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與行為(雅二14-26)

文/廖玫瑰

虛的相信

在雅各書一章26 至27 節的分享文章中,筆者以「自欺的陷阱」為題,帶出虛的「聽道」和「虔誠」是無力、無果效、無價值、空洞和徒然的。和合本修訂版聖經將「虛」譯作「徒然」。延續上次的分享,今天雅各讓我們明白第三個「虛」——相信。

記得年少時團契常常討論信心與行為。一方面保羅教導因信稱義,得救是本乎恩和因着信,不是基於我們的行為(參弗二8-9)。雅各卻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參二17),他還將亞伯拉罕獻兒子為祭作例子,說明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參二24)!保羅與雅各提出的難道不相矛盾嗎?

銀幣的兩面

原來信心與行為就像銀幣的兩面,根本談不上矛盾,並且缺一不可。人若單有信心,他的生命是死的、虛的(參二17、20);缺乏行為的信徒展現未被改變的生命。好行為當然並非人能得着拯救的原因,但生命改變是我們得蒙救贖的明證。

我們可單講相信嗎?但連鬼魔也「信」有神(參二19)!難道鬼魔也能與救恩扯上關係?若一個人的相信只停留在知識上,沒有悔罪、改變、和好及建立關係,他並未讓神成為救主,也非生命的主宰,這種相信就是虛的相信!雅各說:「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給我看。」(參二18)若沒有相應行為,如何看見他的信心呢?信心沒有行為,就如身體沒有靈魂(參二26),行屍走肉,看似活其實是死。你認為沒有行為的信是真信嗎?

若單講行為(參二18),亞伯拉罕的行動是殺愛子獻上為祭,妓女喇合的行動是甘冒生命危險拯救敵人。一個殺愛子,一個救敵人!單從外顯行動能看出和說明甚麼?雅各指藉行為顯信心(參二18)是不能的,我們很難從外顯行為判斷人是否真相信神。

成為祝福

試圖以好行為稱義是錯,試圖戴上「蒙恩罪人」的帽子明目張膽活在罪中也是錯。信心與行為二而為一、互為表裏,信心之父亞伯拉罕與妓女喇合就是明證。

只是口頭說相信,卻沒有相應行為,是沒有益處的(參二14),信了也徒然!自己依然沉淪、被捆綁,仍舊是罪的奴僕,沒有自由、醫治、釋放、亮光和盼望,既不能救自己(參二14),也不會成為別人的祝福(參二16)。惟有當信心與行為相輔並行,行為才得以成全(參二22)。

你看到雅各的着緊嗎?他非常強調信心若沒有行為便沒有益處(參二14、16),且是死的(參二17、20、26)。這樣的人是虛浮的人(參二20),所作的都是虛空、徒勞、枉然和沒有果效的。

撫心自問:我真相信神嗎?我的生命能被神改變嗎?我是別人的祝福嗎?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月刊總186期(2023年12月號)

生命如何影響生命

文/若瞳

生命影響生命這話基督徒應不陌生,很多人都以此為目標:看到別人的生命落入困境,或遭到難題,我們會伸出援手,希望對方的生命出現改變,走出困境。至於怎做才可達到這目標,答案可能莫衷一是。

如果你對「如何影響別人生命」這問題有興趣,那麼契訶夫筆下人物盧什科夫的故事,應會令你有不少思考。

安東.契訶夫(Anton Chekhov,1860-1904)是十九世紀末俄國的文學巨匠,其作品擅於描寫俄國社會的各階層人物,在短小篇幅中,將人物活現在讀者眼前。

律師出手幫助乞丐

盧什科夫是契訶夫作品《乞丐》的主角,故事一開始他出現在律師斯克沃爾佐夫面前,自稱是鄉村老師,因失去工作而行乞。不久律師認出他數日前曾自稱是大學生,經律師責備後,盧什科夫承認自己說謊,其真實背景是在合唱團任職,但因酗酒被開除。

斯克沃爾佐夫教訓盧什科夫:懶惰、嬌生慣養、酗酒、謊話連篇、放蕩成性。然後,他着盧什科夫到他家劈柴賺錢。到了律師的家,斯克沃爾佐夫將盧什科夫交給廚娘奧莉加,要她帶年輕人去工作。奧莉加對盧什科夫也不客氣,對後者又罵又吐口水。斯克沃爾佐夫消氣後曾後悔,覺得自己不該逼年輕人劈柴,但他很快轉念:「我這樣做是為他好。」一小時後,廚娘報告柴已劈好,律師也給青年半盧布工錢。

此後,青年每月上旬都會去劈柴,直至律師搬家那天,律師臨走前還給青年介紹工作。律師很滿意,覺得「自己總算把這人拉到正道上」。

兩年過去後,律師重遇青年,後者已有固定工作。盧什科夫坦言感激律師,不過真正令他改變的,竟是廚娘奧莉加。原來當日廚娘罵他是酒鬼、不幸的人、苦命人,還因而流淚,也替青年劈柴;青年承認自己當年一根柴也沒劈過。

如何改變別人生命

對於青年的境況,律師覺得他是懶惰,然後給予機會;廚娘則認為他是不幸和命苦,繼而替他工作。兩種心態和行動的分別,可有令你想到甚麼聖經的教導?

筆者想起的是「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羅十二15-16)因律師雖然幫助青年,但姿態始終是高高在上,自覺洞悉對方的問題和需要,惟廚娘則認為青年是不幸,且願意替他劈柴賺錢。

於你而言,怎樣做才算改變了一個人的生命?看了《乞丐》這故事後,可有新的思考?鼓勵大家閱讀這短篇故事,或在作者細緻的描寫中,大家可得到更多啟迪。

(作者畢業於樹仁大學中文系,現為火苗文學工作室成員。)

本文章原刊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81期(2023年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