熾熱的話語

文/爾悅

  面對紛亂的世界,四周充滿謊言、逼迫和冷漠,甚至回到教會,人與人之間的傾談也只是停留在口裡的問候,不能進到靈裡的團契,相信最大的問題,是我們的心變得冰冷所致。

  若你正失去對教會的信心、對神話語的渴慕、以致祝福世界的熱誠,《熾熱的話語——潘霍華談讀經》會是你很好的選擇。

燃燒自己
  他,潘霍華,像個樵夫,跑進森林裡,拾起一根一根的乾柴,也坎下枯萎的樹木,拿回家中,放進火爐,在劈啪的燃燒聲中,叫主的話在你我心裡燃點。

  相對於你我面對的,他身處的,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他眼前是希特拉的狂焰,是國家機器的殺戮,甚至是納粹的屠殺。你會問,究竟是甚麼讓他能夠屹立,堅定不移的燃燒自己?

燃點經文
  書中為你我提供了曙光,讓你我看見一個燃點經文的人。經文對他來說,不是用來研讀,而是用來默想;他每週默想經文不多,才十多節,每天默想的,只有兩三節。經文彷彿是他所愛的人寫給他的情信,他會「存在心裡,反覆思想」。他也為自己的前路默想,有一段時間,在德國著實待不下去,他跑到美國,原想留一段時日,但在默想詩篇一一九篇時,按捺不住聖靈的催迫,終於決定回國,並且加入暗殺希特拉的組織。他更於被囚在獄中的時候,終日默想經文,操練對神的信靠、渴慕,最終在神的主權下,安然接受死亡。

  倘若經文能燃點潘霍華的心,那麼處身在這冰冷的世代,我們又會怎樣燃點經文呢?

(作者是深耕細作的牧者,生活日常讀聖經、照料草場、覽閱不同書籍刊物、在草場外尋羊;陪伴看顧身邊有需要的人。)

本文原載於《傳書》雙月刊(總第169期)

門徒的生命特質——捨己與擔當

文/李文耀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這樣就會成全基督的律法。」(加六2,《和修版》)

有種責任叫擔當

假如要用幾個字總結潘霍華的一生,我會說:「有擔當的生命」。打從十三歲開始,潘霍華就向家人誇口要改革教會。對一個成年人來說,這種口號式、帶點衝動的宣言算不得甚麼。到潘霍華在弗羅深堡Flossenbürg)被處死時,他只有三十九歲,當時的德國教會仍未出現甚麼重大的變革。是的,在維護純正基督信仰的精神下,認信教會(Bekennende Kirche)確是從納粹化的帝國教會脫離出來,可是認信教會在牧養、培訓、體制和社關上應如何走下去等問題,尚有許多需作探討與實驗的地方。對於年輕的潘霍華,或許重要的不是看見教會真正完成改革,乃是在改革之路上有參與和奮鬥過。當希特拉和他的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NSDAP)在1933 年執掌政權以後,潘霍華就放下在柏林大學的教學工作,走進教會圈子中參與一個為期超過十年的抗爭運動。期間,潘霍華至少有兩次離開德國的機會(一次在1933 10 17 日前往倫敦,另一次在1939 6 4 日遠赴紐約),不過因為內心對培訓教會下一代牧者及戰後德國基督徒生活的重建有強烈負擔,於是放棄了在外面世界發展的大好機會。就是在參與軍事情報局(Abwehr)和地下抵抗組織的危險日子裡,潘霍華仍努力為德國教會和人民的將來撰寫《倫理學》(Ethik)一書,可惜在他有生之年無法完成這一部巨著。潘霍華是一個有承擔的人,為了教會和人民的益處,不惜捨棄自身的利益和前途。在他的身上,我們看到一個致力效法基督和完成基督律法的牧者、神學家和殉道者。

在基督裡作一個真正的人

在一封監獄書信中(寫於1944718日),潘霍華指出「成為一個基督徒」的意思,並不是在某個宗教形式上成為一個罪人、懺悔者或聖徒,乃是真真實實地成為個人Being a Christian… means being human”)。意思是甚麼?潘霍華跟著在文中指出:「不是要成為某一種人,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所創造的〔那個〕人(“not a certain type of human being, but the human being Christ creates in us”)」1 那麼,耶穌基督在我們裡面創造的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呢?在《追隨基督》(Nachfolge)一書最後一章及《倫理學》(Ethik)的開首兩章中,我們找到具體的答案,那就是有著基督的形狀(the form of Christ)的人。在潘霍華看來,成為一個基督徒就是成為一個真真實實的人,生命與耶穌基督的形狀一致(conformation to Jesus Christ)。這個正是跟隨基督的真正意思,然而不少人在閱讀《追隨基督》的時候忽略了這個重點。我們常常被「基督的呼召總是引領我們去死」這句話吸引,卻不知道這句話的根本意思是叫人己,即不看自己,只知道基督(“Self-denial means knowing only Christ, no longer knowing oneself”)。2 於是嚴格來說,一個人為著某個理想或目的犧牲自己的性命,卻不知道基督或沒有基督的形狀,這個犧牲也算不上是己的行動。己的真正目的是效法基督,生命在認識基督下有著基督的形狀。說到底,成為基督徒就是經歷一個讓基督的形狀去改變自己的生命重塑過程。3

究竟「基督的形狀」是怎樣的?篇幅所限,我們不能在這裡就這個問題作出詳細探討。4 通過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被釘十架及復活升天的事件,我們看到一個願意擔當世人憂患和背負人類痛苦的生命(參賽五十三4)。在黑暗的世代裡,耶穌基督選擇走進黑暗中與受苦的人同行,縱然世界不認識,也不接納(參約一9-11)。這種有擔當的生命正是作為一個人應該有的表現,因為耶穌基督是上帝,也是完全的人,在身上我們知道人和上帝的形象(the image of God)的意思和內容,那就是一種甘願為他者行使自由、捨棄自己和擔當憂患的生命。人在被造的時候本來就有這種生命的特質,卻因為犯罪墮落的緣故使心思意念轉向自己(cor curvum in se)。當一切都以自我利益為出發點的時候,結果就造成各種關係的破裂。現在通過耶穌基督的救贖,人類在基督的形象的重新塑造下,可回復失落已久的上帝的形象,過一個願意為他者放下自己和擔當憂患的人生。於是在上文提及的那封監獄書信中,潘霍華指出基督徒應該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需要、問題、過錯和畏懼,乃是如何容讓自己行在耶穌所行的路上,參與上帝在基督裡的苦難。這就是做人的真正意思了。5

為基督的道的來臨作預備

在這個黑暗的世代裡,基督徒應該作甚麼?從功能的角度看,我們可以在許多身分、角色上為基督的福音作見證。在社會上,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身分與崗位,耶穌基督的道正是通過許許多多站在不同崗位上的踐行者擴展到世上不同的角落去。在《倫理學》一書中,潘霍華就提到四個神聖委託(divine mandates),指出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啟示要通過家庭、工作、教會和國家落實到世界裡。於是,作父親的有父親的責任,作工人的有工人的責任,作牧者也有牧者的責任,諸如此類。沒有個人可以做所有事情,當每一個人為其他人或整個群體承擔起自己的責任時,歷史就出現。6 關鍵的問題是,究竟我這個人是以一種怎樣的態度去承擔責任和面對不同的挑戰呢?耶穌基督的位格與潘霍華的一生告訴我們,只有為他者的存有(being-for-the-other)才有見證福音、改變社會的能力。通過基督徒的己與擔當,耶穌基督的道有形有體地臨在人間,讓人看得見和觸摸得到。耶穌基督在黑暗中通過背負人類痛苦來戰勝黑暗。基督徒也要效法耶穌,通過這種獨特的生活方式在各個崗位上為基督的道的來臨作見證和預備。日子愈難走,就愈需要有人承擔責任,為世界的將來切實地和勇敢地作一點事情。

 (作者是建道神學院教務長、神學系副教授)

  1. Dietrich Bonhoeffer, Dietrich Bonhoeffer Works in English, ed. John W. de Gruchy, trans. Isabel Best and others, vol. 8,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10), 480.
  2. Dietrich Bonhoeffer, DBWE, ed. Geffrey B. Kelly and John D. Godsey, trans. Barbara Green and Reinhard Krauss, vol. 4, Discipleship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03), 86.
  3. Bonhoeffer, Discipleship, 283.
  4. 有興趣了解多一些的讀者可參閱筆者另一篇文章:解讀作為塑造的倫理學〉——「在基督裡成形」乃《倫理學》的重要課題,鄧紹光主編:《解讀潘霍華倫理學》香港:德慧文化,2018,頁211-237
  5. Bonhoeffer,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 480.
  6. Dietrich Bonhoeffer, DBWE, ed. Clifford J. Green, trans. Reinhard Krauss and others, vol. 6 , Ethics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05), 220.

 

 

潘霍華——重尋「教會」的人

文/胡保羅

單薄狹隘的教會

潘霍華,在德國一個菁英家庭出生,家中有八位兄弟姊妹,他排行第六,緊隨是他的孿生妹妹。父親卡爾是大學精神醫學暨神經學系系主任和醫院院長,是德國的名門望族。而當教師的母親寶拉,是皇室近親,其父是隨軍牧師,並曾擔任德皇威廉二世的牧師,祖父則是位大學神學教授。

由於父親不是基督徒,家人沒有上教會的習慣,但父親並不反對母親在家進行宗教教育:讀經、祈禱,唱詩歌,都是教學內容;母親更聘請了兩位敬虔的莫拉維亞女信徒為家庭教師。

潘霍華在十三歲時已決定要讀神學,十四歲就告訴父親這個意願,父親雖不贊成,仍然沉默地尊重他的決定。但兄長們多有反對,更批評當時的教會是一個「粗糙、薄弱、單調、狹隘的中產階級體制」。潘霍華回應哥哥時說:「真是這樣的話,我就必須改革教會。」雖然這是帶點說笑性質的反駁之言,然而,這可不是一個輕易大放厥詞的家族呢!

潘霍華按著家庭的傳統入讀杜平根大學。到學期完結,十八歲生日時,他有機會到羅馬遊學,並參加了聖彼得大教堂的彌撒,對信仰有一點體會。他發覺過去有些分開的東西得到復合:教會和信仰、教義和生活。他經歷了一種敬虔,是不會將意義放棄的;他確認了一種宗教,是普世的,有可見的形式,也有一種聯結的秩序。他開始思考一個課題:教會是甚麼?

教會是甚麼?

帶著這個課題,他進入當時享譽世界的柏林大學神學院。學院師資優良,院長哈納克(Adolf von Harnack)是主張自由主義,為當代歷史批判法先驅之一的士萊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的學生。潘霍華沒有選擇跟從他,卻找到系統神學教授霍德伯格作他的指導老師。他的博士論文題目是〈聖徒相通——從教義學角度探討教會社會學〉。潘霍華認為教會不是歷史實體和機構,而是「基督以教會——團契的形式存在地上」(Christ existing as church community);即道成肉身的神,在基督裡真實地在教會中與人相遇。論文順利通過資格考核和公開辯論。那一年有十二位神學博士畢業生,只有年僅二十一歲的他獲得特優殊榮。

獲得博士學位資格後,他便可擔任牧養工作,遂應聘前往西班牙一間德國教會作為期一年的助理牧師。一年後,他回到柏林大學神學院,攻讀第二個後博士學位的特許任教資格,計劃在柏林大學教授神學。

他的博士論文〈行動與存有〉,可說是〈聖徒相通〉的續篇,同樣探討教會是甚麼的問題。內容則採用哲學思辨,以康得的超驗主義和海德格的存有學之間的衝突,論證神學不是哲學的分支,而是一門完全不一樣的學問。人們應當用「行動」或「存有」來認識神的啟示,即透過基督彰顯在教會的啟示。他說:「就上帝的自由來說,最明確的證據, 就是上帝自由選擇接受時空的約束成為人類,並且任由世人處理。上帝的自由不是要遠離世人,而是為世人的益處。」

潘霍華縱然取得大學講師資格,惟他尚差一年才達二十五歲按牧之齡,於是他的導師蒂斯特建議他到美國紐約協和神學院進修。當時的德國神學院睥睨全球,而他更是頂尖神學家哈納克的學生,潘霍華最初並未把協和神學院放在眼內。

但在他留下的一年,卻經歷了從來未有的生命改變。他與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成為好友,在彼此討論中激發了他對社會問題的觸角;也有同學帶他到哈林區,一窺黑人所承受的種族歧視。在哈林區的黑人教會裡,他看到不同膚色、階層、文化背景的人一起唱詩敬拜,才明白原來他腦海中的聖徒相通是多麼被自己的階級局限。

參與認信教會

潘霍華深受神學院同學的啟發,並開始專注耶穌的登山寶訓。回到柏林大學,人們注意到他改變了,他回答說:「我已經成為一個基督徒了……我內心明白,惟有當我認真看待登山寶訓,我的生命才能真正的清晰和誠實。」

潘霍華在柏林大學擔任系統神學系助教時,也在科技大學學生中作牧師。1931 年9 月,納粹從國會選舉中的12 席一躍而為107 席。他在學系裡先後開了「教會本質」、「創造與犯罪」和「誰是今在與昔在的耶穌基督」等科目,繼續探討教會的本質,及思考當時的教會處境。「創造與犯罪」正是他有感德國並沒有從一次世界大戰中汲取教訓,仍盲目期盼以發動激進革命來謀求幸福,卻未了解罪對人的影響。

1933 年1 月,希特拉成為總理,四月通過《雅利安條款》,規定只有德裔人民才可以擔任公職,因教會屬公務員體制,猶大裔牧師全被革職。七月,教會舉行選舉,支持納粹的「德國基督徒」勝出,基督宗教遂與國家主義連結在一起。潘霍華感到困惑,教會既是基督在世的可見形象,他沒法待在一個背叛基督的教會。直到認信教會(Confessing Church)發表「巴門宣言」(Barmen Declaration),他似乎看到教會的曙光,便決定參與認信教會在芬肯瓦(Finkenwalde)開辦的地下神學院,擔任院長。他整理了在芬肯瓦的教學內容,出版了《追隨基督》和《團契生活》兩本著作。

可是,納粹用強硬的態度對付認信教會,學生遭逮捕,學院被查封,不久,他也被禁止在柏林工作。認信教會最後在納粹面前低頭,潘霍華黯然想到自己是個沒有教會可容身的人。加上1938 年年底的「水晶之夜」,德國群眾肆意攻擊猶太人的住宅、商店、會堂,更殘暴地對待猶太人。然而,教會對此等暴行卻沉默無聲,令潘霍華極度失望。半年後,他的處境已極不理想,便決定第二次到美國。

重建基督所啟示的教會

到達美國不久,他卻有強烈的掙扎:為甚麼不留在德國,與弟兄們一起經歷這艱辛歲月。他說:「若不能與他們一起經歷試煉,又怎能參與戰後德國教會的重建。」

經過深思,他決定回國,隨即參加「阿勃韋爾」,成為軍方情報人員,背地裡卻是為反抗運動聯絡海外,以便外國政府了解德國國內反抗希特拉的活動。

期間,他對教會的思考,有一個新的課題,他稱為「將來世界的基礎和重建」。他思考的不是個人性的問題,而是群體性的教會問題,即神的旨意怎樣藉耶穌基督的啟示,透過教會帶進世界。這些思考成為《倫理學》一書,提及四個神聖的委託,分別是家庭、工作、教會和國家。當時他遊走各國,工作繁重,加上國內和各地的緊張局勢,他只能在有限的時間留下片言隻語,未能完整的寫下來。後世整理出來的,都只是殘篇。

1943 年4 月,潘霍華被蓋世太保拘捕,囚禁於提革監獄,沒有人告訴他拘禁的原因和時間。經過一番掙扎,他心情平復一點,除了讀書、寫信,也繼續未完的思考。他失卻自由,獨處斗室,前路黑暗,外邊是張牙舞爪的納粹在歐洲、在猶太人中肆意殺戮。1945 年4 月9 日,潘霍華在弗羅森堡被判處絞刑。在他死後,他曾分享的「及齡的世界」、「非宗教的基督教」、「教會為他人而存在」都引起廣泛討論。何登(William E. Hordern)在《近代神學淺說》中說:「假如沒有潘霍華這些獄中的信札,現代神學必顯得貧乏。」

縱觀潘霍華一生,無論是學院時期,認信教會時期或是囚於獄中時期,儘管外在是納粹的魑魅魍魎,環境波詭雲譎,他內心仍始終如一的堅持一個詰問:教會是甚麼?甚麼是真正的教會?

(作者是教會牧師,喜愛閱讀教會歷史和人物傳記。)

參考書目:

  1. 艾瑞克.梅塔薩斯著。顧華德譯。《潘霍華》。台北:道聲,2013。
  2. 蕾娜特.溫德著。陳惠雅譯。《力阻狂輪——潘霍華生命史》。台北:雅歌,2004。

〈禱告容得下咒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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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爾悅

一位元朗人弟兄,經歷了 721 那夜,叫他椎心蝕骨,一想就哭。他曾傳來幾句修改自詩篇第一三七篇的話:「神啊,求祢記念這仇!將要被滅的啊,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那人便為有福!拿你摔在石頭上的,那人便為有福!」他更問道:在這沉鬱、無助、憂傷的時期,弟兄姊妹一起敬拜時,可否誦讀詩篇中的咒詛詩呢?

咒詛,是為惡設限

聖經中「咒詛」一詞的希伯來文有限制、約束的意思,是指以咒詛為網羅、羈絆,令敵人無力抵禦。創世之初,蛇引誘亞當夏娃犯罪,神宣告對三者的審判,使犯罪者受到限制和約束,便是聖經中「咒詛」的首例(參創三14-19)。

詩篇中的咒詛經文,有 104 句之多;單是咒詛詩,也有十首1,都是詩人在國家或個人遭受奸惡的咄逼、苦待、凌虐、殺害時,向施行公義審判的上帝,哀聲禱告,渴求討回公義,哀求神為受苦者伸張正義,向仇敵和惡人施行審判。

咒詛,是坦承憤恨

基督徒的禱告,是否真容不下憤恨的情緒,惟恐悖逆寬恕的教導?舊約聖經學者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有感昔日以色列人面對巴比倫的強權統治,受到殘暴侮辱,內心泛起強烈的怨憤。因而在論到詩篇第一三七篇時,提出一道思考題:能否拒絕寬恕?他說:「寬恕會否成為過於容易接受的方式呢?而真正的赦免,會否只在憤恨被認真地宣洩後才產生的呢?」2

布氏的考題啟發了一位姊妹,她在〈將你憤恨禱告出來吧!〉一文中縷述:「恨不會因為壓抑而減弱減少,恨只是躲起來,逐漸腐蝕我們靈性的根基……為我們的恨意禱告,恨會成為強大的武器,在屬靈的爭戰中對抗邪惡……仇恨喚醒我們,我們需要幫助。當我們為傷害禱告,禱告會帶我們進入上帝的同在」3,當我們將憤恨帶到神的同在裡,神會聆聽、接收、將之轉化,引導到祂的公義中。

咒詛,是盼望義者

布氏又指出咒詛詩是猶太人對巴比倫政權的一種對抗,並從中尋求盼望。仇恨只是他們內心的情緒宣洩,真正的目的是盼望:盼望神作出審判,報應施暴的仇敵。他們把心中的仇恨毫不保留地交託,全心全意交出報復的主權予神,深信神對這些事必然嚴肅處理。

靈修大師畢德生(Eugene Peterson)也認同仇恨是需要禱告出來的,壓抑反使「恨」與「惡事」在情緒上連結,最終觸發「邪惡」。把「恨」禱告出來,是對「邪惡」的覺察和恨惡,是與之搏鬥時必須具備的洞見和能力。咒詛詩正幫助我們將「恨」交託給上帝,讓它被徵召為天國效力。當我們的生命根基能安穩在公義的磐石上,才可戰勝邪惡的勢力。4

畢氏又強調禱告是與惡戰鬥。禱告將我們帶到神面前,我們因而發現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於是我們得以覺醒,去關切身邊遭受逼迫的人和事,渴求公義的降臨。

咒詛都歸到耶穌身上

主耶穌也曾直斥彼得為撒但(參太十六23)、頑梗的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為毒蛇的種類(參太三7)、假冒為善的猶太人會接連遭受災禍(參太二十三13-36)。然而,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面對群眾加於祂的極大羞辱、掌權者施予的大迫害和死亡,在那最黑暗的時刻,祂沒有咒詛!

咒詛詩揭示了世界充滿不義,但神是公義的;我們要把惡人的錯謬行為,藉禱告交在祂的恩手中。使徒保羅這樣總結咒詛:「既然基督為我們成了詛咒,就把我們從律法的詛咒中贖出來。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受詛咒的。』」(加三13,《和修版》)主耶穌親自終結了咒詛。

要從耶穌身上學懂咒詛與愛仇敵的關係,一點不易。畢德生提醒我們,愛仇敵即預設我們知道其存在,並能認出他們,否則就是活在危險的無知中,徒然禱告。咒詛是恨惡惡,並對受害者產生同理心。但最後我們會發現,恨不能促使審判,只有愛能彰顯公義,這多少反映了客西馬尼園禱告的艱辛。畢氏又語重心長的補充:愛,是敵人最不稀罕的東西,因為愛要求人學習脆弱、饒恕和回應;敵人要的卻是權力、控制和主導。在我們學習為仇敵禱告時,盼能從中得著啟思。

惟主是一切美善力量

德國神學家潘霍華處身二戰時的德意志帝國下,飽受強權欺凌,卻沒有退縮、懼怕,更從咒詛詩中找到基督的愛:「神的報復並不是擊打在罪人身上,而是擊打在那位代罪的無罪者身上,也就是祂自己的兒子。為了履行詩篇裡的禱詞,耶穌基督承擔了神的憤怒。在那唯一的義者身上,神恨惡且審判了祂的仇敵,而這人卻為他們祈求赦免。只有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才能找到神的愛。」

潘氏喜以咒詛詩禱告,並對此確信不疑:「我將復仇的工作留給上帝,並且祈求祂對祂的仇敵執行公義,因為我知道上帝忠於自己,而且已經藉由在十字架上所執行的憤怒審判,維持了正義;也知道這憤怒已經轉變成我們的恩典與喜樂。」5

潘氏被希特拉拘禁,最後被處死刑。然而,他在獄中的最後詩作〈所有美善力量〉詮釋了他從咒詛詩中所領受的十架恩典:「儘管過去年日折磨心靈/艱困時光重擔壓迫/主啊!請讓飽受驚嚇的靈魂/得到已為我們預備的救恩/……請讓燭火溫暖明亮燃燒/你給黑暗中的我們燭光/請容許領我們再度相聚/明白你的光在黑夜照耀/……所有美善力量奇妙遮蓋/不論如何期盼安慰/在晚上早上每個新的一天/上帝都必將與我們同在」。

那位元朗弟兄再次傳來改寫詩篇的話:「神啊!我若忘記祢的苦杯,情願我忘記一切。我若不記念祢……情願我的舌頭貼於上膛。在我遭難的日子,他們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釘死他!』神啊,求祢記念我。」

註釋:

  1. 十篇咒詛詩分別是詩三十五、五十五、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九、七十九、八十三、九十四、一〇九和一三七。
  2. 白如格文(即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著,范約翰譯:《生命的對話——詩篇信息》,初版(香港:道聲出版社,1988),頁 106。
  3. 吳曉青著,張以慧譯:〈將你憤恨禱告出來吧!〉,《校園雜誌雙月刊》第 61 卷第 4 期(2019 年 7 / 8 月),頁 26。
  4. 畢德生著,廖金源譯:《回應上帝:用詩篇禱告》(香港:天道書樓,2018),頁 155-159。
  5. 潘霍華著,歐力仁譯:《耶穌的祈禱書——潘霍華談詩篇》(台灣:校園書房出版社,2014),頁 115-117。

人在書途回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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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輯室
圖/梁百璇

聖經以外的選擇
前《突破雜誌》總編輯許立中,可謂是不甘平庸的「平信徒」,作品中對信仰總有深邃的反省。更新生命的書,聖經當是不貳之選,但歷代信徒的信仰體驗,也可成為啟迪。

能夠以一本書改變生命的,從一個「政治(信仰)正確」的角度來看,除聖經外恐怕難再作他想了。但坦白說,沒有那堆在我成長不同階段啟發過我的書籍和作者,展示對聖經不同的詮釋,繼而引伸出信仰豐富的可能,聖經大概亦只不過是另一本我或許尊重卻可能永遠不會主動打開的神聖經典。

杜尼耶(Paul Tournier)的《抵抗抑或降服?》,在我個人事奉旅程遇到的第一個重大考驗時,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啟迪。假設前面有座高山,到底那是上帝攔阻我繼續前行的信號,抑或是祂磨練我,要我鼓起勇氣征服的障礙?又如果一個矛盾是發生在教會或機構之內,是據理力爭呢?還是包容退讓呢?杜尼耶讓我清楚看見,重要的最終並不是那信仰的原則有沒有守住,或者是否有可觀的聖經基礎作後盾。 

畢竟片段地引用經文,你要聖經說甚麼也實在並不困難。最重要的,至終是與那位活潑常存的生命之道緊密同行,而這道是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具體彰顯出來。

節錄自《改變我生命的書》,頁70-76。

屬靈書籍的啟迪
北美著名福音派靈修大師、《屬靈操練禮讚》及《一生渴慕神》的作者傅士德,其靈性操練的著作幫助了不少信徒,然而其屬靈生命及事奉都曾藉閱讀得到挽救。

就在我困惑之際,我發現了潘霍華的作品,多少次我沉思著潘霍華的話:「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時,祂乃是命令他往前,並為之而死。」

我非常贊同他對廉價恩典的斥責,他用這詞來指這是個「沒有門徒身分的恩典,沒有十字架的恩典,沒有耶穌基督—那位永活而道成肉身之主—的恩典。」就是這句及許多類似的話語使我沒有背棄基督教的信仰。他激勵我認真看待聖經,不要把自己看得過分重要。 

在南加州教會牧會期間,屬靈生命遭遇停滯,面對一群吵嚷不已的會眾,我想我有充分理由來嘮叨和抱怨。然而潘霍華指示我另一條道路:為微不足道的事來感謝。他的書《獄中書簡》充滿了為生命中各樣小恩惠的感謝。慢慢地在不知不覺中,我發現自己開始為我第一間教會裡那些親愛的、令人飽受挫折的會友而感謝,且這份感謝逐漸增加。

節錄自《文字的力量》,頁23-26。

詩賦的潛移默化
一些教會只鼓勵信徒閱讀由神學家或基督徒所撰的「屬靈書籍」,其他都不屑一顧。這種狹隘的聖俗二元觀不單造成信徒膚淺,也漠視人世間對生命的呼求。華人靈修神學作者蔡貴恆牧師,其渴慕真實與善良的性格,原來早被鄭愁予的詩塑造。

愁予的詩作對我生命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二十年前讀愁予的作品,我並不醒覺原來他是在訴說我的心境,因而我才會產生極大的共鳴。當時我知道的,只是詩中的真實與淒美;到現在,我才更體會詩人的心路歷程。

這樣,我不自覺地追求詩人的境界;我渴慕真實與善良,我也感受到憂戚的人生。讀愁予的詩,我的性格不自覺地被塑造。可喜的是,我變得更懂得觀照生命,卻又不曾變成麻木的沉溺空歎悲。

接受基督的信仰後,我在聖經的詩篇中找到了愁予的影子。希伯來的詩歌雖然比較直接,但二者精神是一樣的—也就是對生命的自覺。

青年時代讀愁予的詩的日子已遠去,但他感人的詩章在我心中留下烙印;和我後來讀的詩篇—古代的靈修作品—如禱告與詩歌,都給我心靈鼓舞與慰藉,因為它們都是有血有淚的生命自覺;生命卻沒有在錯謬中失落,反而變成更有深度的操守,這也是生之喜悅。

節錄自《改變我生命的書》,頁162-164。

參考資料:
1. 陳永明等著:《改變我生命的書》。香港: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2001。
2. 楊腓力編纂,文智慧、楊偉珊譯:《文字的力量》(More Than Words) 。台北:聖經資源中心,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