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耶穌與受苦

文/胡保羅

信徒可能會有種迷思:信了耶穌、去了教會,現在有新生,將來有永生,應該是開開心心;況且,大家都說返教會有喜樂、有平安、有福氣。有牧長說這樣的福音是「幸福音」,意思是這樣的福音只說幸福,很少談到受苦,或根本不說受苦。

思考受苦

主耶穌在世行神跡、醫病、趕鬼、教導門徒,但有一樣更重要的,就是受苦、就是上十字架。馬可福音從第八章開始就講述耶穌受苦:「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從第八到十章,耶穌前後有三次說到受苦(參可八31,九31,十33-34)之後,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踏上十架苦路。

使徒保羅也清楚知道自己要走受苦的路。他對路司得、以哥念和安提阿的門徒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保羅對主耶穌受苦的經歷是深深明白,並且願意接受。以致他教導提摩太時,也教導他受苦的功課。他對提摩太說:「但你已經服從了我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難。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我救出來了。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三10-12)保羅這段說話有三點很值得我們思考。

起初的立志

第一是立志。立志是表明一種態度、一個計劃,即表達對主的追求,也盼望能按計劃一步一步的實現。保羅在這裏提醒我們,當初立志信主了,也在教會有服侍,但碰到逼迫、苦難時,可能會產生離開服侍、離開教會的想法。保羅用「立志」提醒我們,起初我們立定心志信主、立意跟隨主是為了甚麼?有沒有立志跟隨耶穌走一條受苦的路?

敬虔像主

第二是敬虔。保羅說:「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作基督徒,立志是起步,往後的日子才最重要。保羅用敬虔度日去形容。我們在地度日,能否有在地如在天的感覺?能否有千年如一日的感覺?若能每天敬虔在基督耶穌裏,無論何境況,相信也會有喜樂、平安和滿足。

敬虔,是尊敬虔誠的意思。英文是 Godly,就是像神。用在基督徒身上,就是要像基督。耶穌在世傳道三年,趕鬼、治病、行神跡、教導門徒;而祂最重要的服侍,是受苦、是上十字架。所以,敬虔的生活也包括學習祂的受苦。主在受苦時,有兩幅圖畫值得我們參考。一幅是客西馬尼園的祈禱,在那裏祂跟天父說:「父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耶穌雖不願受苦,但知道是神的旨意就甘願接受。另一幅是主在十架上說的最後一句話:「成了。」成了就是雖然受苦,卻是滿足了神的旨意,叫神拯救的計劃得以實現。

救贖的新生命

第三是拯救。剛才經文提到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但說這話的保羅,從前並不是這樣的。從前他不懂主的教訓,品行、志向是用來逼迫基督徒;信心、愛心都只圍繞在法利賽人身上;至於寬容、忍耐,就更難得一見。保羅的改變只因為主救贖了他,並且藉着逼迫和苦難,熬煉了他的生命,以致他在教導提摩太時能一一數算出來。

我們看經文中保羅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忍耐,只需十多秒鐘,但真要做到忍耐、愛心、寬容,除了要付出時間,更重要是要經過逼迫、苦難的磨煉;苦難能煉淨人的生命。人若能在苦難中靠主堅忍,生命被磨煉,就能夠從我們身上綻發出愛心、信心、忍耐、寬容,以及很多屬靈的品格。

年前國內教會被強拆十字架,更有牧者被拘留在監牢裏,大家不無慨嘆,說:「不知甚麼時候會輪到香港?」有信徒說,這是撒但對教會的逼迫,我們要起來抵抗;卻也有牧者說,這是神對教會的磨煉,我們要坐下來祈禱認罪。

結果,拆十字架時,平時沒去教會的信徒,都回到教會捍衞,信心得到燃點。十字架被拆下後,他們也反思:為甚麽教會要在建築十字架上比大、比高?但在教會裏反而找不到十字架的見證。他們開始感到慚愧,逐漸認識到,教堂上的十字架,比不上頭頂上的十字架。前者拆了就看不到,而後者,只要信徒有好的生命見證,走到哪裏,那裏就有十字架;十字架,就是受苦的記號。

有些牧者被拘禁受苦,他們以前在教會忙事工、忙探訪,但現在被囚,不用忙事工、不用到處探訪,因為身邊的人都成為他們傳福音的對象。獄中的囚犯得到牧者關心,都願意信主,甚至改變了對教會的看法。他們以前不會輕易進入教會,現在,當牧者獲釋離獄,囚友竟說:「牧師,我出監後,會到教會找你,多聽你講耶穌。」

信徒不要害怕受苦,也不要以為信主後就不會受苦。受苦叫我們的生命得到磨煉,受苦也叫我們的屬靈生命更像耶穌,經歷苦難、受死埋葬後,就有復活。

(此欄歡迎讀者投稿,詳情請參稿例。)

本文章原刊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76期(2022年4月號)

預苦期的當代意義

文/羅潔瑩

這是一個充滿不安的年代。生命中各種不確定性,讓人產生焦慮、恐懼、憤怒與無力感。就如今次疫情,從口罩、米到廁紙,有人不眠不休的去排隊搶購,反映人心不安。耶穌基督的福音,給我們甚麼提醒?

預苦期或大齋期(Lent)是指復活日前的四十天(不包括主日),一段屬靈操練和內省時期。主耶穌曾四十天在曠野受魔鬼試探,本可藉其神權證明祂是彌賽亞,卻選擇走上十字架的苦路。耶穌得勝所引用的經文(申六-八章),正是昔日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四十年,從失敗經驗中總結的教訓。以下是當今信徒守這節期的三個意義。

一. 活著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在人心不安時,或更明白「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昔日以色列人在曠野餓了,只會埋怨,卻不懂感謝神每天的看顧。世俗化的宗教節日催人追求物質,卻無視那厚賜百物的上主,也不懂愛惜天父的創造。求聖靈光照我們能敞開心靈,以上主的真道為糧。

二. 省察自己

耶穌認真的到曠野面對試探。「省察」可直譯為「試驗自己」。當教會年曆以聖灰日(Ash Wednesday)開始守四十天的大齋期,有人卻會在前一天先吃喝玩樂,有地方更會舉辦巡遊和化裝舞會,狂歡胡鬧一番。在世俗化影響下,人趨向滿足慾望,只顧抓緊即時的快樂。「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塗灰禮時用的這禮文,配合在信徒額上畫的十字,提醒我們在面對人的本相時,要認真省察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

三. 專一等候主

在教會的傳統,預苦期是特別讓準備受水禮者,經歷「與主同死同活」的信仰歷程。十字架上的基督面對的是全世界最不公平的審訊。耶穌沒犯罪,卻被害受苦,且受死。聖父使耶穌第三天從死裡復活,給他最大的平反。耶穌本可從十字架上跳下來,甚至使那嘲諷祂、釘祂十字架的人滅亡。耶穌卻選擇忍耐到底,沒用其神能,反倒虛己,為愛世人擔當了這苦難。

生、老、病、死——人生在世每天都要面對生命的流走所帶來的失落。復活的基督宣告祂已戰勝死亡與罪惡。主必再來,帶來終極的公義審判!但願我們依靠主的話語及應許,跟隨基督,單單敬拜和事奉祂。

(作者是建道神學院實用神學部助理教授)

〈禱告容得下咒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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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爾悅

一位元朗人弟兄,經歷了 721 那夜,叫他椎心蝕骨,一想就哭。他曾傳來幾句修改自詩篇第一三七篇的話:「神啊,求祢記念這仇!將要被滅的啊,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那人便為有福!拿你摔在石頭上的,那人便為有福!」他更問道:在這沉鬱、無助、憂傷的時期,弟兄姊妹一起敬拜時,可否誦讀詩篇中的咒詛詩呢?

咒詛,是為惡設限

聖經中「咒詛」一詞的希伯來文有限制、約束的意思,是指以咒詛為網羅、羈絆,令敵人無力抵禦。創世之初,蛇引誘亞當夏娃犯罪,神宣告對三者的審判,使犯罪者受到限制和約束,便是聖經中「咒詛」的首例(參創三14-19)。

詩篇中的咒詛經文,有 104 句之多;單是咒詛詩,也有十首1,都是詩人在國家或個人遭受奸惡的咄逼、苦待、凌虐、殺害時,向施行公義審判的上帝,哀聲禱告,渴求討回公義,哀求神為受苦者伸張正義,向仇敵和惡人施行審判。

咒詛,是坦承憤恨

基督徒的禱告,是否真容不下憤恨的情緒,惟恐悖逆寬恕的教導?舊約聖經學者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有感昔日以色列人面對巴比倫的強權統治,受到殘暴侮辱,內心泛起強烈的怨憤。因而在論到詩篇第一三七篇時,提出一道思考題:能否拒絕寬恕?他說:「寬恕會否成為過於容易接受的方式呢?而真正的赦免,會否只在憤恨被認真地宣洩後才產生的呢?」2

布氏的考題啟發了一位姊妹,她在〈將你憤恨禱告出來吧!〉一文中縷述:「恨不會因為壓抑而減弱減少,恨只是躲起來,逐漸腐蝕我們靈性的根基……為我們的恨意禱告,恨會成為強大的武器,在屬靈的爭戰中對抗邪惡……仇恨喚醒我們,我們需要幫助。當我們為傷害禱告,禱告會帶我們進入上帝的同在」3,當我們將憤恨帶到神的同在裡,神會聆聽、接收、將之轉化,引導到祂的公義中。

咒詛,是盼望義者

布氏又指出咒詛詩是猶太人對巴比倫政權的一種對抗,並從中尋求盼望。仇恨只是他們內心的情緒宣洩,真正的目的是盼望:盼望神作出審判,報應施暴的仇敵。他們把心中的仇恨毫不保留地交託,全心全意交出報復的主權予神,深信神對這些事必然嚴肅處理。

靈修大師畢德生(Eugene Peterson)也認同仇恨是需要禱告出來的,壓抑反使「恨」與「惡事」在情緒上連結,最終觸發「邪惡」。把「恨」禱告出來,是對「邪惡」的覺察和恨惡,是與之搏鬥時必須具備的洞見和能力。咒詛詩正幫助我們將「恨」交託給上帝,讓它被徵召為天國效力。當我們的生命根基能安穩在公義的磐石上,才可戰勝邪惡的勢力。4

畢氏又強調禱告是與惡戰鬥。禱告將我們帶到神面前,我們因而發現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於是我們得以覺醒,去關切身邊遭受逼迫的人和事,渴求公義的降臨。

咒詛都歸到耶穌身上

主耶穌也曾直斥彼得為撒但(參太十六23)、頑梗的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為毒蛇的種類(參太三7)、假冒為善的猶太人會接連遭受災禍(參太二十三13-36)。然而,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面對群眾加於祂的極大羞辱、掌權者施予的大迫害和死亡,在那最黑暗的時刻,祂沒有咒詛!

咒詛詩揭示了世界充滿不義,但神是公義的;我們要把惡人的錯謬行為,藉禱告交在祂的恩手中。使徒保羅這樣總結咒詛:「既然基督為我們成了詛咒,就把我們從律法的詛咒中贖出來。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受詛咒的。』」(加三13,《和修版》)主耶穌親自終結了咒詛。

要從耶穌身上學懂咒詛與愛仇敵的關係,一點不易。畢德生提醒我們,愛仇敵即預設我們知道其存在,並能認出他們,否則就是活在危險的無知中,徒然禱告。咒詛是恨惡惡,並對受害者產生同理心。但最後我們會發現,恨不能促使審判,只有愛能彰顯公義,這多少反映了客西馬尼園禱告的艱辛。畢氏又語重心長的補充:愛,是敵人最不稀罕的東西,因為愛要求人學習脆弱、饒恕和回應;敵人要的卻是權力、控制和主導。在我們學習為仇敵禱告時,盼能從中得著啟思。

惟主是一切美善力量

德國神學家潘霍華處身二戰時的德意志帝國下,飽受強權欺凌,卻沒有退縮、懼怕,更從咒詛詩中找到基督的愛:「神的報復並不是擊打在罪人身上,而是擊打在那位代罪的無罪者身上,也就是祂自己的兒子。為了履行詩篇裡的禱詞,耶穌基督承擔了神的憤怒。在那唯一的義者身上,神恨惡且審判了祂的仇敵,而這人卻為他們祈求赦免。只有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才能找到神的愛。」

潘氏喜以咒詛詩禱告,並對此確信不疑:「我將復仇的工作留給上帝,並且祈求祂對祂的仇敵執行公義,因為我知道上帝忠於自己,而且已經藉由在十字架上所執行的憤怒審判,維持了正義;也知道這憤怒已經轉變成我們的恩典與喜樂。」5

潘氏被希特拉拘禁,最後被處死刑。然而,他在獄中的最後詩作〈所有美善力量〉詮釋了他從咒詛詩中所領受的十架恩典:「儘管過去年日折磨心靈/艱困時光重擔壓迫/主啊!請讓飽受驚嚇的靈魂/得到已為我們預備的救恩/……請讓燭火溫暖明亮燃燒/你給黑暗中的我們燭光/請容許領我們再度相聚/明白你的光在黑夜照耀/……所有美善力量奇妙遮蓋/不論如何期盼安慰/在晚上早上每個新的一天/上帝都必將與我們同在」。

那位元朗弟兄再次傳來改寫詩篇的話:「神啊!我若忘記祢的苦杯,情願我忘記一切。我若不記念祢……情願我的舌頭貼於上膛。在我遭難的日子,他們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釘死他!』神啊,求祢記念我。」

註釋:

  1. 十篇咒詛詩分別是詩三十五、五十五、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九、七十九、八十三、九十四、一〇九和一三七。
  2. 白如格文(即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著,范約翰譯:《生命的對話——詩篇信息》,初版(香港:道聲出版社,1988),頁 106。
  3. 吳曉青著,張以慧譯:〈將你憤恨禱告出來吧!〉,《校園雜誌雙月刊》第 61 卷第 4 期(2019 年 7 / 8 月),頁 26。
  4. 畢德生著,廖金源譯:《回應上帝:用詩篇禱告》(香港:天道書樓,2018),頁 155-159。
  5. 潘霍華著,歐力仁譯:《耶穌的祈禱書——潘霍華談詩篇》(台灣:校園書房出版社,2014),頁 115-117。

吶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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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邢福增

受苦:認知與經驗

受苦(難)節的英文一般稱為 Good Friday 或 Holy Friday,是基督徒紀念耶穌基督在各各他被釘十字架的日子。聽到「受苦(難)」,許多人都不喜歡,但基督教傳統卻偏偏重視這一日。是的,除非我們明白基督為何受苦,祂的死帶來甚麼影響或意義,否則我們便不能突破以「苦難」來理解這一天對耶穌自己及基督教信仰的意義。

耶穌曾跟門徒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又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向祂吐唾沫,鞭打祂,殺害祂;三天後,祂要復活。」(可十33-34,《和修版》)後來祂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又說:「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甚麼才好呢?說『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嗎?但我正是為這時候來的。」(約十二27,《和修版》)耶穌清楚知道自己是「為這時候來的」,十字架是不能逃避的「命運」,是祂生命中預設了的責任與使命。

基督最後的試探

福音書描寫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不約而同都指出祂受到的羞辱。有經過的人譏笑說:「哼!你這拆毀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救救祢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呀!」眾祭司長和文士也這樣嘲笑他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從十字架上下來,好讓我們看見就信了呀!」(參可十五29-32)。

耶穌在十字架上面對眾人譏笑,背後突顯的問題是:「如果祢是上帝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呀!」(參太廿七40)「如果祢是上帝的兒子」不正是耶穌在曠野時,魔鬼兩度向祂發出的試探嗎?魔鬼在誘導耶穌,以神跡、權柄及奧祕來吸引萬民,當時耶穌堅決地拒絕了。可是,這「試探」從沒離開耶穌,為何一定要受苦?神跡、權柄與奧祕不是比十架更有效嗎?十架上的耶穌面對著祂最後的試探——「下來吧」!不過,如果耶穌真的這樣作,祂便沒有完成十字架的救贖。耶穌再一次拒絕魔鬼的試探——不,這可能也是祂內心的聲音,繼續懸掛在木頭上,承受真真實實的痛苦。

十架上的吶喊

耶穌在早上九時被釘十架(參可十五25)。「到了正午,全地都黑暗了,直到下午三點鐘。」(可十五33,《和修版》)「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是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六小時後的吶喊,反映出祂承受的苦楚,這絕不是要討人呵護的撒嬌。這也是福音書中唯一一次,耶穌禱告時不是用「父啊」或「阿爸」,而改用較疏遠的「上帝」。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是出自詩篇二十二篇1 節。這句反映出詩人在苦難與危急中無助,感受到被上主離棄的深度痛苦。許多聖經學者都指出,耶穌引用詩篇二十二篇,正反映其腦海裡,並沒忘記詩篇後部分流露出對上主的肯定與信靠,「因為祂沒有藐視、憎惡受苦的人,也沒有轉臉不顧他們;那受苦之人呼求的時候,祂就垂聽。」(詩二十二24,《和修版》)因此,當耶穌喊出詩篇二十二篇1 節時,也是繼承了整首詩的精神——「耶和華啊,求祢不要遠離我!我的救主啊,求祢快來幫助我!」(詩二十二19)

即使十架上的耶穌也像詩人一樣,經歷從無助到讚美的過程,但我們不要輕視祂曾承受的極大痛苦,或認為這對上帝的兒子而言,只是微不足道。楊腓力(Philip Yancey)曾在其著作《耶穌真貌》中形容,「沒有一位神學家可充分說明在加略山上『三位一體』的上帝之間,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我們所聽見的是一個孩子因被棄絕所發出的痛苦的呼喊……對著子上帝而言,祂所感受到的就是全然的被拋棄。」耶穌的吶喊是真實的掙扎,「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

漫長的星期五

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指出,星期五是榮耀離開、流亡、上帝缺席的日子。耶穌在痛苦與羞辱之中,也感受到被上主離棄。面對尷尬的星期五,講求「無所不能」的教會,會急忙掛上空的十字架,趕快到星期天,迎接復活節的清晨。我們期望快點渡過星期五,馬上進入星期日。主既已復活了,所受的痛苦也只是一時而已。我們已知道結局(第三天復活),會否因此對基督受苦本身輕輕帶過?就好像身邊有弟兄姊妹遇上困難與苦楚,我們會否太快跟他們說,「多信靠主,很快會沒事的」;或急於要解釋這些苦難——「這一定有上主的美意」。基督徒是否認為受苦經驗太尷尬及荒謬,不懂如何處理「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的掙扎,因而急於為受苦提供一個即時的屬靈標準答案?原來我們心目中的信仰基石,可能正是他人的絆腳石!

「耶穌大喊一聲,氣就斷了。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十五37-38,《和修版》)布幔將聖殿聖所與至聖所區隔,至聖所是代表上主臨在的極神聖之處,布幔從上而下裂開,象徵耶穌的死打開了上帝與世人之間的管道。希伯來書稱耶穌就是新的「大祭司」,成為我們與上主之間的中保。不過,即使這樣,卻不代表我們不會因著各種難處而經歷苦楚。希伯來書又說:要「以堅忍的心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十二1,《和修版》),「你們要把下垂的手舉起來,發酸的腿挺直」(來十二12,《和修版》)。真的,我們仍處於漫長的星期五之中,手垂下了,腿發酸了,但是否能因著復活的盼望,而存堅忍的心跑人生路……

沉默?不沉默?

如果看過電影《沉默》,見到片中的殉道者時,可有想起各各他山上的耶穌?有一幕遠藤周作寫神父目睹兩位勇敢的信徒殉教,在晚上聽到海嘯聲所激起的衝擊——「海浪無動於衷地沖洗、吞噬茂吉和一藏的屍體,他們死後,同樣的表情會在海中擴大,而神和海仍然沉默著,繼續沉默著。」那位選擇了棄教的吉次郎曾質問神父:「為甚麼主要賜給我們這麼大的痛苦呢?神父!我們並沒有做甚麼壞事呀!」面對質問,遠藤寫道:「我們沉默著」。但在他的內心同樣問:「神為何沉默,我不懂。」在漫長的星期五中,面對上主的沉默,我們也不禁問:「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

是的,「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這吶喊,並不止一次在歷史出現。在納粹對猶太人施行大屠殺時,集中營內充滿著「上帝,祢到底是誰?」的疑問。在文化大革命時,「上帝是否已撇下中國教會?」也肯定在不少信徒心底盤旋。這一切,伴隨著的,也是上主的沉默。遠藤周作曾思考這句主耶穌在十架的話,他的理解是:「如果沒有『主啊!為何捨我而去?』就成不了宗教」。他的意思是,在各種人生經歷中,正是當我們感受到被上主離棄時,「真正的宗教就從那裡開始」。他認為,宗教不應只是對人好的部分有反應,而是要對人一切美醜善惡都有反應,好像交響曲的各種樂器一樣。他指的美醜善惡,既指向人性的本相,也指向人生的不同際遇。就是在人生的醜惡與苦難之中,當人對上帝有所懷疑,開始思考真正的宗教信仰是甚麼,真正的宗教就從那裡開始。

吶喊?不吶喊?

著名的小說家魯迅第一本短篇小說集的名字就是《吶喊》。魯迅一直深信,文學是喚醒國人的方法。不過,他卻遇到困難,失去鬥志。有朋友鼓勵他,其最初的反應是:「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戶而萬難破毀的,裡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然而是從昏睡入死滅,並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麼?」魯迅的意思是,喚醒少數人,改變不了命運卻又使他們承受更大痛苦,有何意義呢?但最後,他改變了:「然而幾個人既然起來,你不能說決沒有毀壞這鐵屋的希望」。魯迅懷著「希望」,再提起筆來,寫下《狂人日記》、《阿Q正傳》等短篇小說。他將這本小說結集命名為《吶喊》,就是希望以「筆」喚醒國人,帶來改變。

對基督徒而言,信仰應是一種靈性上的醒覺,對嗎?但當我們醒覺後,卻又面對不能改變的無力,企圖再向喚醒我們的上帝追問時,卻又面對祂的沉默。我們會埋怨上帝把我喚醒嗎?我們的吶喊,最後帶來更深卻沒有出路的懷疑,還是在漫長的星期五中,仍因著盼望而勇敢面對痛苦?

黑暗之中,巨浪一再衝擊,人類似乎沒法擺脫悲哀的命運。對此,信仰者仍不斷經歷懷疑,但上帝仍如常地沉默著。面對巨浪吞噬信心的大海,遠藤在其著作《對我而言神是甚麼?》一書中說:「如果把自己的人生想成大海,感覺在海中被某種東西支撐著。我感覺包圍我人生就是神。上主雖然沉默,卻仍在苦難中與受苦者同在。」所以,1987 年 11 月,遠藤周作參加長崎「遠藤周作文學館」內「沉默之碑」的揭幕典禮。碑上刻有他題的字:「人類是如此悲哀,主啊!大海卻異常蔚藍。」

在受苦日的時候,我們是否也能說:「黑暗如此悲哀,主啊!我們仍盼望光明」,「人類是如此悲哀,主啊!十架卻仍見盼望」。

(本文轉載自邢福增所著、於 2019 年出版的《我城哀歌.時代福音》一書中頁 5-16 的〈吶喊〉一文。文章經編輯刪節。感謝德慧文化圖書有限公司同意授予刊登版權。)

佇立.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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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蔡貴恆

 

十架佇立著,我立十架前。倏忽四十載,但十架恩情寬宏深厚,我豈能忘!

 

今天我仍認信這不僅是我自己的十字架,也不止是我親身經歷的十字架,我更是被十字架形塑我的生命,並活出十字架。而這活出,正如主耶穌基督在福音書的說話:「背起你的十架來跟從我」,意味著義無反顧、勇往直前,為了信仰而甘心效法和認同基督的犧牲和憐憫。

 

所以,十架若只是一己的憂愁與苦惱,便是不明白背十架的真義。

 

年輕時讀宋尚節的傳記,他回國前看到海上有一個大的十字架,還有無數待救的人;我覺得他看到的是使命。

 

那年頭,唐崇榮帶領的聚會時常和會眾唱一首詩歌:〈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他看到的是十架的赦免。

 

對馬丁路德金來說,十字架是救贖的意義在於其表達了十架神聖的愛和公義的彰顯。

 

然而,對初期教會的信徒來說,十字架就是殉道。

 

十架是踐行的愛

釘身十字架的耶穌進入不公義與受苦的世界,藉道成肉身,親身經歷人生的破碎。耶穌說祂來是要召罪人,但祂也擁抱對立的仇敵。祂與世人完全的認同,在十架上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並表明了神的愛。祂所應許新創造不僅是永生的救贖,更是永恆的,公義和自由的。祂不僅要求道德的生活,更是愛的具體彰顯,使那些在不公義的權勢下的人得著赦免、醫治、釋放和平安。

十字架若只是個人的重擔,又或重點只在於傳揚救贖的福音,那就要好好的改正自己的行為與思想,這正正是我初信主時的想法。在此之外,我必須在人生所有的範疇中都以主耶穌為首,完全被祂引導。

 

我要完全的委身與降服於生命的更新、獨立、自主及愛人。但在程度上而言:我必須願意付代價和受苦。對我來說,犧牲的愛所實踐的是甚麼?是在患難困苦中仍憑著信和愛去行憐憫。而那種困苦,就像是背負著自己的刑具,在威嚇下的行進,面對羞辱、逼迫與凌辱,以致死亡,也毅然前往。

 

華人教會較小從十架的角度談「靈性」,既缺乏原則教導和踐行的具體方向;實戰經驗也很小。當教會只有不斷的活動而沒有行動,「靈性」就成為了在書房中的靈修活動!當下教會這樣徹底的分割信仰與生活,只會使我們的信仰變得抽離和缺乏血肉,更遑論與鄰舍感同身受。

 

不能忽略愛和公義

釘身十架的主沒使羅馬帝國立刻滅亡,只是叫那像是「不滅的國」看到無數的人步向基督,迎向光明。那是壯觀的!這份觸動,由百夫長、使徒約翰、婦女們,到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後者的姿態好像是仰望的,又好像是俯伏的,但令我最有共鳴的是她佇立的身影。

 

十架發光,有些人看見,有些人看不見,也有人假裝沒有看見。香港的教會是否也看不見,十架是愛的象徵?

 

有些人接受這愛,有些人不接受,香港教會的十字架是否有神的愛,有神的公義?神的國又是否在其中呢?當教會擁有金錢和權力並成為建制,卻忽略了愛和公義,這是徹底的不認識十字架的真理。

十架真理的公共性(public)是至為明顯的。作為公共或社會事件,耶穌處身被羅馬人殖民的處境、面對不公義的審判,過程更牽涉不同社群,而吊詭的是耶穌的宣稱正是回應當時社會面對的苦難和逼迫。因此,效法基督的教會應與受苦的群體同行,和他們一起面對不公義。

 

藉閱讀自我裝備

面對信徒備受逼迫的現實,我覺得閱讀和討論是香港信徒在靈性上最起碼的裝備。我最近留意到劉進圖著力推動公民門徒讀書會;不知他是否有興趣與我們一起讀西蒙娜.薇依(Simone Weil)的作品。薇依是法國社會行動家,她對政治及社會哲學並非憑空揣想,而是深入社會生活底層,經常與勞動階層接觸並廣泛參與政治活動,堅持反抗社會的不義。

我亦非常欣賞約翰衛斯理的整全關懷。其名言「在社會成聖外,別無其他成聖」是因他深信我們看見弟兄姊妹衣不蔽體,或缺少日用飲食,絕不能告訴他們「平平安安地去吧!」而是實質的解決他們生活上的困難。至於社會層面的公義,他提倡改革監獄,關懷病患和窮人;又主張解放黑奴及社會公義,這才是對神和對人完全的愛。

 

深耕細作從己做起

抗議、示威、請願信,這些在民主社會的多元表達反映了說真話的勇氣,我們是否可操練在教會說真話?怎樣進行呢?深耕細作的在鄰舍中作好撒馬利亞人也有一定的意義,從自己做起還是重要的;除了個人的屬靈操練,好好照顧自己、家庭,在小團體中的閱讀及信任分享、關懷、代禱都是重要的。

 

十字架並非抽象而是具體的敘事及事件!十字架召喚我們去背負,那是一種落實的生活態度;十字架也是踐行,是每一天的生活,是共融的團契,更是在洪流中選擇去佇立。

 

這樣站著,站出了一份寧靜,一種謙和但誇勝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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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靈根自植國際網絡創辦人)

(本文原文載於《時代論壇》第 1636 期,蒙允轉載;並經作者為本刊是次主題增補修訂,深表謝意。文內段落標題為編輯所加。)

 

 

被賣的那一夜(四)(可十五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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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何述儉

引言

海倫凱勒自小因患急性腦炎導致失明失聰。一次有小男孩問她:「世上最糟糕的是失明、看不見嗎?」海倫凱勒微笑回答:「這遠比不上那有眼卻仍看不見的糟糕。」沒錯,許多人雖兩眼健全,但老是看不見、參不透屬靈的事。

借刀殺人

主耶穌早前被帶到公會會堂受審時,祭司長、長老和文士眾口一辭指主耶穌褻瀆,圖以宗教理由入罪;但現下被帶到彼拉多面前時,卻把主耶穌的罪名改為企圖煽動以色列謀反,顛覆羅馬帝國。不過,現在對主耶穌的指控,卻諷刺地暗示主耶穌正是猶太人的王的真實身分。  繼續閱讀

門徒的道路──從福音書的結語開始 馬可 ‧ 毅行

Web

文/孫寶玲

整理/編輯室

馬可 毅行

馬可福音的結語很特別,跟馬太、路加和約翰比較可說是負面的,令人感到不易理解和困惑。在最後的一章第8 節結語中說到,婦女從墳墓那裡逃跑,又發抖又驚奇,甚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參可十六8)。為何聽到耶穌復活不是感到振奮,而是逃跑呢?這不單困惑了你和我,千多年前的基督徒亦感困惑,因為第十六章8 節的結束好像跟期望的很不同。於是,有些抄寫經文的文士抄入其他經文。所以和合本修訂版寫得很清楚,有古卷沒有第九節及以下的經文,即是馬可福音的結語應在第十六章8 節。

無論你有多不安、困惑,這就是馬可福音的結語。你可能不滿,馬可卻告訴你,耶穌復活帶來的後果就是這樣。難道馬可弄錯了?只是,若馬可是對的,意思就是復活無疑會帶來喜樂、盼望、力量,但在這些之前,會否帶來一些震撼、驚慄和困惑呢?

不安與困惑
我們仔細研讀另外三卷福音書的結語經文,會發現馬可是對的!約翰福音描述抹大拉的馬利亞見到空墳墓時,沒想過耶穌復活,還以為耶穌是園丁。當復活的信息傳到門徒那裡,他們仍躲在房子裡關上門,因害怕猶太人(參約二十章19)。馬太福音也是一樣,「天上地下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很華麗的結語,然而之前一節經文指出「還有人疑惑」(參太二十八17-19),不見得所有人都了解復活或感到興奮。路加福音說有兩個門徒,離開耶路撒冷,面帶愁容,眼睛被蒙蔽,耶穌要兩次向他們顯現,將手腳給他們看,強調自己不是魂,是真正的復活(參路二十四33-40)。

所以馬可是對的。復活不是我們以為很開心、興奮、簡單、光明的一件事。長遠來說是對的,但過程中,可能有許多戰慄、震驚、困惑。當我們探討一件這麼重要的事,絕不能簡化和膚淺。上帝救贖帶來恩典是一件沉重的事,怎可馬虎呢?潘霍華說是貴重的恩典,不是廉價的恩典,復活是這恩典很重要的基礎,所以它帶來的喜樂、平安,一定不是一般人所說的。

馬可是對的。當我們的生命遇上要緊、沉重的事,不管如何喜樂、充滿盼望,都不可能沒一絲戰慄、緊張、惶恐,甚至想逃避的感覺。例如結婚,一對新人站在聖壇前,若沒絲毫戰慄、疑惑的感覺,他們不適合結婚,因這是一件大事,是長期的委身,要求很多調節、擺上、付出。父母第一次抱著嬰孩時,若沒絲毫沉重、戰慄、以後怎辦的感覺,我懷疑他們是否適合做父母。一個人蒙召作傳道人,若沒戰慄的感覺,他不配作傳道人;若傳道人每次預備講道,沒戰慄的感覺,他不配宣講神的道;若傳道人只想命令、操控跟隨他的羊,這人不適合作傳道人。因耶穌告訴我們,牧者是要為羊捨命,不是遇到問題時就逃走。像我在神學院當老師的,若以為能用操控成績的方法令學生對我們恭敬有加,就是忘了雅各書所說,作人師傅的要受加倍的審判和懲治(參雅三1)。作神學院老師需嘗試將生命融入所信所學,然後活出來,這很沉重和艱困,必須要毅行。婚姻須毅行、做父母親要毅行、作傳道人要、做基督徒也要。

毅行跟從主
「我賜給你們的平安,不像世人所賜的。」(參約十四27),我們常誤以為信了耶穌就逢凶化吉,惟這不是聖經所說。先不說舊約經卷,新約由馬太福音到啟示錄,有哪卷書不講受苦?沒有,因我們的主是受苦的主。所以馬可是對的。作基督徒一定要毅行,若你不想毅行,不想艱困,你要重新思想作門徒是甚麼一回事。希伯來書第十一章提到很多信心偉人,前半部的亞伯拉罕、大衛、約書亞等,大家對他們的豐功偉績都耳熟能詳;但生命中更多是後半部所述說的,很多人是我們不知道亦沒聽過,「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受窮乏、患難、苦害,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參來十一35-38)這世界看不起他們,他們是毅行的人,因復活帶來生命全然的改變;這種改變,世界覺得奇怪,甚至不接納他們。當然,這世界最不能接納的,是他們所跟從的耶穌,更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所以,馬可是對的。基督徒的道路必然是毅行。

馬可是對的, 並且很有意思,某程度上比其他福音書更有意思:生命中常會遇到教我們驚惶的事,即使困惑,即使艱難,馬可告訴我們,不要忘記那位在我們以先去了加利利的主(參可十六7)。當生命來到這一刻,個人、家庭、群體,甚至社會,感到舉步維艱、寸步難行,緊記在前面等我們的主耶穌,就可以勇敢宣講、勇敢前行。門徒的道路絕不會是舒坦的道路,我們必須毅行,況且主已在我們以先並正等候我們。我不知這一刻你是否遇上震動、驚嚇或沉重的事,我只知我們的城巿、群體遇上了,有些被嚇得一聲不響,但我相信我們可以因為復活的主,勇敢宣布、傳揚我們所相信的,這是馬可福音給我們的信息。

(本文乃新加坡浸信會神學院院長孫寶玲博士於「門徒的道路──從福音書的結語開始」培靈會中主講信息的內容撮錄。本刊蒙以馬內利浸信會授予講道錄音版權,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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