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和擁抱十字架——中國家庭教會走過的路

文/吳述塵

中國家庭教會的開始時期眾說紛紜。據說是 1950 年代在全國各地零星開始,而自 1955 年 8 月王明道被政府以反革命罪拘捕後,教會發展不穩,家庭教會隨之冒起。其後,在 1958 年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強制教會進行刪減合併,加入三自愛國教會(下簡稱「三自」)的聯合崇拜。不願加入三自的信徒只能在家聚會,而參與聯合崇拜的信徒因來自不同宗派,彼此信仰上的差異未能協調,也加速了家庭教會的發展。據說在文化大革命時期(下簡稱「文革」),家庭教會多在凌晨兩三點舉行,於曠野、山上和山洞聚會,就像早期教會般。至文革結束,宗教政策放寬,家庭教會已走上成長的路了。他們說自己走的是十字架的道路,那究竟是怎樣的道路?

被拆毀和受苦的十架路

這是被神拆毀和受苦的道路。1955 年 9 月,林獻羔與兩位同工被捕,被指為反革命集團,囚於看守所。預審員給林獻羔看刊印在《天風》裏王明道所寫的檢討書,他閱後萬分難過和不解。九個月後,他在看守所寫下詩歌〈被神拆毀〉,抒發那段時間的經歷。他在副歌中重複拆毀這主題,表達在主裏看到的盼望:「在主前被光照赤裸裸全無了/神的手無情地拆毀我/重建立與栽植/下扎根上結果/有豐盛的生命自流露」1

林獻羔在 15 個月後獲釋,但同年底再被判刑二十年,先在廣東韶關茶場渡過五年,接着被送到山西太原煤礦服刑。刑滿獲釋前,領導邀請他參加「寫作小組」,他回顧這段受苦的歲月時說:「多為主受苦,就多得神恩典,沒有受苦或少受苦的人,是一個沒有得訓練的小孩,他無法明白神的恩典……許多信徒在受苦中經不起考驗,埋怨神,這樣的受苦是白受的……在受苦時,不單不埋怨,反要讚美和感謝……神把我們放在苦難中,是要叫我們經過苦難後,就得着益處。『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一一九71)」2

饒恕和煉淨的十架

十字架也是饒恕和煉淨。楊清溪面對解放初期加入三自與否的問題而信仰崩潰。文革後期,他被關進牛棚,被看守的人鞭打了三個多小時,幾乎死去。其時,他經歷聖靈充滿,並問:「為甚麼我要被打?」原來有人告發他,指他作基督徒不肯放棄神就做不到四無限3,也就是反革命。他被殘酷鞭打至告發他的人也崩潰了,跑過來跟他說對不起,甚至倒地痛哭,以為他死了。這時聖靈提醒他要饒恕告發和鞭打他的人,更鼓起勇氣跟領導說:「我真的做不到四無限,你們不要把精力浪費在我這個死不悔改的基督徒身上,我絕對不能悔改,你們要殺就殺,不要浪費時間。」4 這不單是他的親身經歷,也是許多家庭教會信徒的見證。對那段期間發生在中國教會的事,他和一些忠心的老僕人認為是神讓中國教會經歷的煉淨。煉淨過後,神會建立和栽植真正屬祂的教會。

使人順服的十架

十字架亦是順服的道路。1963 年 7 月某天早上,夜鶯姊妹靈修時,公安突然奪門而入,強將她從年幼孩子的緊抱中拖出房間。她正要掙扎回去看看孩子,突然她聽到主說:「要順服,跟他們去,不要掙扎。」她即時應道:「主啊,我去。」在車上,她沿路唱詩:「我是否要背十字架,跟從神的羔羊……」車上的人跟她說不能唱,但她堅持。被帶進牢房後,她看到那裏只有一張床和一個馬桶,心中暗暗叫苦。瞬間撒但對她說:「神如果愛你,為甚麼這樣對你……神不愛你,離棄你了。」夜間,她睡不着,想起孩子、親人和眼前的光景,無形的壓力衝過來。淚水奪眶而出之時,心中響起一句話:「要安靜,要知道我是神。」她漸漸平復心情後,那聲音溫柔對她說:「你若是不願意為我在監牢裏,你可以回去,我會叫別人來代替你。」聽到這話,她想起主放棄榮耀來到地上,受盡人間一切苦難、貧窮、飢餓、凌辱、誣告、被賣、被藐視和被釘十字架,她祈禱說:「主啊,我是這樣愚昧、無知、自私,又怕受苦,求祢赦免我的罪。我所有的,都是祢白白賜的。今天我要把我的生命獻給祢,完全為祢而活,祢若要我留在監裏,只要有祢同在,我甘心樂意順服,願祢的旨意成就在我身上,願祢的名在我身上得榮耀。」5

主旨成全的十架

十字架更是願主旨成的道路。1958 年前後,〈願主旨成〉這首詩歌一直迴盪在鄭惠端心頭。期間她身邊的弟兄姊妹陸續被捕,她也留意到住處對面房間垂下的窗簾後,有人在窺伺。那時她對主說:「主啊,願祢的旨意成就。」三月中,鄭惠端被逮捕,她要求對方讓她禱告後才走,但不獲應允。他們推着她走出弄堂,穿過馬路,在路口停了一部小汽車,她看到有點眼熟,原來幾年前她在成都時主已經在夢中向她啟示了。鄭惠端心裏湧出一句話:「這是命定的事。」便說:「父啊,是的,祢的美意本是如此。」坐上小汽車,她靈裏充滿喜樂,情不自禁大聲喊:「哈利路亞,讚美主。」並且高聲唱:「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從車上一直唱到看守所。6

十字架的道路要說的還有許多。經歷了三自運動、聯合崇拜、文革和歷次宗教政策變動,家庭教會在 1998 年發表了〈中國家庭教會信仰告白〉,向外宣告他們的信仰和身分,也開始從隱藏走向公開,讓教會被社會看見,更讓人看見他們走過一條怎樣的十字架道路。

(作者是位關心中國教會發展的牧者,曾為本刊撰寫「巾幗靈蹤」專欄系列文章)

註釋:

  1. 鄭藍:《林獻羔見證(一)》。靈音小叢書之二十四(中國:2012),頁 84。
  2. 鄭藍:《林獻羔見證(一)》,頁 99。
  3. 四無限指對毛澤東無限忠誠、無限信仰、無限熱愛和無限崇拜。
  4. 王怡:〈中國家庭教會史 1807-2018〉,網上版本(2019/12),頁 88。
  5. 夜鶯:《籠中小鳥》(中國:大陸聖徒見證,2005),頁 25-30。
  6. 鄭惠端:《奇異恩典—鄭惠端姊妹自傳》(中國:大陸聖徒見證,2004),頁 64-66。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季刊總188期(2024年4月號)

福珍妮——宣教士、母親、妻子

文/胡保羅

神見亞當獨居不好,就給他一個配偶幫助他。那麼要怎樣才能成為幫助者?

在英國布萊頓的一所小房子裏,逢週六下午有專為中國寧波宣教服侍舉辦的祈禱會。有次戴德生分享說:「中國每個月就有百萬人死亡,這些人都沒有聽過耶穌的名字。」那刻福珍妮(Jennie Faulding, 1843-1904)深受感動,決定將一生交給主。當時戴德生被聖靈感動而成立中國內地會,並呼籲差派 24 位宣教士前往中國,福珍妮是其中的一員。

她是宣教士

1866 年 5 月 26 日,16 位宣教士、戴德生夫婦和他們的四個孩子乘蘭茂爾號出發,這是歷史性的突破。因英國那時的社會階級意識強烈,而蘭茂爾號船上的工人和上流階級、富商女兒和鄉下鐵匠的太太、男士和女士不單平起平坐,還一視同仁地一起服侍,屬聞所未聞。加上身為英國人,要到「蠻夷」地方,簡直是帝國的恥辱。另外,差派未婚女宣教士而不為她們提供保護,理應立法禁止。

福珍妮抵埗後,開展了她在杭州的服侍。她穿中國人的衣服,用筷子吃飯,放膽用中文與人交談,很快打入了他們的圈子,贏得他們的心。她樂於和婦女傾談,也真心關心她們的孩子,慢慢就將福音傳給她們。她的服侍很快傳到清政府官員夫人的耳中,她們邀請珍妮到她們的家,接着也被請去尼姑庵,更多婦女信主。她寫信回家分享說:「能夠來到這裏,心裏真是快樂,我已經能夠打入他們的圈子,成為他們的一分子。每次出去,至少都跟兩百人傾談,他們都叫我福姑娘。要是我能夠將自己變成兩三個就更好了,這樣我便能夠多作面談。」

後來內地會將總部遷至揚州時,由於珍妮服侍的果效顯著而決定把她留下,與一對宣教士夫婦配搭。她先負責一間男校的行政工作,後來他們更創辦了一間女校,並且能財政自主,不需差會支持。那年她才 27 歲。

她是母親

1871 年,福珍妮回英國探望雙親,宓道生夫婦和戴德生同行。戴氏是回英看望孩子1,惟起程前數月,他的妻子離世,面對前面的服侍,他感到孤單和艱難,盼望有一位具服侍心志,能與他分擔宣教事工的姊妹協助。在船上漫長的航程中,戴氏向珍妮求婚,她也應允了。同年年底,他倆於英國舉行婚禮。

婚後,珍妮要放下宣教士的服侍留在英國,努力做個好母親,照顧戴德生和前妻的四個孩子。2四年後,她的兩個孩子存信和存望先後出世,並且收養了一對宣教士的遺孤。那時他們寄住在戴德生妹妹戴賀美家中。賀美分享說:「我們家有十個孩子,聯同哥哥的孩子和收養的,家裏共有 17 個孩子,由兩位母親照顧。」珍妮是怎樣的母親?坊間的見證很少提到,但我們可以從兩件事窺見一點。

第一是奉獻。珍妮曾收過一筆遺產,她沒有留給自己和孩子,全數捐作宣教用途。戴德生知道後寫了一封信給她:「我相信你做這個決定時,早就認定了你的一切都是屬神的,只是託付給你,讓你用在主的事工上。」

第二是順服。1877 年,中國山西發生饑荒,內地會計劃在當地賑災和建立孤兒院,也關心一羣受害最深的婦女。在當時的中國,只有女宣教士才能和婦女自由交談,誰會是合適人選?戴德生想到珍妮。這使珍妮感到痛苦和矛盾,她要離開幾個幼小的孩子,不知甚麼時候回來;而戴德生工作繁重,身體軟弱,需要人照顧。最後她答應了,無論主帶領她到何處,她都願意順服。

珍妮是願意奉獻和順服的人。重回中國服侍第一年,她寫信回家說:「請不要談論我的苦難,我並不認為自己有甚麼苦難。能夠到中國,是我極大的特權。我們並不求一帆風順,身為一個天路客,在異地的客旅,實在帶給我滿足的喜樂。」主賜福她,經過她的培育,戴德生和前妻所生的四個孩子中,有三位成為宣教士回到中國服侍;她的大兒子存信23歲就蒙召當宣教士到中國服侍。

她是妻子

夫婦聚少離多,但主看顧珍妮。1890 年,最小的孩子存望已經 14 歲了,主讓珍妮再次回到中國陪伴戴德生。她不再是宣教士,而是陪伴者,陪在戴德生身邊四處遊歷,探訪中國不同地方教會。他們也遊歷美、加、歐洲、澳紐等地,宣揚內地會事工,呼籲更多工人投入服侍。1900 年 6 月,夫婦倆退休後到瑞士休養。當內地會宣教士殉道的消息傳到戴德生耳邊時,他說:「我不能看書,不能思想,甚至不能祈禱,但我能信靠。」那時陪伴在他身邊的正是珍妮。

她是宣教士,在服侍婦女上幫助他;她是母親,在照顧孩子上幫助他;她是妻子,在陪伴上幫助他。相信她來到主的跟前3,主會跟她說:「你是個又良善、又忠心的好助手,和我一起享用天國的盛宴吧!」

註釋:

  1. 1869 年,戴德生當時的三個孩子已長大。長子存仁八歲,次子存義七歲,女兒存愛兩歲,需回英國接受教育。為了讓戴氏夫婦能專心服侍,白愛妹宣教士自願帶同三個孩子回英。
  2. 戴德生的前妻離世時,第四個孩子存智才一歲,相信於 1871 年跟隨戴氏回英。
  3. 福珍妮於 1904 年在瑞士安息主懷。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季刊總190期(2024年8月號)

(作者是位廣閱中外宣教士傳記,以展現這些神僕人美好生命來祝福信徒的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