅各的着緊嗎?他非常強調信心若沒有行為便沒有益處(參二14、16),且是死的(參二17、20、26)。這樣的人是虛浮的人(參二20),所作的都是虛空、徒勞、枉然和沒有果效的。

撫心自問:我真相信神嗎?我的生命能被神改變嗎?我是別人的祝福嗎?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月刊總186期(2023年12月號)

自欺的陷阱(雅一26-27)

文/廖玫瑰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6-27)

自以為

你認識一些「自以為是」的人嗎?你是否其中一員?你按甚麼準則判斷?雅各的對象是「自以為虔誠」的信徒(參一26);既說「自以為」,代表他們並「不是」這樣的人,其虔誠是虛的,是欺哄自己的心(參一26)。虛的虔誠是無力、沒果效、空洞、沒價值。「虛」亦可翻譯作:徒然。

「自以為」說白了就是自欺。「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六3)「以為」這兩字,攔阻了多少人的成長和學習的機會!古希臘政治家狄摩西尼(Demosthenes)曾言:「沒有任何事比自欺更容易,因人總相信自己所希望的。」

虛的虔誠

「聽道」固然重要,但「單單聽道」卻可能「自己欺哄自己」(參一22),若不「行道」是毫無益處,對生命沒影響,聽了也是枉然。真實的信仰,是對神自然生出一份敬畏而真誠之情。面對初期教會很多「掛名信徒」,雅各語重心長地指出,成長並非只停留在言語上,乃要有相應行動。神是用真道生我們(參一18),單單聽道並不能讓我們生命成長,這樣的生命是「虛」的,聽道的「虛」在於不「行道」!

你認為虔誠的信徒會有甚麼表現?出席聚會、勤讀聖經、常常禱告、多多事奉?法利賽人這樣禱告:我不勒索、沒不義、不姦淫、既禁食、又捐十分一、不像稅吏(參路十八11-12)。耶穌告誡門徒要防備文士,他們愛在街市問安、愛坐高位、愛作很長的禱告……(參路二十45-47)

原來,「虔誠」的虛在於「只有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參提後三5)!道是聽了,也實在行出來;然而,在父神面前的虔誠是「清潔、沒有玷污的」(參一27)。要留心,我的事奉是否做給人看?為得美名、坐高位?請不要欺哄自己的心(參一26),心眼瞎了,內裏的黑暗沒有比這個大!要留心,天父也看我們的心!

察驗不要自欺

「真實的虔誠」不單是有知識、宗教熱情、敬虔外貌……出席聚會、讀經禱告、退修禁食、委身事奉也非保證。自欺最嚴重的地步,是難以自我察覺,雅各提供一些準則,好讓我們能自我察驗。當我看見有困難的孤兒寡婦卻袖手旁觀(參一27)、當我的工作生活與世界同流合污(參一27)、當我不禁止舌頭口出惡言、讓嘴唇說出詭詐的話(參一26),我就該警惕:不要自欺,誤以為自己是虔誠了!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月刊總180期(2022年12月號)

〈保護弱勢者(出二十二21-27)〉

文/譚廷蔚

根據樂施會的資料顯示,2020 年香港貧窮人口高達 165.3 萬(政策介入前),貧窮率達 23.6%,數字乃歷年新高,情況令人憂慮,而香港也是各先進國及地區中,貧富差距最大的。樂施會相信一個城巿的成就,不應建築在對經濟最底層的剝削之上。在一個較公平的社會,任何人都不應被摒在成長、發展和繁榮之外。

困苦人的保護者

出埃及記二十二章21 至27 節正是神為了保障社會上貧苦無依的弱勢羣體所訂立的律例典章。神以第一身出現(參二十二23、25、27),因祂以自己為這些困苦人的特別保護者。經文中提到四類需保護的人:寄居的、寡婦、孤兒和貧窮人,而法制的訂立若能充分保護這些人,就是公平的。

「寄居的」是指一個人,無論是單獨或和他的家人,因戰爭、飢荒、瘟疫、流血罪等,離開了其村莊和部落,到別處尋求庇護和逗留。這些寄居的,就是在以色列羣體中長期居留的外國人,惟除了這裏的法令外,並無其他法律保障的權益。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欺負及壓迫寄居者,因以色列人也曾在埃及作過寄居的,他們知道和親身經歷過寄居者所受的欺壓(參二十二21)。

「寡婦、孤兒」是指沒有丈夫或父親的人,他們已沒倚靠,生活得不到保障,所以神吩咐子民不可欺壓他們,因祂保證會聽他們的哀求,必定回應那些欺壓他們的人,用敵人侵略的刀毀滅欺壓者,使他們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成為孤兒(參二十二22-24)。

「貧窮人」是指經濟上有困難者,他雖沒經濟能力,但也有相等權利。借錢給貧窮人是給他援助,而非經營生意,故不應趁機牟利,且應以人道理由作考慮。貧窮人借貸,通常把自己當為貴重財物(通常是衣服)給債主作抵押品,以保證他到時還款,這「衣服」是指一種闊大長方形的斗蓬,是窮人在夜間當作氈用的。「他拿甚麼睡覺呢?」(出二十二27)原文直譯是「他睡在甚麼裏面呢?」因這衣服是貧窮人唯一的財產,所以債主應在日落前歸還。

神是滿有恩惠的

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可虧待這些弱勢者是源於祂的屬性——恩惠(參二十二27),這屬性顯出祂是一位憐憫人的神,所以神的選民也必須以恩惠待人,有義務保護弱勢者。而且,「我民」(參二十二25)表示以色列人與神有立約關係,這種盟約關係亦禁止他們欺壓別人。

身處貧富差距最大的地方,身為神的子民,我們有義務保護弱勢者得到生活的保障,而不是以欺壓手段從他們身上牟利,因神是有恩惠的,祂要透過我們顯出祂的恩惠,且神是公平的,祂必會按我們所行的報答我們。

本文章原刊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81期(2023年2月號)

司法公正(出二十三1-9)

文/譚廷蔚

2013年某韓國電影以1981年釜山「釜林事件」為背景,講述22名大學生被指控進行非法集會,因此受到殘酷虐待和拷問,平凡的稅務律師仗義拯救這班學生,為他們辯護。這套電影叫好又叫座,但引發各方爭議,因為它反映國家的司法腐敗。誠然,司法公正是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要素,也是法律的自身要求,其主要目的是要在司法程序和結果中體現公平、平等、正當與正義,讓公義得到彰顯。

律法中的公平原則

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至9節描述司法公正的律法,1至3節是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的演繹,不僅指不誠實,也可能是在壓力之下而作的。這三節經文共五個「不可」,屬於絕對禁止的情況:

一、「 不可隨夥佈散謠言」指不可散布不實或無根據的言論,毀壞他人的名譽,藉以妨礙司法公正;

二、「 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指作見證的人不可與惡人結黨,或屈服在羣眾壓力之下作假證供;

三、「 不可隨眾行惡」是指不可隨從羣眾或社會上有權勢的人作惡;

四、「 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指在訴訟上作見證時不可隨從羣眾轉變,扭曲公義的判決;

五、「 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指在訴訟上不可因是窮人或無權力者而有所優待。

公平的原則甚至引申至法庭上對頭人的牲畜,百姓也當用慈愛與良知對待,不可容讓仇恨存在人際關係上,例如遇見仇敵的牲畜迷了路,基於道德責任一定要帶回給仇敵;對頭人的牲畜壓在重擔之下時,你不要離開,一定要與他一同解決(參4-5 節)。

1至5節的對象可說是百姓,6至9節主要針對司法官員。這裏所指的「窮人」不僅指階層,而是指經濟狀況,司法官員不應在訴訟上袒護窮人,也不可藉制度欺負人,扭曲公義的判決。要遠離謬誤的事,不可殺害無辜人和義人,因為神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不可收受賄賂,因它能弄瞎明亮的眼目,扭曲了無辜人的說話。不可欺壓寄居者,因以色列人曾在埃及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感受。

為上帝秉行公義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常聽聞妨礙司法公正的事,有些人往往因為恐懼或個人利益而做出影響司法公正的行為。聖經提醒我們,神的子民不可因羣眾壓力、攀附權貴或袒護弱勢而作虛假陳述或不實見證,扭曲了公義的判決。百姓或為官者都應不偏不倚地呈現事實,以彰顯公義。最重要的是謹記神會施行審判,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與其懼怕受權者,倒不如懼怕賦權的上帝更為上算。

 本文章原刊載於《傳書》總183期(2023年6月號)

只要信(雅一5-11)

文/廖玫瑰

雅各書開宗明義道出我們會落在「百般的試煉」中(參雅一2)。「試煉」(peirasmos)原文與魔鬼的「試探」是同一字,如魔鬼試探耶穌(參路四13)。魔鬼誘惑我們,是要藉我們的軟弱叫我們跌倒、得罪神、遠離神。叫萬事互相效力的主,容讓試煉臨到我們,讓我們的信心,經過試煉生發出忍耐的性情(參雅一3),堅持到底,成全完備,毫無缺欠(參雅一4)。

在實際生活處境,面對困難衝擊,我們如何分辨,哪些是從神而來的試煉,叫我們成全完備?抑或是從那惡者而來的試探,叫我們軟弱跌倒?

你認為人或跌倒或成長,主要是因外在環境因素嗎?又或:你認為叫人能勝過試煉,站立得穩的原因是甚麼?

憑着信心——求神

耶利米先知一生忠心事奉,卻飽受痛苦逼迫,甚至生命也受威脅。他服侍主長達40 年之久,經歷五個王,深知猶大的結局是滅亡,仍然不放棄責備勸誡。耶利米哀歌記載,因百姓剛硬、不肯跟隨神,耶利米極其痛苦,被稱為「流淚先知」。他親眼目睹耶路撒冷被毀,同胞被擄(參哀一1-5)。然而在生命最低潮,他仍然說:「我想起這事,心裏就有指望。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祂的憐憫不致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祢的誠實極其廣大!」(哀三21-23)

耶利米傳講神的話,卻被囚、無水、陷在淤泥,性命堪憂(參耶三十八6)。是甚麼讓耶利米不被擊倒,反仍存盼望?他所持守的是甚麼?先知堅定相信,他的神有諸般慈愛,祂的憐憫不斷絕,他所信的神,每天都有新的恩典,祂的信實極其廣大!

雅各書的作者同樣教導我們,在試煉中「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雅一5);並必須存着信心祈求,因心懷二意,心存疑惑,風一吹草一動,必定再度搖擺,這樣的人不要想在主裏得着甚麼(參雅一6-8)。

不相信神,又如何求神呢?即使求了,心能安穩嗎?「求卻不信」的結果,就像被風吹動的波浪,不斷翻騰。

憑着信心——向神求智慧

舊約學者黃天相說:「智慧的觀念不是解釋我們人生的問題,也不是解決我們的困境。猶太人所講的智慧,是面對不同環境,指導我們保持正確的態度去實踐信仰。」

求主賜我們智慧(參雅一5),分辨哪些是可以改變,哪些是「即使用性命」也必須持守的。苦難試煉都是短暫的,無論升高,無論降卑,人生在世自然如此,這些都要過去。正如草枯乾,花凋謝,美容消沒,富足衰殘,日出日落,風往南颳又向北轉,能享受、能喜樂,都是從主而來的智慧和恩賜(參雅一9-11)。

(作者是教會傳道人)

本文章原刊載於《傳書》總174期(2021年12月號)

詩篇巡禮二:靜默與讚美(詩六十五)

詩篇六十五篇的第1節,如果按照原來的希伯來文,我會譯作:

  在錫安的神啊,

    要向祢獻呈靜默、讚美。

讚美的深度

「靜默」怎會和「讚美」放在一起?「讚美」不是應該好像這首詩最後一節所說:「歡呼歌唱」嗎(參 13 節)?所以許多學者及譯本認為原文的「靜默」沒有意義,於是將名詞「靜默」修改為同字根動詞的分詞;再將動詞「靜默」理解為「等候」;又將原應是神稱呼的一部分的「在錫安」,理解為「在錫安這地方」或如《和合本》的「錫安的人」,整句頓變成:

  「神啊,錫安的人都等候讚美祢」(《和合本》)或

  「神啊!在錫安城裡,人們都在等候要頌讚祢」(《新譯本》)(註)

事實上,「靜默」和「讚美」放在一起是非常有意思的。可以說:沒有了「靜默」,「讚美」是沒有深度的,甚至不是真正的「讚美」。就好像有些人很容易說「感謝神」「讚美神」「哈利路亞」,卻不是真正在讚美神。

首先,當我們體會到有一些聲音會「被靜默」—— 不是想靜默的,而是在神面前不得不靜默——我們才能讚美神。本詩的第 7 節我會這樣翻譯:

  祂平息洋海的咆哮,

    就是當中巨浪的咆哮;

  萬民的喧嘩也一樣。

「洋海的咆哮」「巨浪的咆哮」用來比喻世人在魔鬼的鼓動下,對神和祂子民的攻擊,所以平行句用的是「萬民的喧嘩」。這些攻擊由伊甸園開始到今日都沒有停止過。

外憂內患的咆哮

基督信仰在今天受到空前的攻擊,我們看見伊斯蘭國將基督徒斬首;難民船上的穆斯林將基督徒丟下海去;敘利亞的基督徒被滅族;以伊斯蘭教為主的國家中基督徒受到迫害;中國要加強對宗教,特別是基督教的控制等等。另一方面,基督教文化在世上的影響力似乎節節敗退,加拿大這個原本深受基督教文化影響的國家,不但同性婚姻合法,更要推行娼妓合法、大麻合法、安全吸毒等等。

不單教會以外,教會之內亦出現種種問題:聖經的解釋被扭曲、政治問題造成分化、異端、傳道人操守出問題等等。這些情況有些看似遙遠,有些已經在我們當中;就算暫時不需面對,但在我們記念遠方的弟兄姊妹時,或許終有一天,香港也都要面對。在那個時刻,我希望大家仍能謹記詩人在這裡所寫的:我們的神是「在錫安的神」。

心存敬畏的靜默

原文中,「在錫安」應視作神稱呼的一部分較為合理,而不是指在錫安的人。神是那位「在錫安的神」,這不是說神只是位山神、土地之神,甚至不是說神只是以色列的神,而是要表達神是在錫安坐著為王的神。

在錫安坐著為王固然是指祂是祂子民的王,更是強調祂是為祂的子民掌管整個宇宙。正如第6節所說的:祂是以自己的力量建立眾山,滿有能力的神。我們雖然面對咆哮和喧嘩,卻可以在咆哮和喧嘩中觀賞神的作為。因為咆哮、喧嘩在神面前都要靜默,住在地的四極的人都要因神的工作肅然起敬,心存敬懼。

最終是神自己要平息世間的咆哮和喧嘩,這點正提醒我們:毋須對世間那些我們改變不了的情況或環境無奈,甚至用不正當的手法表達不滿,而應帶到神面前,懇求神出手,靜心觀賞神的作為。

當然,如果神給我們有位分、有能力,自然不能袖手旁觀。

這篇詩還提到其他為何要懂得靜默才能讚美的理由,因篇幅所限,只能分享到這裡。

(作者是播道神學院副院長兼教務長,近著有《帖撒羅尼迦後書:持守作工,候主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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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讀者可參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NET) 對這句的註釋。

詩篇巡禮三:主是唯一指望(詩三十九)

CP1620008

這段日子,只要討論到香港的政治問題,社會撕裂、家庭及朋友關係破裂,教會內不同意見的弟兄姊妹未能好好對話,這些情況屢見不鮮。詩篇三十九篇中詩人所經歷的,也許有助我們在表達立場、或有所行動前,先預備好必須有的心態。

避免在言語上犯罪

詩人一開首就這樣說:
我曾說:
「我要謹慎我的言行,
免得我舌頭犯罪。
惡人在我面前的時候,
我要用嚼環勒住我的口。」(1 節)

詩人面對惡人時,緊記不讓自己在言語上犯罪。「我要用嚼環勒住我的口」就像用套套籠動物的口,不讓牠發聲。詩人極力壓抑自己想發聲的衝動,害怕一張口就會在言語上犯罪。人的確在憤怒時很容易控制不了辱罵對方,甚至將對方非人化,斥為「曱甴」、「狗」,更甚者咒詛對方全家,這些都是在言語上犯罪。所以詩人接著說:

我默然無聲,
連好話也不出口,(2a 節)

心中不快不能宣洩,自然情緒不佳,見惡人而不出惡言已是難得,好話說不出口也屬正常。然而,情況持續下去,終會出事。近期的社會情況,就讓一些平日內向,不善表達,亦不敢參與街頭行動的年輕人情緒崩潰,要見精神科醫生。沒嚴重至此的,也可能像詩人一樣:

我的愁苦就發動了。
我的心在我裡面發熱。
我默想的時候,火就燒起,
我便用舌頭說話:(2b- 3 節)

詩人終於忍不住,「我的愁苦就發動了」,《新譯本》譯作「我的痛苦就更加劇烈」,意思更加清楚。「我的心在我裡面發熱」很明顯不是說熱心大發,而是「怒火中燒」。「我默想的時候」中的「默想」原意是低沉的聲音,《和合本》及許多其他譯本理解為:人在思考時自言自語的樣子,故譯作「默想」,但這裡可能指詩人怒火中燒,按捺不住口中嘰哩咕嚕。

詩人忍不住要發聲,對象卻不是那些惡人,而是

耶和華啊!(4a 節)

內容也不是那些惡人,而是他自己:

求祢叫我曉得我身之終,
我的壽數幾何,
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長。(4b-d 節)

認清人生有限

詩人一開始就求神讓他體會自己生命短暫。詩人不是不明白,而是求神不要讓他停留在知識層面,要能深切體會。生命短暫與他面對惡人有甚麼關係?

相信詩人渴望深刻認識到:許多事情不是他可以解決的,有些甚至在他離世之前都未能解決。所以他在第 6 節說:

世人行動實係幻影。
他們忙亂,真是枉然;
積蓄財寶,不知將來有誰收取。

最後一句的「積蓄財寶」原文沒有「財寶」一詞,句子是「積蓄不知誰來收取」。人可以積蓄權力,甚至今日所說的自由、民主。詩人體會:人忙亂地行動,難有實質果效,即使有短暫效果,自己可以力保不失,卻會被後來的人一鋪清袋。不同國家在歷史發展上都有實例,就如革命推翻一個獨裁者,換來的是另一個獨裁者。

詩人不是甚麼也不做,而是明白到自己不是救世者,亦做不了救世者。如此,就算見不到即時果效,又遇到挫折時,我們也毋須灰心無奈,甚至以言語、行動等暴力,來發洩心中悲憤。

認清人皆有罪

此外,詩人也希望自己能體會每一個人都是罪人。

祢因人的罪惡懲罰他的時候,
叫他的笑容消滅,如衣被蟲所咬。
世人真是虛幻!(11 節)

人人都要面對神的審判,這固然是一個提醒。我們不是審判官,就算人間的法官也不是終極的審判者,只有神是。神會在歷史裡和最後的審判中,審判世人。但更重要的是,詩人體會到自己也是罪人:

求祢救我脫離一切的過犯,(8 節)
求祢把祢的責罰從我身上免去;
因祢手的責打,我便消滅。(10 節)

詩人明白自己也要面對神的審判。在指摘他人之前,也須自省:我在這事上有甚麼責任?我有否偏見?在指摘警方暴力之前,也要自問為何不同時指摘示威者的暴力?在指摘他人支持暴力、破壞社會安寧之前,要自省是否真如對方所指,是既得利益者,只想舒舒服服過自己的生活,香港一有動盪,就想著移民他方,完全不去安靜思想神有否交付使命?

認清唯一盼望

最後,詩人最大的體會是:面對惡人,最終的盼望不在自己,只在乎神。

主啊,如今我等甚麼呢?
我的指望在乎祢!(7 節)

詩人要讓自己安靜地觀看神的作為:

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祢,
我就默然不語。(9 節)

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祢」原意是:「祢就是那位工作的」。是屬乎神在歷史上的工作,才能永存。詩人在回應惡人前,第一件事是來到神面前向祂傾心吐意,這並不是「唔使做嘢」,因為來到神面前是一切行動的基礎,亦是最重要的行動。

(作者是播道神學院副院長兼教務長,近著有《帖撒羅尼迦後書:持守作工,候主再臨》。)

只管站住看(出十三17 – 十四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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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學測試中,有個圖案從某點看就像凸出來的樓梯,看到的是樓梯面,惟同一圖案,調整眼光再看,它卻是凹進去的樓梯底。人生亦然,我們有時需調整一下焦點,就會得到不一樣的結論,關鍵是會否只固執地看。

 

神的保護與同行

出埃及記十二章記載,以色列人守逾越節後,連夜起程往疏割(參十二37)。因恐怕百姓遇見戰爭而後悔,就回埃及去(參十三17),神帶領百姓繞道而行,走紅海曠野的路(參十三18)。以色列人從疏割起行,往曠野邊的以倘安營(參十三20),而耶和華以雲柱、火柱帶領他們(參十三21-22)。雲柱、火柱不單證明神的同在,也證明祂的顯現、引領、保護及同行(參十四19-20)。

另一邊廂,法老雖容許以色列人離開,但後來改變主意,親率埃及精銳部隊追趕(參十四5-7)。其實這追趕行動是由耶和華主導(參十四8),在較早前已宣告(參十四4),就像法老拒絕順服神大能的作為一樣。

 

站定看神的作為

以色列人雖滿有信心地離開,但在巴力洗分給追上,他們見埃及追兵逼近就甚懼怕,並向摩西發怨言(參十四9-12)。摩西沒理會他們的責備,反使他們平靜下來,挑戰他們回應神的計劃:「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十四13)「站住」有站穩崗位、守住立場、堅定位置等含意,摩西指示他們要站定崗位來觀看神將要施行的大能作為——拯救。

神吩咐摩西舉手「向海伸杖,把水分開」(十四16),這行動是一個訊號使大東風吹走海水,以色列人就下海走乾地。法老一切的馬匹、車輛和馬兵都跟著下到海中,但在晨更的時候耶和華使他們混亂,又使他們的車輪脫落難以行走,當摩西再向海伸杖,海水就把他們淹沒,除了法老,全軍都覆沒了(參十四28)。

蘆葦海的拯救被描寫為耶和華的顯現,祂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手,而以色列人亦因而敬畏及順服祂(參十四30-31)。

 

定睛在大能的神

在我們的人生中,難免會遇到困境甚至絕望的時刻,我們的反應會是怎樣?恐懼?埋怨他人?或後悔當初?若我們的眼目定睛在困難或敵人,就只會懼怕、埋怨,但若能調整焦點,定睛在大能的神,就能看見祂的拯救。因祂曾應許:「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賽四十一10)

詩篇巡禮一(詩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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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孫淑喜

 

不同文化背景的詩歌,均善於以文字建構圖像、藉圖像表達思想,是用文字寫出來的圖畫。

 

運用圖像能讓讀者有更多想像空間,更易投入,帶來更大的感染力。但取材自詩人經歷的圖像,對並非生活在詩人所屬時空,或沒經驗過詩人所經歷的,便有誤解這些圖像的可能,難以共鳴。而在理解聖經詩歌時,也不免有同樣困難。

 

筆者會在本欄分享幾個重要的例子,讓讀者能更好地欣賞這些詩歌,並它們對今天的意義。

 

詩篇二十三篇

 

此詩主要有兩幅圖畫。

 

第一幅是 1 4 節:一隻羊得到牧羊人照顧保護;

 

第二幅是 5 6 節:在敵人環視下,神為詩人擺下慶功宴,如皇帝為凱旋的戰士慶功。

 

本文主要看第二幅圖畫。

 

5 節的「我的敵人」直譯是「那些正在壓迫我的」、「那些正在攻擊我的」。

 

6 節的上半節:「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隨著」原文用字是指敵人的「追趕」,意思是:在敵人追趕中,詩人卻見到神的恩惠慈愛。

 

信徒渴想的福不是無災無病,而是享受神的同在。今生仍有苦難,卻是經歷神同在的途徑;我們不至於要歡迎它,但也無需畏懼。

 

那麼,在痛苦逼迫中,如何體會神正為我們擺設「慶功宴」呢?

 

6節的下半節:「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原文不是用「住」字,而是「回到」、「退到」。一直以來,只因「我要退到耶和華的殿中」似乎不通,所以將原文的字母加上不同響音,改成「住」字1。「直到永遠」應譯作「在我一生的年日」。

 

全句是「在我一生的年日我都要退到耶和華的殿中」。

 

上述情況並非作者用錯字或抄經的人抄錯了,而是後人不明白作者所用的圖像。

 

古代以色列人每次出戰,不論勝敗都要在日落前回營,因為外間(多是曠野)日夜溫差大,日間作戰不能穿太多衣服,夜間必須回營添衣或生火取暖,而且曠野有野獸出沒,落單的士兵會有生命危險,不能回營就代表被困或陣亡

 

而「耶和華的殿」就像提供蔭庇和保護,可以讓士兵退回去的軍營。當然,「耶和華的殿」不是指耶路撒冷聖殿,而是神所在的地方。「退到耶和華的殿中」是很有意思的,絕不需要被「修改」。

 

今日,三一真神藉聖靈居於信徒的生命裡,在忙碌和壓力中,我們只需退到心靈裡,藉讀經祈禱與神相交,不斷校正生命的焦點,重新得力,不被世俗潮流和價值觀淹沒。當我們仰視神的榮耀,人間的榮耀就再沒意義。

 

教會也是聖靈的殿,神也會讓我們藉教會的敬拜經歷的同在、藉弟兄姊妹的分享支持經歷的愛、藉教會的教導引帶我們走義路

 

作者是播道神學院副院長兼教務長,近著帖撒羅尼迦後書:持守作工,候主再》)

 

釋:

  1. 讀者可參考一些專門的註釋書,例如 NET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譯本。這譯本可免費在 http://www.netbible.org  網站閱讀,譯本附有許多詳細釋,解釋譯者所採用的翻譯,包括一些修改了原文的地方,為何會修改。這些釋本來有中文譯本漢語聖經協會:聖經.和合本讀本(繁體)2015,但未知是否因為這節經文為華人教會所喜愛,譯者沒有將有關的註釋譯出,讀者必須參考英文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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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勇雙全

智勇雙全

文/譚廷蔚

(尼二11-20)

日本最近因九級大地震,面對隨之而至的海嘯和核洩漏,在巨大的傷亡損失與艱困中,日本人的冷靜、守秩序等國民素質,獲得很好的評價;但亦有批評日本的核能政策是建立在「有勇無謀」的施政上,致使核洩一發不可收拾。

事情要做得成功,的確不能單靠愚勇,需要智慧與勇氣並重,為主作工的人更應如此。

審慎的智慧
尼希米得到王的允准及支持後立刻由巴比倫起程,大概四個月後(參拉七9)抵達耶路撒冷。他先以三日時間休息和計劃,然後在夜間起來「察看」城牆。他並非輕率的觀望,而是檢視、查核城牆的實際損毀情況。他悄悄地以逆時針方向巡視城牆,先由西北的谷門開始,然後是西南的糞廠門,跟著是東南的泉門,最後回到了谷門。他在事前事後也沒有告訴任何人,是因他處事審慎,要先掌握城牆的實際情況。

尼希米掌握了城牆的損毀狀況後,才向猶太人解釋,並呼籲他們起來重建。尼希米體會到為神作工不能單靠一個人的力量,必須要與人同工,況且這是整個國家民族的事情,人人都應該承擔。藉著見證神在他身上的作為,以及王恩待他的事,尼希米激勵猶太人起來與他一起重建城牆(參二17-18)。

堅定不移的勇氣
要修築破爛的城牆、焚毀的城門,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況且荒棄多年也從來無人過問,重建的必須性就容易被質疑了。然而,聖經描述猶太人當時的回應是積極的:「於是他們使自己的手堅強,做這美好的工作。」(二18,《和合本修訂版》)「他們使自己的手堅強」英文聖經是“strengthened their hands”(KJV & RSV),翻譯自原文聖經,就是形容他們沒有遲疑,更堅決勇敢的作這事情。雖然他們的行動引來敵對者的輕蔑、譏諷,尼希米卻沒有灰心、沮喪,因為他知道這是神要他作的事情,祂會使他們成功(參二19-20)。

重建城牆不是一朝一夕可完成的事,還要動用極多的人力及資源,這又談何容易;加上敵對者的譏諷、誣蔑,都衝擊著參與者的信心,稍一動搖,便難以堅持,出現信心危機。因此,重建城牆委實是又大又難的事。面對困難和挑戰,很多人會採取得過且過,甚至放棄的態度。但尼希米認清神的心意,確信神會帶領,更以神昔日如何看顧他為信心的基石,也是今日他不輕言放棄的動力源頭。

今日的反思
耶路撒冷的百姓對城牆的荒涼已經習以為常,就算是別人的凌辱也視為等閒,沒有想到要起來重建,直至尼希米站出來呼籲。作為神的子民,我們是否也習慣了教會的荒涼?我們是否已習慣了受誣蔑、譏諷而得過且過?我們是否願意振奮起來改變這種狀況,讓教會得著復興?昔日神讓我們經驗祂的恩惠和看顧,是今日我們起來為神作工,並且勇敢堅持下去的動力。深盼我們從神得著智慧,認清祂的心意,謹慎並勇敢地行事!

(作者現為香港信義宗神學院神學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