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伏你的舌頭(雅三1-8)

文/廖玫瑰

說話是我們與人溝通及表達的最常用方式。有人認為「能說會道」對關係建立相當重要。很多人相信,被同學誤會、與同事爭執、被客戶責罵,甚至與家人關係不和睦,一定是自己不太會說話。耐心聆聽和好好表達的確非常重要,但還記得快聽和慢說是慢動怒的袐訣嗎?

妻子見丈夫愁容滿面,關心一句,得到的回應卻是:「和你說有甚麼用?你又幫不上忙!」類似「你沒用」、「沒見過你這麼笨」的背後又豈止是不會說話或沒有溝通技巧?這可能反映我們的價值觀、比較、判斷,甚或信念。女孩子第一次約會,精心打扮,父親看見就說:「為甚麼你穿得像妓女?」理性上她知道父親傳統保守,並無惡意,但那句話像一把利刃深深刺在心上,讓她無法釋懷。

舌頭與地獄

這段經文的作者用了頗長篇幅說明舌頭的可怕!它體積雖小,卻威力無窮!作者用兩個比喻說明「小」控制「大」,並帶出「小」也能毀滅「大」。縱使遇上狂風暴雨,小船舵仍能轉動大船;小嚼環同樣能調動正在奔馳的快馬。若舌頭不受控制,就如筆者早前的文章〈當生氣被魔鬼利用……〉,它可帶來毀滅性災害。舌頭在百體中最小,卻能說大話,最小的火能燒燬最大的樹林(參雅三5)。

作者再用四個令人絕望的形容描述舌頭——火、罪惡的世界、不止息的惡物和害死人的毒氣。舌頭能污穢全身、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裏點着的(參雅三6-8)。

火、罪惡、惡物、毒氣、污穢、地獄,再加上「不止息」,它的禍害直到永遠!還有更黑暗、更狠毒、更蛇蠍的東西嗎?我們的舌頭就是這樣!神所造的萬物都可被制伏,也已被人制伏,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參雅三8)! 要傷人還是造就人?

舌頭有很強的破壞力,不論有心或無意,它帶來的傷害難以估量。語言暴力充斥我們的生活,每個人都有被傷害的經驗。你還記得誰曾說了甚麼話傷害你?那句話雖然早已成為過去,但不是一直纏繞你心嗎?有指曾受暴力的人,長大後很容易以暴力對待他人。暴力是透過學習得來的。不管肢體或言語暴力都傷害他人,甚至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魔鬼最擅長用舌頭毀滅我們、我們的家和我們的教會。當心你說話的威力,它可以「殺死」一個人,也可以造就一個人。

你受過的傷害痊癒了嗎?有否向神傾訴,求主醫治嗎?你有帶着傷痕傷害別人嗎?這樣只會讓更多人加入彼此傷害的行列!神的心也被我們傷透了!靠着耶穌的寶血和天父上帝的慈愛,你的傷害得着醫治了嗎?你的舌頭能在主愛中被制伏嗎?

(作者是教會傳道人)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88期(2024年4月號)

信心與行為(雅二14-26)

文/廖玫瑰

虛的相信

在雅各書一章26 至27 節的分享文章中,筆者以「自欺的陷阱」為題,帶出虛的「聽道」和「虔誠」是無力、無果效、無價值、空洞和徒然的。和合本修訂版聖經將「虛」譯作「徒然」。延續上次的分享,今天雅各讓我們明白第三個「虛」——相信。

記得年少時團契常常討論信心與行為。一方面保羅教導因信稱義,得救是本乎恩和因着信,不是基於我們的行為(參弗二8-9)。雅各卻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參二17),他還將亞伯拉罕獻兒子為祭作例子,說明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參二24)!保羅與雅各提出的難道不相矛盾嗎?

銀幣的兩面

原來信心與行為就像銀幣的兩面,根本談不上矛盾,並且缺一不可。人若單有信心,他的生命是死的、虛的(參二17、20);缺乏行為的信徒展現未被改變的生命。好行為當然並非人能得着拯救的原因,但生命改變是我們得蒙救贖的明證。

我們可單講相信嗎?但連鬼魔也「信」有神(參二19)!難道鬼魔也能與救恩扯上關係?若一個人的相信只停留在知識上,沒有悔罪、改變、和好及建立關係,他並未讓神成為救主,也非生命的主宰,這種相信就是虛的相信!雅各說:「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給我看。」(參二18)若沒有相應行為,如何看見他的信心呢?信心沒有行為,就如身體沒有靈魂(參二26),行屍走肉,看似活其實是死。你認為沒有行為的信是真信嗎?

若單講行為(參二18),亞伯拉罕的行動是殺愛子獻上為祭,妓女喇合的行動是甘冒生命危險拯救敵人。一個殺愛子,一個救敵人!單從外顯行動能看出和說明甚麼?雅各指藉行為顯信心(參二18)是不能的,我們很難從外顯行為判斷人是否真相信神。

成為祝福

試圖以好行為稱義是錯,試圖戴上「蒙恩罪人」的帽子明目張膽活在罪中也是錯。信心與行為二而為一、互為表裏,信心之父亞伯拉罕與妓女喇合就是明證。

只是口頭說相信,卻沒有相應行為,是沒有益處的(參二14),信了也徒然!自己依然沉淪、被捆綁,仍舊是罪的奴僕,沒有自由、醫治、釋放、亮光和盼望,既不能救自己(參二14),也不會成為別人的祝福(參二16)。惟有當信心與行為相輔並行,行為才得以成全(參二22)。

你看到雅各的着緊嗎?他非常強調信心若沒有行為便沒有益處(參二14、16),且是死的(參二17、20、26)。這樣的人是虛浮的人(參二20),所作的都是虛空、徒勞、枉然和沒有果效的。

撫心自問:我真相信神嗎?我的生命能被神改變嗎?我是別人的祝福嗎?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月刊總186期(2023年12月號)

自欺的陷阱(雅一26-27)

文/廖玫瑰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6-27)

自以為

你認識一些「自以為是」的人嗎?你是否其中一員?你按甚麼準則判斷?雅各的對象是「自以為虔誠」的信徒(參一26);既說「自以為」,代表他們並「不是」這樣的人,其虔誠是虛的,是欺哄自己的心(參一26)。虛的虔誠是無力、沒果效、空洞、沒價值。「虛」亦可翻譯作:徒然。

「自以為」說白了就是自欺。「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六3)「以為」這兩字,攔阻了多少人的成長和學習的機會!古希臘政治家狄摩西尼(Demosthenes)曾言:「沒有任何事比自欺更容易,因人總相信自己所希望的。」

虛的虔誠

「聽道」固然重要,但「單單聽道」卻可能「自己欺哄自己」(參一22),若不「行道」是毫無益處,對生命沒影響,聽了也是枉然。真實的信仰,是對神自然生出一份敬畏而真誠之情。面對初期教會很多「掛名信徒」,雅各語重心長地指出,成長並非只停留在言語上,乃要有相應行動。神是用真道生我們(參一18),單單聽道並不能讓我們生命成長,這樣的生命是「虛」的,聽道的「虛」在於不「行道」!

你認為虔誠的信徒會有甚麼表現?出席聚會、勤讀聖經、常常禱告、多多事奉?法利賽人這樣禱告:我不勒索、沒不義、不姦淫、既禁食、又捐十分一、不像稅吏(參路十八11-12)。耶穌告誡門徒要防備文士,他們愛在街市問安、愛坐高位、愛作很長的禱告……(參路二十45-47)

原來,「虔誠」的虛在於「只有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參提後三5)!道是聽了,也實在行出來;然而,在父神面前的虔誠是「清潔、沒有玷污的」(參一27)。要留心,我的事奉是否做給人看?為得美名、坐高位?請不要欺哄自己的心(參一26),心眼瞎了,內裏的黑暗沒有比這個大!要留心,天父也看我們的心!

察驗不要自欺

「真實的虔誠」不單是有知識、宗教熱情、敬虔外貌……出席聚會、讀經禱告、退修禁食、委身事奉也非保證。自欺最嚴重的地步,是難以自我察覺,雅各提供一些準則,好讓我們能自我察驗。當我看見有困難的孤兒寡婦卻袖手旁觀(參一27)、當我的工作生活與世界同流合污(參一27)、當我不禁止舌頭口出惡言、讓嘴唇說出詭詐的話(參一26),我就該警惕:不要自欺,誤以為自己是虔誠了!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月刊總180期(2022年12月號)

〈保護弱勢者(出二十二21-27)〉

文/譚廷蔚

根據樂施會的資料顯示,2020 年香港貧窮人口高達 165.3 萬(政策介入前),貧窮率達 23.6%,數字乃歷年新高,情況令人憂慮,而香港也是各先進國及地區中,貧富差距最大的。樂施會相信一個城巿的成就,不應建築在對經濟最底層的剝削之上。在一個較公平的社會,任何人都不應被摒在成長、發展和繁榮之外。

困苦人的保護者

出埃及記二十二章21 至27 節正是神為了保障社會上貧苦無依的弱勢羣體所訂立的律例典章。神以第一身出現(參二十二23、25、27),因祂以自己為這些困苦人的特別保護者。經文中提到四類需保護的人:寄居的、寡婦、孤兒和貧窮人,而法制的訂立若能充分保護這些人,就是公平的。

「寄居的」是指一個人,無論是單獨或和他的家人,因戰爭、飢荒、瘟疫、流血罪等,離開了其村莊和部落,到別處尋求庇護和逗留。這些寄居的,就是在以色列羣體中長期居留的外國人,惟除了這裏的法令外,並無其他法律保障的權益。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欺負及壓迫寄居者,因以色列人也曾在埃及作過寄居的,他們知道和親身經歷過寄居者所受的欺壓(參二十二21)。

「寡婦、孤兒」是指沒有丈夫或父親的人,他們已沒倚靠,生活得不到保障,所以神吩咐子民不可欺壓他們,因祂保證會聽他們的哀求,必定回應那些欺壓他們的人,用敵人侵略的刀毀滅欺壓者,使他們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成為孤兒(參二十二22-24)。

「貧窮人」是指經濟上有困難者,他雖沒經濟能力,但也有相等權利。借錢給貧窮人是給他援助,而非經營生意,故不應趁機牟利,且應以人道理由作考慮。貧窮人借貸,通常把自己當為貴重財物(通常是衣服)給債主作抵押品,以保證他到時還款,這「衣服」是指一種闊大長方形的斗蓬,是窮人在夜間當作氈用的。「他拿甚麼睡覺呢?」(出二十二27)原文直譯是「他睡在甚麼裏面呢?」因這衣服是貧窮人唯一的財產,所以債主應在日落前歸還。

神是滿有恩惠的

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可虧待這些弱勢者是源於祂的屬性——恩惠(參二十二27),這屬性顯出祂是一位憐憫人的神,所以神的選民也必須以恩惠待人,有義務保護弱勢者。而且,「我民」(參二十二25)表示以色列人與神有立約關係,這種盟約關係亦禁止他們欺壓別人。

身處貧富差距最大的地方,身為神的子民,我們有義務保護弱勢者得到生活的保障,而不是以欺壓手段從他們身上牟利,因神是有恩惠的,祂要透過我們顯出祂的恩惠,且神是公平的,祂必會按我們所行的報答我們。

本文章原刊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81期(2023年2月號)

司法公正(出二十三1-9)

文/譚廷蔚

2013年某韓國電影以1981年釜山「釜林事件」為背景,講述22名大學生被指控進行非法集會,因此受到殘酷虐待和拷問,平凡的稅務律師仗義拯救這班學生,為他們辯護。這套電影叫好又叫座,但引發各方爭議,因為它反映國家的司法腐敗。誠然,司法公正是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要素,也是法律的自身要求,其主要目的是要在司法程序和結果中體現公平、平等、正當與正義,讓公義得到彰顯。

律法中的公平原則

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至9節描述司法公正的律法,1至3節是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的演繹,不僅指不誠實,也可能是在壓力之下而作的。這三節經文共五個「不可」,屬於絕對禁止的情況:

一、「 不可隨夥佈散謠言」指不可散布不實或無根據的言論,毀壞他人的名譽,藉以妨礙司法公正;

二、「 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指作見證的人不可與惡人結黨,或屈服在羣眾壓力之下作假證供;

三、「 不可隨眾行惡」是指不可隨從羣眾或社會上有權勢的人作惡;

四、「 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指在訴訟上作見證時不可隨從羣眾轉變,扭曲公義的判決;

五、「 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指在訴訟上不可因是窮人或無權力者而有所優待。

公平的原則甚至引申至法庭上對頭人的牲畜,百姓也當用慈愛與良知對待,不可容讓仇恨存在人際關係上,例如遇見仇敵的牲畜迷了路,基於道德責任一定要帶回給仇敵;對頭人的牲畜壓在重擔之下時,你不要離開,一定要與他一同解決(參4-5 節)。

1至5節的對象可說是百姓,6至9節主要針對司法官員。這裏所指的「窮人」不僅指階層,而是指經濟狀況,司法官員不應在訴訟上袒護窮人,也不可藉制度欺負人,扭曲公義的判決。要遠離謬誤的事,不可殺害無辜人和義人,因為神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不可收受賄賂,因它能弄瞎明亮的眼目,扭曲了無辜人的說話。不可欺壓寄居者,因以色列人曾在埃及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感受。

為上帝秉行公義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常聽聞妨礙司法公正的事,有些人往往因為恐懼或個人利益而做出影響司法公正的行為。聖經提醒我們,神的子民不可因羣眾壓力、攀附權貴或袒護弱勢而作虛假陳述或不實見證,扭曲了公義的判決。百姓或為官者都應不偏不倚地呈現事實,以彰顯公義。最重要的是謹記神會施行審判,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與其懼怕受權者,倒不如懼怕賦權的上帝更為上算。

 本文章原刊載於《傳書》總183期(2023年6月號)

只要信(雅一5-11)

文/廖玫瑰

雅各書開宗明義道出我們會落在「百般的試煉」中(參雅一2)。「試煉」(peirasmos)原文與魔鬼的「試探」是同一字,如魔鬼試探耶穌(參路四13)。魔鬼誘惑我們,是要藉我們的軟弱叫我們跌倒、得罪神、遠離神。叫萬事互相效力的主,容讓試煉臨到我們,讓我們的信心,經過試煉生發出忍耐的性情(參雅一3),堅持到底,成全完備,毫無缺欠(參雅一4)。

在實際生活處境,面對困難衝擊,我們如何分辨,哪些是從神而來的試煉,叫我們成全完備?抑或是從那惡者而來的試探,叫我們軟弱跌倒?

你認為人或跌倒或成長,主要是因外在環境因素嗎?又或:你認為叫人能勝過試煉,站立得穩的原因是甚麼?

憑着信心——求神

耶利米先知一生忠心事奉,卻飽受痛苦逼迫,甚至生命也受威脅。他服侍主長達40 年之久,經歷五個王,深知猶大的結局是滅亡,仍然不放棄責備勸誡。耶利米哀歌記載,因百姓剛硬、不肯跟隨神,耶利米極其痛苦,被稱為「流淚先知」。他親眼目睹耶路撒冷被毀,同胞被擄(參哀一1-5)。然而在生命最低潮,他仍然說:「我想起這事,心裏就有指望。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祂的憐憫不致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祢的誠實極其廣大!」(哀三21-23)

耶利米傳講神的話,卻被囚、無水、陷在淤泥,性命堪憂(參耶三十八6)。是甚麼讓耶利米不被擊倒,反仍存盼望?他所持守的是甚麼?先知堅定相信,他的神有諸般慈愛,祂的憐憫不斷絕,他所信的神,每天都有新的恩典,祂的信實極其廣大!

雅各書的作者同樣教導我們,在試煉中「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雅一5);並必須存着信心祈求,因心懷二意,心存疑惑,風一吹草一動,必定再度搖擺,這樣的人不要想在主裏得着甚麼(參雅一6-8)。

不相信神,又如何求神呢?即使求了,心能安穩嗎?「求卻不信」的結果,就像被風吹動的波浪,不斷翻騰。

憑着信心——向神求智慧

舊約學者黃天相說:「智慧的觀念不是解釋我們人生的問題,也不是解決我們的困境。猶太人所講的智慧,是面對不同環境,指導我們保持正確的態度去實踐信仰。」

求主賜我們智慧(參雅一5),分辨哪些是可以改變,哪些是「即使用性命」也必須持守的。苦難試煉都是短暫的,無論升高,無論降卑,人生在世自然如此,這些都要過去。正如草枯乾,花凋謝,美容消沒,富足衰殘,日出日落,風往南颳又向北轉,能享受、能喜樂,都是從主而來的智慧和恩賜(參雅一9-11)。

(作者是教會傳道人)

本文章原刊載於《傳書》總174期(2021年12月號)

超越困境的樂歌

文/洪志娟

尊主頌(Magnificat)這首頌歌記載在路加福音一章46 至55節,是經常在將臨期誦讀的經文。尊主頌是耶穌肉身的母親馬利亞受聖靈感孕後到親戚伊利莎白(施洗約翰的母親)家中作客時,回應伊利莎白的祝福而發出的頌歌,也是一首感謝詩。

馬利亞身處保守的古代社會,年輕待嫁的她卻忽然成為了未婚媽媽,或連跟約瑟的婚約也不保,日後人生將受盡白眼。面對突如其來的不尋常經歷,馬利亞何以仍能發出充滿感恩與讚美的樂歌呢?

注目上主權能(一46-49)

「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46-47 節),原文兩句平行句以尊崇/歡呼(樂)開始,而主、神、救主的稱呼,是認定上主是全地的主及掌權者,反映馬利亞對上主是由衷的感謝與讚美。

馬利亞看自己的身分只是女僕人,地位低微,不值得主人注意,但神卻揀選她,「顧念祂使女的卑微」(48 節上),在她身上作奇妙的事,讓道成肉身的基督透過她降生。馬利亞形容自己:「萬代要稱我有福。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祂的名為聖。」(48 下-49 節)舊約聖經以「有權能的」或「大能者」來稱呼神,是指神是為祂子民爭戰,並拯救他們的主。而「祂的名為聖」是表示神的聖潔、獨一及管治的權柄。因此,馬利亞強調的焦點不在她自身的經歷,而是要顯出上主大能的作為——神揀選卑微如她的使女,好彰顯祂的大能並施行拯救。她尊崇主,且歡呼喜樂的原因,是因她竟成了神的拯救、權能與施憐憫的標記;人因此能察看神的屬性,並救贖的作為。這就是萬代稱她有福的原因。

今日我們共同面對的大處境是持續的疫情逆境,而每個人、每個家庭所承受的衝擊也各自不同:可能是日常生活、社交、生計,也可能是關乎性命。我們很容易會被如此處境所困,好像進了隧道,看不到出口。

未婚生子為當時社會所不容,但馬利亞沒表達過對眼前危機的擔憂,她專一注目上主,以致能看見更遠大的景象,就是上主的權能並祂向子民施行的拯救。她將信心建基在上主裡,不受眼前困難影響。信心講求意志而非感受。馬利亞沒有看重自己的感受,也不擔心自身的名聲,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祢的話成就在我身上。」(一38)。願主幫助我們確信,縱然我們是卑微及無助的,但祂是施行拯救、為我們爭戰的大能主,我們只管信靠、順服。

開放生命讓主介入(一50-53)

接著是一句轉折句。馬利亞將感恩讚美從自身經歷推展到神對世人的作為。「祂憐憫敬畏祂的人,直到世世代代。」(50 節)馬利亞相信是神憐憫的屬性驅使祂有這樣的作為。神憐憫人,向人施展權能及施行拯救;且基於祂的信實,這憐憫是直到世世代代的。然而,神的憐憫不是對所有世人,而只是對敬畏祂的人,就是那些認定神的位置與主權,以祂為生命之主的人。馬利亞的感恩讚美,正是體會到自己是歷世歷代蒙神憐憫的人裡其中一分子。

神對世人的作為在 51 至 53節有具體的講述。這三節經文是一組句子,在引句「祂用膀臂施展大能」之後,以五句句子講述神對五類不同組別的人的作為。

第一組別是「狂傲的人」。狂傲/傲慢被喻為一切罪的基礎,是愛自己過於愛神的表現。狂傲是一種心底深處的想法,甚至沒有外顯的行為,是心底自覺比別人優勝、自覺有足夠能力掌握人生。對於這類人,神的行動是趕散;意思是神會趕逐那些自覺不需要神的人。

之後,經文以交叉結構來展示第二至五組別的人,而他們可以分為兩大相對的類別:首尾是有權柄的和富足的;中間是卑賤的和飢餓的。

「有權柄的」即權力的擁有者,特別指那些以權力欺壓別人,對人缺乏憐憫的人。「富足的」是物質生活足夠有餘的人,特別指那些自恃富足而拒絕神的人。神對這樣的人是使他們失去所恃的權力及財富。這裡並非否定權力和財富,而是針對當擁有權力和財富時的態度及該怎樣運用。若愛財富及權力過於愛神,為了擁有更多財富及獲取更大的權力而妄顧鄰舍的需要,那就是問題,就是神要施行管教的地方。因此,當我們處於豐富中,須常常警醒,認清我們只是受託的管家,一切財富和權力的主權乃屬於神,要好好運用主所賜的,憐憫鄰舍,熱心捐助有需要的人。

相對的類別是卑賤的和飢餓的。「卑賤的」可以理解為社會地位低微的一群;然而,卑賤亦是指向八福中所說心靈貧窮的人。同樣,「飢餓的」可以是肉身欠缺足夠的食物,但亦是指向靈性中的渴求。神對這樣的人所作的,是抬舉及餵養他們。所以,經文的重點並非處理貧窮及飢餓等社會問題,而是強調敬畏神這種靈性狀態。當然,人的肉身及靈性不是分割的,而是息息相關的。人在肉身缺乏中的確較易看到自己的卑微,認定生命中需要神的幫助。因此,縱然今日我們在缺欠中也不要氣餒,因為神會關注。讓我們在缺乏中操練對神的信靠,做個卑微困乏卻敬虔的人——一個能認清真正需要,甘心樂意歸向神的人,持定神的應許,堅信祂在合適的時候,必向敬畏祂的人顯出慈愛和公義。

惟有我們願意開放生命讓祂介入、讓祂改造,才能在不同處境中安然自處,得力前行;一如使徒保羅所言:「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四12-13)

參與上主國度的實現(一54-55)

最後,經文由神對世人普遍的作為,又回到神的子民、以色列家的身上。「祂扶助了祂的僕人以色列,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54-55 節),經文以僕人、亞伯拉罕的後裔來形容以色列,突顯了以色列是神立約子民的身分。神施憐憫予立約的子民,是祂守約施慈愛的表現。馬利亞在此展現了對民族的關注,她緊緊抓住神對立約子民的應許,認定神是守約施慈愛的主,切切盼望彌賽亞——以色列的救主來臨。她更因有分於這預言的應驗而大大的喜樂。

我們看到馬利亞不單認定上主的權能和拯救,也願意開放生命讓主介入,更洞悉神對世界有更大的計劃及願景——透過祂的子民實現普世的救贖。她看到上主要實行的大藍圖,切盼並積極參與上主國度的實現,願意以自己的生命來配合祂的心意。

主再來之時,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參弗一7-12),這幅圖畫怎樣導引我們今日的生活?我們雖然不是大人物,卻總有位置去為主作見證,切實地事主愛人。

光明終將來臨

將臨期是聖誕節倒數四個星期的節期,這節期標誌著教會年曆一個新循環的開始,是一個新年的節期。節期稱為將臨期,表示其意義是關乎「將要來臨」。教會傳統提出「來臨」涉及三個層面:基督降生(第一次來臨)、基督再來(第二次來臨)、基督臨在於信徒生命中。節期的靈性操練強調預備及警醒等候。

近代教會喜歡以將臨期花環作為崇拜中的佈置:以常綠葉(象徵生命)編成環型(表示上主恆久的愛),環內擺上四支蠟燭。四支蠟燭以每週遞增的方式燃點燭光:即第一週燃點一支,第二週兩支,如此類推至第四週。以此方式燃點燭光,用意在提示信徒,縱然活在黑暗的世界,但基督(世界的光)已進入世界,步向聖誕就是步向光明;每過一日,主再來的日子又近一日,又向光明邁進一日。

相信大家都認同這年來十分艱難,很多事情都不是我們可以理解及掌握的,就如一粒微小得肉眼看不到的病毒,竟對人類的生命帶來如此威脅,亦對社會經濟造成巨大影響。黑暗何時過去,光明何時來臨?然而,馬利亞的頌歌提醒我們,人生有不同的際遇,不論處豐富或是缺乏;是喜樂還是憂愁;面對預期或是突發的情況;能有所把握還是不受控制;一切都是神容許,更是在祂掌管之中。

馬利亞之所以不受當下困境限制,是她能把關注從自身轉移到上主的權能與拯救,讓她有力迎難而上。她更認定生命中需要神的憐憫,開放生命讓主介入(這亦是將臨期三重來臨意義中的其中一重,提醒我們預備自己,讓基督臨在我們的生命中,讓祂在我們裡面工作,引導我們行在祂的旨意中,直等到祂的再來。)再者,馬利亞更切切盼望上主國度的實現,積極參與建立工程。這也是與將臨期的意義息息相關:基督降臨,救恩臨世,上主的國度已經開展;然而上主國度未完全實現,我們還要警醒、忍耐等候基督再來。主再來,新天新地,萬物得贖的景象,是我們今日努力過好每一天的動力與導向。

願馬利亞的信心與順服成為我們的激勵,面對不明朗的前景,認定神的掌管,並求主賜我們信心的眼睛,超越眼前的現況,看見上主從上而下的保守及祂旨意的運行,並祂的國度必全然實現。

(作者是美國羅拔韋伯崇拜研究學院崇拜學博士。本文是作者於將臨期第三主日的講章,本會蒙允使用。內容經編輯整理及作者審閱。)

詩篇巡禮二:靜默與讚美(詩六十五)

詩篇六十五篇的第1節,如果按照原來的希伯來文,我會譯作:

  在錫安的神啊,

    要向祢獻呈靜默、讚美。

讚美的深度

「靜默」怎會和「讚美」放在一起?「讚美」不是應該好像這首詩最後一節所說:「歡呼歌唱」嗎(參 13 節)?所以許多學者及譯本認為原文的「靜默」沒有意義,於是將名詞「靜默」修改為同字根動詞的分詞;再將動詞「靜默」理解為「等候」;又將原應是神稱呼的一部分的「在錫安」,理解為「在錫安這地方」或如《和合本》的「錫安的人」,整句頓變成:

  「神啊,錫安的人都等候讚美祢」(《和合本》)或

  「神啊!在錫安城裡,人們都在等候要頌讚祢」(《新譯本》)(註)

事實上,「靜默」和「讚美」放在一起是非常有意思的。可以說:沒有了「靜默」,「讚美」是沒有深度的,甚至不是真正的「讚美」。就好像有些人很容易說「感謝神」「讚美神」「哈利路亞」,卻不是真正在讚美神。

首先,當我們體會到有一些聲音會「被靜默」—— 不是想靜默的,而是在神面前不得不靜默——我們才能讚美神。本詩的第 7 節我會這樣翻譯:

  祂平息洋海的咆哮,

    就是當中巨浪的咆哮;

  萬民的喧嘩也一樣。

「洋海的咆哮」「巨浪的咆哮」用來比喻世人在魔鬼的鼓動下,對神和祂子民的攻擊,所以平行句用的是「萬民的喧嘩」。這些攻擊由伊甸園開始到今日都沒有停止過。

外憂內患的咆哮

基督信仰在今天受到空前的攻擊,我們看見伊斯蘭國將基督徒斬首;難民船上的穆斯林將基督徒丟下海去;敘利亞的基督徒被滅族;以伊斯蘭教為主的國家中基督徒受到迫害;中國要加強對宗教,特別是基督教的控制等等。另一方面,基督教文化在世上的影響力似乎節節敗退,加拿大這個原本深受基督教文化影響的國家,不但同性婚姻合法,更要推行娼妓合法、大麻合法、安全吸毒等等。

不單教會以外,教會之內亦出現種種問題:聖經的解釋被扭曲、政治問題造成分化、異端、傳道人操守出問題等等。這些情況有些看似遙遠,有些已經在我們當中;就算暫時不需面對,但在我們記念遠方的弟兄姊妹時,或許終有一天,香港也都要面對。在那個時刻,我希望大家仍能謹記詩人在這裡所寫的:我們的神是「在錫安的神」。

心存敬畏的靜默

原文中,「在錫安」應視作神稱呼的一部分較為合理,而不是指在錫安的人。神是那位「在錫安的神」,這不是說神只是位山神、土地之神,甚至不是說神只是以色列的神,而是要表達神是在錫安坐著為王的神。

在錫安坐著為王固然是指祂是祂子民的王,更是強調祂是為祂的子民掌管整個宇宙。正如第6節所說的:祂是以自己的力量建立眾山,滿有能力的神。我們雖然面對咆哮和喧嘩,卻可以在咆哮和喧嘩中觀賞神的作為。因為咆哮、喧嘩在神面前都要靜默,住在地的四極的人都要因神的工作肅然起敬,心存敬懼。

最終是神自己要平息世間的咆哮和喧嘩,這點正提醒我們:毋須對世間那些我們改變不了的情況或環境無奈,甚至用不正當的手法表達不滿,而應帶到神面前,懇求神出手,靜心觀賞神的作為。

當然,如果神給我們有位分、有能力,自然不能袖手旁觀。

這篇詩還提到其他為何要懂得靜默才能讚美的理由,因篇幅所限,只能分享到這裡。

(作者是播道神學院副院長兼教務長,近著有《帖撒羅尼迦後書:持守作工,候主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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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讀者可參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NET) 對這句的註釋。

詩篇巡禮一(詩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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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孫淑喜

 

不同文化背景的詩歌,均善於以文字建構圖像、藉圖像表達思想,是用文字寫出來的圖畫。

 

運用圖像能讓讀者有更多想像空間,更易投入,帶來更大的感染力。但取材自詩人經歷的圖像,對並非生活在詩人所屬時空,或沒經驗過詩人所經歷的,便有誤解這些圖像的可能,難以共鳴。而在理解聖經詩歌時,也不免有同樣困難。

 

筆者會在本欄分享幾個重要的例子,讓讀者能更好地欣賞這些詩歌,並它們對今天的意義。

 

詩篇二十三篇

 

此詩主要有兩幅圖畫。

 

第一幅是 1 4 節:一隻羊得到牧羊人照顧保護;

 

第二幅是 5 6 節:在敵人環視下,神為詩人擺下慶功宴,如皇帝為凱旋的戰士慶功。

 

本文主要看第二幅圖畫。

 

5 節的「我的敵人」直譯是「那些正在壓迫我的」、「那些正在攻擊我的」。

 

6 節的上半節:「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隨著」原文用字是指敵人的「追趕」,意思是:在敵人追趕中,詩人卻見到神的恩惠慈愛。

 

信徒渴想的福不是無災無病,而是享受神的同在。今生仍有苦難,卻是經歷神同在的途徑;我們不至於要歡迎它,但也無需畏懼。

 

那麼,在痛苦逼迫中,如何體會神正為我們擺設「慶功宴」呢?

 

6節的下半節:「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原文不是用「住」字,而是「回到」、「退到」。一直以來,只因「我要退到耶和華的殿中」似乎不通,所以將原文的字母加上不同響音,改成「住」字1。「直到永遠」應譯作「在我一生的年日」。

 

全句是「在我一生的年日我都要退到耶和華的殿中」。

 

上述情況並非作者用錯字或抄經的人抄錯了,而是後人不明白作者所用的圖像。

 

古代以色列人每次出戰,不論勝敗都要在日落前回營,因為外間(多是曠野)日夜溫差大,日間作戰不能穿太多衣服,夜間必須回營添衣或生火取暖,而且曠野有野獸出沒,落單的士兵會有生命危險,不能回營就代表被困或陣亡

 

而「耶和華的殿」就像提供蔭庇和保護,可以讓士兵退回去的軍營。當然,「耶和華的殿」不是指耶路撒冷聖殿,而是神所在的地方。「退到耶和華的殿中」是很有意思的,絕不需要被「修改」。

 

今日,三一真神藉聖靈居於信徒的生命裡,在忙碌和壓力中,我們只需退到心靈裡,藉讀經祈禱與神相交,不斷校正生命的焦點,重新得力,不被世俗潮流和價值觀淹沒。當我們仰視神的榮耀,人間的榮耀就再沒意義。

 

教會也是聖靈的殿,神也會讓我們藉教會的敬拜經歷的同在、藉弟兄姊妹的分享支持經歷的愛、藉教會的教導引帶我們走義路

 

作者是播道神學院副院長兼教務長,近著帖撒羅尼迦後書:持守作工,候主再》)

 

釋:

  1. 讀者可參考一些專門的註釋書,例如 NET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譯本。這譯本可免費在 http://www.netbible.org  網站閱讀,譯本附有許多詳細釋,解釋譯者所採用的翻譯,包括一些修改了原文的地方,為何會修改。這些釋本來有中文譯本漢語聖經協會:聖經.和合本讀本(繁體)2015,但未知是否因為這節經文為華人教會所喜愛,譯者沒有將有關的註釋譯出,讀者必須參考英文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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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賣的那一夜(四)(可十五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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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何述儉

引言

海倫凱勒自小因患急性腦炎導致失明失聰。一次有小男孩問她:「世上最糟糕的是失明、看不見嗎?」海倫凱勒微笑回答:「這遠比不上那有眼卻仍看不見的糟糕。」沒錯,許多人雖兩眼健全,但老是看不見、參不透屬靈的事。

借刀殺人

主耶穌早前被帶到公會會堂受審時,祭司長、長老和文士眾口一辭指主耶穌褻瀆,圖以宗教理由入罪;但現下被帶到彼拉多面前時,卻把主耶穌的罪名改為企圖煽動以色列謀反,顛覆羅馬帝國。不過,現在對主耶穌的指控,卻諷刺地暗示主耶穌正是猶太人的王的真實身分。  繼續閱讀

被賣的那一夜(三)(可十四66-72)

文/何述儉

引言
一名高逾六尺、滿身肌肉的男士上巴士後瞪著司機說:「我是大約翰,是不需付錢的!」頭也不回找個座位坐下。司機身材瘦削,沒勇氣要他付車費,心裡甚不高興。一星期都是如此後,司機忍無可忍,參加了健身、空手道及柔道等課程。到了夏末,司機肌肉健碩,身手也十分了得。一天,當大約翰再次上車坐下後,司機將巴士停在一旁,走到大約翰面前瞪著他說:「為甚麼不付費?」大約翰取出一張卡說:「我有乘巴士通行證。」 繼續閱讀

被賣的那一夜(二)(可十四55-65)

文/何述儉

引言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拿到該亞法和公會前受審,看似是當晚的被告,惟再細思,在審判臺前的並非主耶穌、而是以色列:他們屬靈眼目失明,看不見面前的耶穌就是以色列期待已久的彌賽亞!所以被定罪的也並非耶穌,而是以色列。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