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要來,審判祂的民

文/劉進圖

「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詩五十3-4)

「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詩五十22)

上帝審判無人能躲

信徒在困境中、患難裏、漂泊流離時,總盼望上帝來臨,施行拯救,審判惡人,讓世界恢復和平、公義和仁愛,這盼望沒有錯,但詩篇五十篇告訴我們,上帝來臨之時,需要面對審判的不單是地上肆意發動戰爭的邪惡君王,不單是那些為獨裁者當鷹犬的祕密警察,不單是那些為富不仁攪風攪雨的億萬富豪,也包括經常上教會勤力奉獻金錢與時間的信徒,甚至在教會擔任牧者和執事的領袖。這個啟示顛覆了不少人的認知。

「……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裏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戒你。我是神,是你的神!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你坐着毀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着我的救恩。」(詩五十5-8、14-23)

直面人性與世情的冷酷

2016至2017年間,我在詩篇五十篇22節旁陸續寫了幾段靈修筆記,內容如下:

「四大罪——神的警告,給祂的子民中,忘了祂的話,變成了惡人,但繼續參加宗教禮儀,以為神隻眼開隻眼閉。神對這類人開列四大罪狀:一、厭棄管教,將神道拋諸腦後;二、同流合污,與盜賊淫徒為伍;三、心邪舌詐,思想言語盡放任;四、論斷弟兄,妄顧情誼與合一。

「回轉,記住。以感恩為祭,正直過日子。」

「今天教會常犯這四條,尤其論斷弟兄。先是忽視聖靈的提醒,聽道而不行道,崇拜完了便把信息拋諸腦後,按自己意思生活。這樣生活慣了,便不覺得終日與心思不正的人交往有問題,這些貪婪的人、色慾攻心的人可能是上司、同事、客戶,我們樂與為伍。這樣子生活久了,我們的心和我們的嘴不受約束,自由放任,以致沾染邪情惡念弄虛作假而不自覺有問題。這樣,我們還自義起來,肆意論斷教會其他人,尤其取態不同者,政見不同者。」

「自義者以為他如常返教會讀經祈禱,上帝沒責罰阻撓,就是默許他這樣生活。直至有一天,上帝讓撕裂臨到他的生命,沒人拯救。在絕境中,他想起神的話。」

多年後回顧,我的看法沒有變,但側重點不同了,第3節的一些文字抓住了我的思緒:「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為甚麼上帝打破沉默之時,親臨審判子民之際,在祂面前有烈火施行吞滅?又有暴風在四圍肆虐?我想到詩篇四十九篇14節論地上有財有勢之人:「他們如同羊羣派定下陰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我對彌賽亞君王降臨世間的盼望加添了幾分對現世今生種種冷酷無情的認知,惟有對這現實充分認知,我們才能對生命中偶爾經歷的溫暖、安慰和幫助,存感恩的心,以感謝獻上為祭。神沒有捆綁災難,沒有阻止惡人,但祂承諾:「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五十15)「我必使他得着我的救恩」(詩五十23),「只是神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詩四十九15)

經煉痛悔得見盼望

詩篇四十九篇的主題是參透死亡毋懼權貴,五十篇的主題是上帝降臨審判子民,五十一篇的主題是憂傷痛悔認罪求恕,這三者之間是否相互關聯?經歷過上帝親臨的以色列人看過那吞滅的烈火和狂颳的暴風,他們心裏滿載驚恐,自慚形穢,懇求上帝不要直接發聲,就連勇敢的先知也躲在岩石縫裏。使徒彼得體會耶穌是上帝差來的受膏者時高呼:「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五8)這些景象看似電影情節,卻道出了屬靈真相。上帝降臨確會帶來和平、公義和仁愛,但進入那永恆國度的人要經過火一般的洗禮,那情景毫不浪漫。聖靈光照下,我們一生的虧欠無所遁形,詩篇五十篇裏的譴責說的原來不是別人,而是我自己!明白這一點,帶來的是撕心裂肺的痛楚!眼淚止不住地流下,向上帝懺悔不已。惟有經過這樣的洗禮,我們才能參透生死毋懼權勢,在看似四面楚歌的困境中,繼續盼望審判的上帝早日來臨。

上主啊,還要等到幾時?那被戰火蹂躪流離失所的,何時能重返家園?那被封鎖隔斷陷入人為飢荒的,何時能得溫飽?那無辜被擄的何時得釋放?那受強權轄制的何時得自由?我們還要等到幾時?主啊,我願祢來。

(作者在播道會成長,在循道衛理教會受洗。作者保留本文版權)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96期(2025年8月號)

復活節的思考

文/孫基立

在復活節期間,我重讀了托爾斯泰的名著《復活》。

《復活》的主角貴族聶赫留朵夫是法院陪審員。罪犯常常是被貧窮所逼而犯罪的低下階層,法院對他們冷酷無情,他也和別人一樣把他們視作例行公事,沒放在心上。但一次他驚奇地發現,被告瑪絲洛娃是他年輕時誘惑玩弄過的純情少女,她懷了孕,貧病交加,孩子死了,自己也被迫當妓女,後來被人誣陷告上法庭,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聶赫留朵夫卻坐在法庭上,當陪審員審判她。

聶赫留朵夫那刻良心覺醒。他向瑪絲洛娃懺悔,提出和她結婚,可是瑪絲洛娃不願連累他,固執地拒絕他的求婚。他於是將自己莊園的土地分給農奴,放棄一切財產,跟着被判流放的瑪絲洛娃的囚犯隊伍來到荒涼的西伯利亞。瑪絲洛娃最終和一位正直高尚的政治犯西蒙松結合,而聶赫留朵夫也在真實的行動贖罪過程中得到新生。

小說標題的含義

《復活》是指聶赫留朵夫精神上的新生。他一直是基督徒,但只有在青年時代,他的信仰才鮮活且具生命力。他第一次見到瑪絲洛娃時,對她的愛也是純潔的,但後來他在污濁的貴族社交圈發現自己的信仰方式被人嘲笑。在這些圈子,信仰只是生活裝飾品,不時引用信仰詞句以炫耀自己是正人君子,真的將它當作生活原則和指南是迂腐可笑的。他也逐漸沉淪,其信仰也蛻變成裝飾品。

但是他在這樣的生活中找不到快樂,瑪絲洛娃的案件讓他突然發現自己的醜惡,他贖罪的道路雖然驚世駭俗,遭到親友一致嘲諷,但是他在其中逐漸找回以前青年時代的純潔信仰和人生理想,也找回心靈的平安和幸福。

耶穌受審場景的悖謬

《復活》的審判場景中,坐在審判台的是真正的罪人,被告卻是無辜的受害者。這也出現在耶穌的審判中,審判官彼拉多不關心正義,只關心案件會否影響自己的統治。既然以色列的宗教領袖想除掉耶穌,這對自己也無大礙,他決定給他們賣個人情。

猶太人的宗教領袖雖熟讀舊約聖經,但也跟從同一邏輯——真理其實並不重要,關鍵是耶穌會否威脅自己對猶太人的統治和威望。十字架的終局其實是這邏輯的具體實現。

即使當時的普通民眾對救恩的認識也非常膚淺,連耶穌的門徒也以為跟着祂,就能在其成功之日名利雙收。當他們發現耶穌被羅馬士兵追捕,立刻逃之夭夭,不想被門徒身分連累。

托爾斯泰敏銳地發現,世道從沒因耶穌所經歷的不義而改變。《復活》中幾乎每個人都以類似的邏輯生活。官宦、貴族和普通民眾關心的不是正義,而是自己小範圍的利益是否受到損害。只要自己或者自己的小族羣平安順遂,所謂正義、冤情和別人的悲慘命運都不是他們的真正考慮。

這些人不缺乏整部聖經或舊約部分的教導,但是他們的心靈沒有理解死而復活的含義。上帝盼望的是改變他們的生命狀態,從而與上帝心靈相通。他們在精神層面上是死亡的,而上帝賜予的復活不僅代表肉體的復活,也是生命狀態的改變和精神上的新生。

復活所詮釋的福音

《復活》通過聶赫留朵夫精神上的新生重新詮釋福音。聶赫留朵夫從小接受基督教教育,也有美好的理想。在他口心如一地生活,真正理解福音精神時,他無論對愛情還是生活都有深刻的熱愛。但當他違背良心,用一筆錢打發他誘姦的少女瑪絲洛娃,或者和上流社會同流合污地欺壓弱小、玩弄感情時,他雖然享盡榮華,心中卻沒有真正的幸福感。

後來他在艱苦的懺悔和贖罪中,靈魂得着新生。他為此放棄一切財產、名利,以及受人尊重的職業和身分,雖然他的生活和苦役犯一樣艱難,但是精神得到解放,心靈也獲得平安。在小說結尾的點睛之筆,托爾斯泰描述聶赫留朵夫看福音書的感受:

「他通宵沒有睡覺。他像許許多多讀福音書的人那樣,讀着讀着,第一次忽然領會了以前讀過多次卻沒有注意到的字句的含義。他像海綿吸水那樣,拚命吸取面前這本書裏重要而令人喜悅的道理。他讀到的一切似乎都是熟悉的,似乎把他早已知道卻沒有充分領會和相信的道理重新加以證實,使他徹底領悟。現在他領悟了,相信了。」他終於找回年輕時代的基督信仰,贖罪之旅讓他的心靈再次復活。

從復活反思救恩的重要

重讀托爾斯泰的《復活》,我彷彿重新理解今日生活的社會,並理解它為何如此需要上帝的救恩。今日的政治領袖、宗教領袖和普通民眾與兩千年前耶穌生活的時代和托爾斯泰生活的十八世紀沒甚麼巨大改變—即使有基督信仰的名號,膚淺的信仰並無法讓我們與上帝的心靈相通。當我們的良知被教會內部的權力名利綁架了,我們的所作所為可能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這樣的信仰狀態和耶穌生活的猶太社會,以至以基督教為國教的十八世紀俄國社會類似,也是僵化死亡,沒有真正福音精神。耶穌來到世間帶來的福音和拯救就是為了改變這種信仰方式。讓我們真正地從心靈層面復活,而我們基督徒相信的肉身復活和永生也和這樣的心靈復活緊密相連。

(作者是語言學博士,現任教於美國芝加哥的西北大學)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88期(2024年4月號)

上帝為何讓無辜者受苦

文/駱德恩、林爾文

有人提出:「許多苦難似乎和受苦的人選擇親近或遠離神無關,如自然災害、嬰孩夭折、傳染病肆虐……這些情況,『好人』受苦,虔誠的基督徒也受苦。更重要的是,這些苦難似乎沒有任何意義。」還有,為何神讓不義的事(如壞人欺負好人)發生?為何神不特別保護好人不受感染?這樣對行善的人公平嗎?

為彼此行為負責

對於以上種種問題,聖經讓我們知曉,原先神造人並安放在受保護且理想的樂園裏,是滿有神公義的地方。可惜,當人選擇遠離神,意味他不要神來管他和他的環境。這導致人被趕出樂園,活在沒有神全然賜福的環境,活在一個失調和面對自然災害的環境裏,失去了原先的完美和公義。

有人會問:神為何讓後人被前人(包括人類的祖先)所犯的罪影響呢?要注意的是,神造人不但是要人與神有愛的關係,也要人彼此之間有愛的關係,在此情況下,某人的行為會影響他人,包括他的後代。比如若人酗酒,子女也會受害。神容許這些事發生,是要人看見犯罪的後果,要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要彼此負責。

神的善超越苦難經歷

再者,這墮落的世界給予人許多道德考驗和屬靈操練。神要人在這因罪惡而帶來的不公平當中「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克服罪惡和苦難所行出來的善是值得稱讚的。一個真正的好人是藉着他在苦難中願意犧牲自己幫助別人而顯明出來。若一個人敬拜神只因神會保守他健康富貴,那麼他的動機並不正確,只是利用神而非愛慕神本身。

另外,神的善完全可超越「無辜」受害者本身所受苦難的經歷。力克(Nick Vujicic)因患上遺傳病,出生時無手無腳。他曾感到非常痛苦而要自殺。但後來因着信靠耶穌,找到人生的盼望,並靠着耶穌克服了許多苦難。他現在所過的生活,比許多有手有腳的人更有喜樂,更有意義。力克說:人生真正的終極目標是榮耀神,以神為樂。能夠藉着信靠耶穌而認識神,經歷神的愛,並且得到永生,這是人生最幸福的事情。

考驗顯出真心行善

以上例子反映了苦難的另一種意義,即某些苦難會讓我們認識自身,也更認識神。許多人——包括「好人」和「壞人」——需經歷苦難並看到罪的後果,才會真心謙卑悔改尋求神並渴慕神的國降臨。人在富裕、順境時,容易驕傲,產生錯覺,以為能在墮落的環境中創造自己的人間天堂。很多時候,神容許苦難發生,要人從拚命追求物質的夢中驚醒,讓人面對事實,發現單靠物質的享受而心中沒有神的生活,到頭來都是虛空,只有認識並信靠神才有永恆的滿足。

最後,我們在今世所觀察到的不公平現象是人犯罪後產生的,但也只不過是我們永恆存在的一小部分,在永恆中,神能使像力克這樣在苦難中信靠神並熱心行善的「無辜」受害者得到額外的安慰祝福和賞賜。因此,從永恆的角度看,一切將會是公平的。神是公義和慈愛的,所以祂最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二6-8)。因此,信靠耶穌並恆心行善的人最終是會得到益處的,但在今生的過程中,很多時候是需要經過考驗,才顯出誰是真心信靠耶穌並恆心行善。

關鍵在對神的回應

總的來說,苦難不是真的沒有意義。受苦只是過程,最重要是最終的結局。對於那些願意認識信靠神的人來說,苦難可預備他們回應神,給予他們屬靈的考驗和操練,活出真正有意義的人生。基督徒能離開受苦的世界,與基督同在,確實好得無比(參腓一23)。基督徒留在世上,是為了幫助別人,讓他們能認識神和真道,得着在基督耶穌裏的歡樂(參腓一4-6),完成神所託付的使命後,就安然回家。對於那些拒絕神的人來說,苦難會成為審判。因此,關鍵在於我們對神的回應︰以憤怒和苦毒來回應神,或者選擇親近神來面對苦難呢?

(本文取自《星空背後的真理》〔2020 年12 月修訂版〕第五章〈神為何容許苦難發生?〉的部分內容。此書由本會出版及發行。)

〈禱告容得下咒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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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爾悅

一位元朗人弟兄,經歷了 721 那夜,叫他椎心蝕骨,一想就哭。他曾傳來幾句修改自詩篇第一三七篇的話:「神啊,求祢記念這仇!將要被滅的啊,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那人便為有福!拿你摔在石頭上的,那人便為有福!」他更問道:在這沉鬱、無助、憂傷的時期,弟兄姊妹一起敬拜時,可否誦讀詩篇中的咒詛詩呢?

咒詛,是為惡設限

聖經中「咒詛」一詞的希伯來文有限制、約束的意思,是指以咒詛為網羅、羈絆,令敵人無力抵禦。創世之初,蛇引誘亞當夏娃犯罪,神宣告對三者的審判,使犯罪者受到限制和約束,便是聖經中「咒詛」的首例(參創三14-19)。

詩篇中的咒詛經文,有 104 句之多;單是咒詛詩,也有十首1,都是詩人在國家或個人遭受奸惡的咄逼、苦待、凌虐、殺害時,向施行公義審判的上帝,哀聲禱告,渴求討回公義,哀求神為受苦者伸張正義,向仇敵和惡人施行審判。

咒詛,是坦承憤恨

基督徒的禱告,是否真容不下憤恨的情緒,惟恐悖逆寬恕的教導?舊約聖經學者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有感昔日以色列人面對巴比倫的強權統治,受到殘暴侮辱,內心泛起強烈的怨憤。因而在論到詩篇第一三七篇時,提出一道思考題:能否拒絕寬恕?他說:「寬恕會否成為過於容易接受的方式呢?而真正的赦免,會否只在憤恨被認真地宣洩後才產生的呢?」2

布氏的考題啟發了一位姊妹,她在〈將你憤恨禱告出來吧!〉一文中縷述:「恨不會因為壓抑而減弱減少,恨只是躲起來,逐漸腐蝕我們靈性的根基……為我們的恨意禱告,恨會成為強大的武器,在屬靈的爭戰中對抗邪惡……仇恨喚醒我們,我們需要幫助。當我們為傷害禱告,禱告會帶我們進入上帝的同在」3,當我們將憤恨帶到神的同在裡,神會聆聽、接收、將之轉化,引導到祂的公義中。

咒詛,是盼望義者

布氏又指出咒詛詩是猶太人對巴比倫政權的一種對抗,並從中尋求盼望。仇恨只是他們內心的情緒宣洩,真正的目的是盼望:盼望神作出審判,報應施暴的仇敵。他們把心中的仇恨毫不保留地交託,全心全意交出報復的主權予神,深信神對這些事必然嚴肅處理。

靈修大師畢德生(Eugene Peterson)也認同仇恨是需要禱告出來的,壓抑反使「恨」與「惡事」在情緒上連結,最終觸發「邪惡」。把「恨」禱告出來,是對「邪惡」的覺察和恨惡,是與之搏鬥時必須具備的洞見和能力。咒詛詩正幫助我們將「恨」交託給上帝,讓它被徵召為天國效力。當我們的生命根基能安穩在公義的磐石上,才可戰勝邪惡的勢力。4

畢氏又強調禱告是與惡戰鬥。禱告將我們帶到神面前,我們因而發現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於是我們得以覺醒,去關切身邊遭受逼迫的人和事,渴求公義的降臨。

咒詛都歸到耶穌身上

主耶穌也曾直斥彼得為撒但(參太十六23)、頑梗的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為毒蛇的種類(參太三7)、假冒為善的猶太人會接連遭受災禍(參太二十三13-36)。然而,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面對群眾加於祂的極大羞辱、掌權者施予的大迫害和死亡,在那最黑暗的時刻,祂沒有咒詛!

咒詛詩揭示了世界充滿不義,但神是公義的;我們要把惡人的錯謬行為,藉禱告交在祂的恩手中。使徒保羅這樣總結咒詛:「既然基督為我們成了詛咒,就把我們從律法的詛咒中贖出來。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受詛咒的。』」(加三13,《和修版》)主耶穌親自終結了咒詛。

要從耶穌身上學懂咒詛與愛仇敵的關係,一點不易。畢德生提醒我們,愛仇敵即預設我們知道其存在,並能認出他們,否則就是活在危險的無知中,徒然禱告。咒詛是恨惡惡,並對受害者產生同理心。但最後我們會發現,恨不能促使審判,只有愛能彰顯公義,這多少反映了客西馬尼園禱告的艱辛。畢氏又語重心長的補充:愛,是敵人最不稀罕的東西,因為愛要求人學習脆弱、饒恕和回應;敵人要的卻是權力、控制和主導。在我們學習為仇敵禱告時,盼能從中得著啟思。

惟主是一切美善力量

德國神學家潘霍華處身二戰時的德意志帝國下,飽受強權欺凌,卻沒有退縮、懼怕,更從咒詛詩中找到基督的愛:「神的報復並不是擊打在罪人身上,而是擊打在那位代罪的無罪者身上,也就是祂自己的兒子。為了履行詩篇裡的禱詞,耶穌基督承擔了神的憤怒。在那唯一的義者身上,神恨惡且審判了祂的仇敵,而這人卻為他們祈求赦免。只有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才能找到神的愛。」

潘氏喜以咒詛詩禱告,並對此確信不疑:「我將復仇的工作留給上帝,並且祈求祂對祂的仇敵執行公義,因為我知道上帝忠於自己,而且已經藉由在十字架上所執行的憤怒審判,維持了正義;也知道這憤怒已經轉變成我們的恩典與喜樂。」5

潘氏被希特拉拘禁,最後被處死刑。然而,他在獄中的最後詩作〈所有美善力量〉詮釋了他從咒詛詩中所領受的十架恩典:「儘管過去年日折磨心靈/艱困時光重擔壓迫/主啊!請讓飽受驚嚇的靈魂/得到已為我們預備的救恩/……請讓燭火溫暖明亮燃燒/你給黑暗中的我們燭光/請容許領我們再度相聚/明白你的光在黑夜照耀/……所有美善力量奇妙遮蓋/不論如何期盼安慰/在晚上早上每個新的一天/上帝都必將與我們同在」。

那位元朗弟兄再次傳來改寫詩篇的話:「神啊!我若忘記祢的苦杯,情願我忘記一切。我若不記念祢……情願我的舌頭貼於上膛。在我遭難的日子,他們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釘死他!』神啊,求祢記念我。」

註釋:

  1. 十篇咒詛詩分別是詩三十五、五十五、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九、七十九、八十三、九十四、一〇九和一三七。
  2. 白如格文(即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著,范約翰譯:《生命的對話——詩篇信息》,初版(香港:道聲出版社,1988),頁 106。
  3. 吳曉青著,張以慧譯:〈將你憤恨禱告出來吧!〉,《校園雜誌雙月刊》第 61 卷第 4 期(2019 年 7 / 8 月),頁 26。
  4. 畢德生著,廖金源譯:《回應上帝:用詩篇禱告》(香港:天道書樓,2018),頁 155-159。
  5. 潘霍華著,歐力仁譯:《耶穌的祈禱書——潘霍華談詩篇》(台灣:校園書房出版社,2014),頁 115-117。

被賣的那一夜(二)(可十四55-65)

文/何述儉

引言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拿到該亞法和公會前受審,看似是當晚的被告,惟再細思,在審判臺前的並非主耶穌、而是以色列:他們屬靈眼目失明,看不見面前的耶穌就是以色列期待已久的彌賽亞!所以被定罪的也並非耶穌,而是以色列。 繼續閱讀

另一重心意  

旅人恕語──另一重心意

文/ ECHO

 旅遊,最吸引我的不是風光名勝,而是路途中擦身而過的人。   

我永遠難忘,尼泊爾廟裡一臉寂寥的「活女神」、泰緬邊境脖子套上層層長環的長頸族婦女、內戰期間被軍人強暴並擄走的安哥拉女童、在耶路撒冷舊城區力邀我參加另類旅行團以了解巴勒斯坦人苦況的青年… …這些在在都告訴我們,古今中外,不同形式的壓迫每天正循環上演。

 當我們閒適地在露天茶座呷一口「公平咖啡」,與友儕訕笑內地遊客的「不文明」舉止,或談論上帝的公義與審判時,可曾細想上帝給我們機會四出遊歷,會否有祂另一重心意與託付?

 即或我們沒能力改變根深蒂固的人文風俗或社會大氣候,但做個負責任的旅客,良心消費,甚或在旅途中做義工幫助有需要的弱勢群體,以實際行動傳揚上帝的愛和天國的福音,在個人層面「行公義、好憐憫、與主同行」應沒託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