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為何讓無辜者受苦

文/駱德恩、林爾文

有人提出:「許多苦難似乎和受苦的人選擇親近或遠離神無關,如自然災害、嬰孩夭折、傳染病肆虐……這些情況,『好人』受苦,虔誠的基督徒也受苦。更重要的是,這些苦難似乎沒有任何意義。」還有,為何神讓不義的事(如壞人欺負好人)發生?為何神不特別保護好人不受感染?這樣對行善的人公平嗎?

為彼此行為負責

對於以上種種問題,聖經讓我們知曉,原先神造人並安放在受保護且理想的樂園裏,是滿有神公義的地方。可惜,當人選擇遠離神,意味他不要神來管他和他的環境。這導致人被趕出樂園,活在沒有神全然賜福的環境,活在一個失調和面對自然災害的環境裏,失去了原先的完美和公義。

有人會問:神為何讓後人被前人(包括人類的祖先)所犯的罪影響呢?要注意的是,神造人不但是要人與神有愛的關係,也要人彼此之間有愛的關係,在此情況下,某人的行為會影響他人,包括他的後代。比如若人酗酒,子女也會受害。神容許這些事發生,是要人看見犯罪的後果,要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要彼此負責。

神的善超越苦難經歷

再者,這墮落的世界給予人許多道德考驗和屬靈操練。神要人在這因罪惡而帶來的不公平當中「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克服罪惡和苦難所行出來的善是值得稱讚的。一個真正的好人是藉着他在苦難中願意犧牲自己幫助別人而顯明出來。若一個人敬拜神只因神會保守他健康富貴,那麼他的動機並不正確,只是利用神而非愛慕神本身。

另外,神的善完全可超越「無辜」受害者本身所受苦難的經歷。力克(Nick Vujicic)因患上遺傳病,出生時無手無腳。他曾感到非常痛苦而要自殺。但後來因着信靠耶穌,找到人生的盼望,並靠着耶穌克服了許多苦難。他現在所過的生活,比許多有手有腳的人更有喜樂,更有意義。力克說:人生真正的終極目標是榮耀神,以神為樂。能夠藉着信靠耶穌而認識神,經歷神的愛,並且得到永生,這是人生最幸福的事情。

考驗顯出真心行善

以上例子反映了苦難的另一種意義,即某些苦難會讓我們認識自身,也更認識神。許多人——包括「好人」和「壞人」——需經歷苦難並看到罪的後果,才會真心謙卑悔改尋求神並渴慕神的國降臨。人在富裕、順境時,容易驕傲,產生錯覺,以為能在墮落的環境中創造自己的人間天堂。很多時候,神容許苦難發生,要人從拚命追求物質的夢中驚醒,讓人面對事實,發現單靠物質的享受而心中沒有神的生活,到頭來都是虛空,只有認識並信靠神才有永恆的滿足。

最後,我們在今世所觀察到的不公平現象是人犯罪後產生的,但也只不過是我們永恆存在的一小部分,在永恆中,神能使像力克這樣在苦難中信靠神並熱心行善的「無辜」受害者得到額外的安慰祝福和賞賜。因此,從永恆的角度看,一切將會是公平的。神是公義和慈愛的,所以祂最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二6-8)。因此,信靠耶穌並恆心行善的人最終是會得到益處的,但在今生的過程中,很多時候是需要經過考驗,才顯出誰是真心信靠耶穌並恆心行善。

關鍵在對神的回應

總的來說,苦難不是真的沒有意義。受苦只是過程,最重要是最終的結局。對於那些願意認識信靠神的人來說,苦難可預備他們回應神,給予他們屬靈的考驗和操練,活出真正有意義的人生。基督徒能離開受苦的世界,與基督同在,確實好得無比(參腓一23)。基督徒留在世上,是為了幫助別人,讓他們能認識神和真道,得着在基督耶穌裏的歡樂(參腓一4-6),完成神所託付的使命後,就安然回家。對於那些拒絕神的人來說,苦難會成為審判。因此,關鍵在於我們對神的回應︰以憤怒和苦毒來回應神,或者選擇親近神來面對苦難呢?

(本文取自《星空背後的真理》〔2020 年12 月修訂版〕第五章〈神為何容許苦難發生?〉的部分內容。此書由本會出版及發行。)

吶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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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邢福增

受苦:認知與經驗

受苦(難)節的英文一般稱為 Good Friday 或 Holy Friday,是基督徒紀念耶穌基督在各各他被釘十字架的日子。聽到「受苦(難)」,許多人都不喜歡,但基督教傳統卻偏偏重視這一日。是的,除非我們明白基督為何受苦,祂的死帶來甚麼影響或意義,否則我們便不能突破以「苦難」來理解這一天對耶穌自己及基督教信仰的意義。

耶穌曾跟門徒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又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向祂吐唾沫,鞭打祂,殺害祂;三天後,祂要復活。」(可十33-34,《和修版》)後來祂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又說:「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甚麼才好呢?說『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嗎?但我正是為這時候來的。」(約十二27,《和修版》)耶穌清楚知道自己是「為這時候來的」,十字架是不能逃避的「命運」,是祂生命中預設了的責任與使命。

基督最後的試探

福音書描寫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不約而同都指出祂受到的羞辱。有經過的人譏笑說:「哼!你這拆毀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救救祢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呀!」眾祭司長和文士也這樣嘲笑他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從十字架上下來,好讓我們看見就信了呀!」(參可十五29-32)。

耶穌在十字架上面對眾人譏笑,背後突顯的問題是:「如果祢是上帝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呀!」(參太廿七40)「如果祢是上帝的兒子」不正是耶穌在曠野時,魔鬼兩度向祂發出的試探嗎?魔鬼在誘導耶穌,以神跡、權柄及奧祕來吸引萬民,當時耶穌堅決地拒絕了。可是,這「試探」從沒離開耶穌,為何一定要受苦?神跡、權柄與奧祕不是比十架更有效嗎?十架上的耶穌面對著祂最後的試探——「下來吧」!不過,如果耶穌真的這樣作,祂便沒有完成十字架的救贖。耶穌再一次拒絕魔鬼的試探——不,這可能也是祂內心的聲音,繼續懸掛在木頭上,承受真真實實的痛苦。

十架上的吶喊

耶穌在早上九時被釘十架(參可十五25)。「到了正午,全地都黑暗了,直到下午三點鐘。」(可十五33,《和修版》)「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是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六小時後的吶喊,反映出祂承受的苦楚,這絕不是要討人呵護的撒嬌。這也是福音書中唯一一次,耶穌禱告時不是用「父啊」或「阿爸」,而改用較疏遠的「上帝」。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是出自詩篇二十二篇1 節。這句反映出詩人在苦難與危急中無助,感受到被上主離棄的深度痛苦。許多聖經學者都指出,耶穌引用詩篇二十二篇,正反映其腦海裡,並沒忘記詩篇後部分流露出對上主的肯定與信靠,「因為祂沒有藐視、憎惡受苦的人,也沒有轉臉不顧他們;那受苦之人呼求的時候,祂就垂聽。」(詩二十二24,《和修版》)因此,當耶穌喊出詩篇二十二篇1 節時,也是繼承了整首詩的精神——「耶和華啊,求祢不要遠離我!我的救主啊,求祢快來幫助我!」(詩二十二19)

即使十架上的耶穌也像詩人一樣,經歷從無助到讚美的過程,但我們不要輕視祂曾承受的極大痛苦,或認為這對上帝的兒子而言,只是微不足道。楊腓力(Philip Yancey)曾在其著作《耶穌真貌》中形容,「沒有一位神學家可充分說明在加略山上『三位一體』的上帝之間,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我們所聽見的是一個孩子因被棄絕所發出的痛苦的呼喊……對著子上帝而言,祂所感受到的就是全然的被拋棄。」耶穌的吶喊是真實的掙扎,「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

漫長的星期五

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指出,星期五是榮耀離開、流亡、上帝缺席的日子。耶穌在痛苦與羞辱之中,也感受到被上主離棄。面對尷尬的星期五,講求「無所不能」的教會,會急忙掛上空的十字架,趕快到星期天,迎接復活節的清晨。我們期望快點渡過星期五,馬上進入星期日。主既已復活了,所受的痛苦也只是一時而已。我們已知道結局(第三天復活),會否因此對基督受苦本身輕輕帶過?就好像身邊有弟兄姊妹遇上困難與苦楚,我們會否太快跟他們說,「多信靠主,很快會沒事的」;或急於要解釋這些苦難——「這一定有上主的美意」。基督徒是否認為受苦經驗太尷尬及荒謬,不懂如何處理「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的掙扎,因而急於為受苦提供一個即時的屬靈標準答案?原來我們心目中的信仰基石,可能正是他人的絆腳石!

「耶穌大喊一聲,氣就斷了。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十五37-38,《和修版》)布幔將聖殿聖所與至聖所區隔,至聖所是代表上主臨在的極神聖之處,布幔從上而下裂開,象徵耶穌的死打開了上帝與世人之間的管道。希伯來書稱耶穌就是新的「大祭司」,成為我們與上主之間的中保。不過,即使這樣,卻不代表我們不會因著各種難處而經歷苦楚。希伯來書又說:要「以堅忍的心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十二1,《和修版》),「你們要把下垂的手舉起來,發酸的腿挺直」(來十二12,《和修版》)。真的,我們仍處於漫長的星期五之中,手垂下了,腿發酸了,但是否能因著復活的盼望,而存堅忍的心跑人生路……

沉默?不沉默?

如果看過電影《沉默》,見到片中的殉道者時,可有想起各各他山上的耶穌?有一幕遠藤周作寫神父目睹兩位勇敢的信徒殉教,在晚上聽到海嘯聲所激起的衝擊——「海浪無動於衷地沖洗、吞噬茂吉和一藏的屍體,他們死後,同樣的表情會在海中擴大,而神和海仍然沉默著,繼續沉默著。」那位選擇了棄教的吉次郎曾質問神父:「為甚麼主要賜給我們這麼大的痛苦呢?神父!我們並沒有做甚麼壞事呀!」面對質問,遠藤寫道:「我們沉默著」。但在他的內心同樣問:「神為何沉默,我不懂。」在漫長的星期五中,面對上主的沉默,我們也不禁問:「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

是的,「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這吶喊,並不止一次在歷史出現。在納粹對猶太人施行大屠殺時,集中營內充滿著「上帝,祢到底是誰?」的疑問。在文化大革命時,「上帝是否已撇下中國教會?」也肯定在不少信徒心底盤旋。這一切,伴隨著的,也是上主的沉默。遠藤周作曾思考這句主耶穌在十架的話,他的理解是:「如果沒有『主啊!為何捨我而去?』就成不了宗教」。他的意思是,在各種人生經歷中,正是當我們感受到被上主離棄時,「真正的宗教就從那裡開始」。他認為,宗教不應只是對人好的部分有反應,而是要對人一切美醜善惡都有反應,好像交響曲的各種樂器一樣。他指的美醜善惡,既指向人性的本相,也指向人生的不同際遇。就是在人生的醜惡與苦難之中,當人對上帝有所懷疑,開始思考真正的宗教信仰是甚麼,真正的宗教就從那裡開始。

吶喊?不吶喊?

著名的小說家魯迅第一本短篇小說集的名字就是《吶喊》。魯迅一直深信,文學是喚醒國人的方法。不過,他卻遇到困難,失去鬥志。有朋友鼓勵他,其最初的反應是:「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戶而萬難破毀的,裡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然而是從昏睡入死滅,並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麼?」魯迅的意思是,喚醒少數人,改變不了命運卻又使他們承受更大痛苦,有何意義呢?但最後,他改變了:「然而幾個人既然起來,你不能說決沒有毀壞這鐵屋的希望」。魯迅懷著「希望」,再提起筆來,寫下《狂人日記》、《阿Q正傳》等短篇小說。他將這本小說結集命名為《吶喊》,就是希望以「筆」喚醒國人,帶來改變。

對基督徒而言,信仰應是一種靈性上的醒覺,對嗎?但當我們醒覺後,卻又面對不能改變的無力,企圖再向喚醒我們的上帝追問時,卻又面對祂的沉默。我們會埋怨上帝把我喚醒嗎?我們的吶喊,最後帶來更深卻沒有出路的懷疑,還是在漫長的星期五中,仍因著盼望而勇敢面對痛苦?

黑暗之中,巨浪一再衝擊,人類似乎沒法擺脫悲哀的命運。對此,信仰者仍不斷經歷懷疑,但上帝仍如常地沉默著。面對巨浪吞噬信心的大海,遠藤在其著作《對我而言神是甚麼?》一書中說:「如果把自己的人生想成大海,感覺在海中被某種東西支撐著。我感覺包圍我人生就是神。上主雖然沉默,卻仍在苦難中與受苦者同在。」所以,1987 年 11 月,遠藤周作參加長崎「遠藤周作文學館」內「沉默之碑」的揭幕典禮。碑上刻有他題的字:「人類是如此悲哀,主啊!大海卻異常蔚藍。」

在受苦日的時候,我們是否也能說:「黑暗如此悲哀,主啊!我們仍盼望光明」,「人類是如此悲哀,主啊!十架卻仍見盼望」。

(本文轉載自邢福增所著、於 2019 年出版的《我城哀歌.時代福音》一書中頁 5-16 的〈吶喊〉一文。文章經編輯刪節。感謝德慧文化圖書有限公司同意授予刊登版權。)

俠旅人生──杏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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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吳述塵

杏林子,原名劉俠,居於台灣,家有五兄弟姊妹。年少患上類風濕關節炎,後與這病共處五十多年,除中間三年因藥物和手術等醫療成效,可自由行動,從未有一夜能安睡到天亮,一個晚上痛醒三四十次是平常事。軟弱又痛楚的身體叫她消沉,主卻安慰、扶持她,讓她成為見證主的人。

主賜俠心
杏林子在十二歲臨近初中聯考時,左臂、左腳開始腫脹如發酵麵包,還時而抽痛。折騰半年,到處尋醫就診,終確診是類風濕關節炎。

病了幾年,有天,杏林子的母親正在打水,耳邊響起一把聲音:「為甚麼不去找耶穌?」後來母親找到一位老牧師,得聞主耶穌的話:「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3)母親受了感動,隨後便帶著家裡的孩子返教會,半年後,更一起接受浸禮,相信耶穌。

杏林子初信之時,信心幼嫩得像遇溺者抓的一根浮木,漂游不定。直到一天晚上,家人都在睡夢中,惟她仍然不能入睡。孤獨感油然而生,彷彿被整個世界遺棄。在自憐間,她突然感到耶穌就在身邊,雖看不見,聽不到,但主進入她的心;她在主裡面,主在她裡面。那夜讓她經歷到主裡的寧靜、滿足和喜悅,叫她不再惱夜,更愛上夜、享受夜。

主賜俠筆
少年杏林子因病休學在家,除了眼淚,還是眼淚,能止息眼淚的,惟有書;在書的世界裡,她忘記一切。母親為了讓她看書,竭力找來一切有文字的東西。書看多了,杏林子感到自己有話要說,便投稿到報社。主為她開通達的路,她的文章得到賞識,更有機會參與廣播劇、電視劇、舞台劇等劇本創作,賺來的稿費讓她心花怒放。

二十七歲那年,杏林子入院治療時認識了鄰床病友。她看到這位病友家人的冷漠,也看著病友昏迷及離世。她難過地想:小菜、水果、止痛藥都與她分享了,卻遺憾沒有與她分享福音。那一刻,她決定將筆奉獻給主。

杏林子的筆讓讀者知道她的生活,也認識她的生命:她是如何面對苦難、超越苦難、享受苦難。有牧師分享說:「神為甚麼要杏林子受苦,我不知道,但因著她的分享,很多人的痛苦得以減輕。」也有讀者回應說:「想到她的病,我覺得自己這點病可以忍受下來。」

八年後,杏林子的散文集《生之歌》¹ 出版,三年內銷了三十三版,無數人因她的筆而得到鼓舞和激勵,也改變生命的取向。

主賜俠骨
1980年,杏林子獲頒十大傑出女青年獎。拿著獎座的她,心裡問:「主為甚麼讓我得這獎,是不是有特別的旨意?」這一問,勾起了一段回憶。數年前,她去參觀一個展覽,到了展館門前,警衛員見她坐著輪椅竟拒絕讓她入內,經過一番擾攘,負責人只應允讓她在閉館前半小時入內參觀。那時,她有一種強烈的屈辱感,只因她是個殘障者,就遭受這等對待嗎?

然而,事隔九年,社會對殘障者的態度沒有多大改善。殘障人士被視為次等人。他們自卑、自憐,有些父母甚至以他們為恥;他們少有能接受教育,能受教育的卻受到大學選科的限制。

杏林子感到神呼召她帶領殘障者出埃及。兩年後,她創辦了「伊甸基金會」,推動社會和政府關注殘障人士的需要,並以福利和福音為服侍理念。

福利服侍是指開辦職訓班,教導殘障者職業技能,協助他們就業;為他們舉辦戶外活動,幫助他們離開家裡的四堵牆,接觸社會,克服生理和心理障礙。

職訓、活動、關心,學員都無任歡迎,但福音服侍的清早晨更聚會,卻爭相走避。杏林子只能一點一滴地做,用勵志的《荒漠甘泉》配合輕快的現代詩歌,盼將基督的福音潛移默化地埋入學員的心田。三十多年下來,有不少學員和同工信主,其中當傳道的有三十多人,當牧師的有五人。

基金會走著艱辛的路,終能驅走人們的冷漠,喚醒政府對殘障人士的重視。2000年,當她從基金會退下來時,有記者採訪她怎樣做到這樣的成果,她的回應是:「禱告!禱告!禱告!」

俠風長流
杏林子在2003年安息主懷。對生命,她的看法是:「神甚麼時候接我去,我不知道。對我而言,每一天都是生命的最後一日,也是生命的第一日。因為是最後一日,便覺珍惜寶貴;因為是第一日,便仍有無限的期盼與展望。」

(作者是堂會牧師,盼藉早期屬靈人的生命見證,勉勵信徒。)

 註釋:
1. 杏林子的散文集有《生之歌》、《生之頌》、《另一種愛情》、《杏林小記》、《探索生命的深井》、《美麗人生的22種寶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