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教會身分界定使命詞彙

文/何善斌

每一社羣皆會形成他們特有的潮語或術語,故基督羣體有他們的「屬靈」術語並不出奇,只是要分清,多用屬靈術語不一定代表那羣體很屬靈,關鍵是信仰生活能否表達那些詞彙在聖經文本的意義。當然,講一套做一套會令人反感,我們所講的也失去影響力。當我們將「馬戶」當為「馿」,「又鳥」當做「鳮」,我們就給那惡者留地步,削弱見證福音的能力。今天讓我們細思兩個常談的教會使命術語,反思這些使命的意義。

「我們要行公義」

公義,在今天變成核心追求的夢想。無論是荷李活、韓流還是港產片,只要有這類討回公道的故事劇情,惡人當刻被懲治,就能大快人心,大受歡迎。香港教會信徒也傾向以爭取公義和為受屈的人伸冤作為使命實踐。

「當時,我吩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之間的訴訟,或與寄居者之間的訴訟,都要秉公判斷。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情面;無論大小,你們都要聽訟。不可因人而懼怕,因為審判是上帝的事。你們當中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讓我來聽訟。』」(申一16-17,《和修版》)

義,在舊約和新約都出現很多次,當中有不同意思。舊約的確有公道和公平的吩咐,要求約民反映上帝不偏待人這本性的行動(因為審判是上帝的事)。公,對應於私,就是不行私刑、不徇私,並需要公開和不徇情面作仲裁,返回證據和上帝視角,不偏不倚聆聽雙方的陳詞。換言之,這不是靠輿論或民眾聲音而來的公審(申一17:「不可因人而懼怕」;參路二十三18、21、23,耶穌被判死刑的主要原因),也不是立場先行,站在自認為值得同情的那方的角度為他們說話。公平審判強調「聽」,經文至少三次要求人們聽訟。

律法要求秉公判斷,反而是愛鄰如己的實踐︰「你們審判的時候,不可不公正;不可偏護貧窮人,也不可看重有權勢人的臉,總要公平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你要愛鄰如己。我是耶和華。」(利十九15、18,《和修版》)即使對方有罪,審訊也絕不能為達致報仇或發洩怨氣為結果。應用於今天,公義的實踐需要我們兼聽控辯雙方陳詞,看重事實,客觀地衡量刑責。

新約聖經似乎也有類似要求,但若細心思考,那公義的行動比猶太律法更進一步。哥林多前書第六章記載,在當時社會財務訴訟都偏頗不公的制度下,保羅責備該教會的弟兄利用社會財務仲裁的漏洞:「你們反倒去冤枉人,虧負人,況且所冤枉所虧負的就是弟兄。」(林前六8,《和修版》)重複責備他們「虧負人」。

強調因信稱義的羅馬書也有相應的吩咐:「你們除了彼此相愛,對任何人都不可虧欠甚麼,因為那愛人的就成全了律法。愛是不對鄰人作惡,所以愛就成全了律法。」(羅十三8、10,《和修版》)

保羅似乎重申耶穌登山寶訓的教導,公義不再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即使鄰舍(包括掌權者、猶太人等逼迫教會的惡鄰舍)作惡和虧欠我們,我們也不可虧欠他們,仍要向他們盡諸般的義,如交稅或盡猶太傳統的義務。

應用於今天,即使是非牟利機構,無論甚麼理由,都應給員工準時出糧,不能因着自己受罪,或因着自己領受了所謂「馬其頓」異象,就虧負前線員工的薪金。即使以為政府虧待我們,我們也不可將之「傳染」下去,虧負員工應得的工價。

對比舊約,新約對公義有進一步的要求,就是停止傳播不義給其他無辜的鄰舍。我們既然是蒙恩稱義的羣體,就要預備承受不義,寧可讓步,聽憑主怒。這不單是面對迫害時的態度,也是基督羣體與自義的猶太人之大不同︰被虧待,到我們為止,由我們流出去的是給各類鄰舍應盡的道義。

若教會真能活出主耶穌要求的福音公義,就是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公道公義,即使我們身屬不同國家,在國與國、民與民之間的爭議上,普世教會應能減少戾氣指責,多些締造兼聽的空間。

「我們要回應時代」

香港基督教的 KOL(互聯網上的主流意見領袖)常呼籲我們要回應時代。教會誠然不應閉門造車,不問世事。若不是先聖先賢來華宣教,宣教士在傳福音的同時回應時代的需要,如興辦學校教育、服侍偷渡來港的難民,甚至在九龍城寨傳福音,帶領吸毒者與妓女重拾尊嚴,重新做人。沒有這些長年的社關服侍,今天香港教會也不會在社會上建立起那麼多社會服務,在香港累積了不少公信力。

近年因着處境化神學興起,南非、巴西等地區的教會因應其獨特的歷史社會困境,將回應時代的使命落實為社會制度改革的倡議。香港一些回應時代的主張往往依樣畫葫蘆,要求香港教會也需作社會先知,針砭時弊,要求政府改變公共政策,為弱勢社羣爭取多些社會資源。這可算是善意的尋租行為(rent seeking)。這動機原本無可厚非,可能是為着某類弱勢羣體的好處。然而教會要回應獨特時代的哪些需要?跟其他地區的社會困境有何不同?用甚麼手段回應這需要?當我們求父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參主禱文),教會的角色是甚麼?是倡議者?是壓力團體?是有識見、有骨氣,卻願俯首屈膝的洗腳僕人(參約十三12-18)?教會的角色定位,能讓我們在回應時代需要時,不致被時代需要牽着走。

筆者曾反思︰全球疫情持續三年多,期間教會回應時代需要,派口罩或消毒藥水。為何沒有教會回應最根本的需要,花錢花心思研發疫苗?某位資深牧師的回答很有啟發性︰「教會不是研發傳染病疫苗的專家,也不是謀利羣體,不應去作這些事。」他點出教會回應時代的關鍵要點︰回應時先要弄清楚「教會是甚麼」這個身分問題。

教會非單不謀利,也不謀權。教會並不是謀權的羣體,若基督的身體不再是以先知身分主導,而是一個領受十字架恩典而形成的愛與復和羣體(參林後五14-21),我們就可辨明甚麼才是按我們獨特處境該回應的需要,甚麼需要不應回應。即使要回應,我們也可分辨以甚麼方式與行動回應,並且由誰付代價回應。

福音的確不是口號,也不單是給人死後保障的靈魂保險。同樣,福音也不是競選政綱;教會不是聚集滴水權利為大池的謀權政黨;講壇也不是炮台、抒發己見的議事平台,或自視受害者的訴苦論壇。教會是甚麼?這限制我們回應時代的需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並規範我們實踐使命時的所作所為。

按聖經闡釋屬靈用語

若我們這些日常信仰術語和使命宣言能返回聖經,以神應得的義的角度細思慢想,也許我們可以使徒行傳的教會為鏡,即使是社會上的弱勢社羣,卻比今天的我們更有大能實踐福音使命,得眾民的敬重,歸榮耀予父神。

(作者是信義宗神學院新約教授、基督教香港崇真會牧師)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90期(2024年8月號)

在地釋經

文/爾悅

《釋經要釋喊》是高銘謙牧師「釋經……」系列的第四本。1這系列的文章大多是他近年在其臉書專頁發表的釋經靈修小品。

「釋」指解釋,「喊」指哀訴,書中談的是苦難。在香港局勢轉變下,高牧師看見信徒的掙扎,也看到教會需要對苦難、哭泣、悲傷和質問有所解說,才更能與信徒同行。他在自序中分享說:「此書只是一個卑微的嘗試,並不能夠為人生種種苦難提出靈丹妙藥,卻把一些可行的釋經作比較深入的整理,好讓受苦者能更深地把持信仰,在前行時得到信仰的承載。」2

「釋」得悲哀

全書分三部分,共 46 篇文章。第一部分是詩篇的哀歌,共 17 篇文章,除兩篇篇幅較長,相信是作講解之用,其他都短小精悍,像靈修筆記,可讀性強。高牧師分享,信徒碰到苦難時,耳邊常響起「凡事謝恩」「萬事互相效力」和「常常喜樂」的說法,他視之為一種口號,是出於良善動機的安慰話,對受苦者卻有點落井下石。他認為「還好聖經有哀歌」,它代表神願意聆聽信徒心中的苦楚,哪怕是最惡毒的質問,神也毫無保留地聆聽和關切。

信徒需要哀歌。信徒也是人,人就是一種在苦難中的存有,哀訴反映人心的吶喊,也是人以自己的話說出痛苦及經歷。高牧師說:「哀歌是一種苦難的語言,是一種人存有的展示。」3教會也需要哀歌,因他觀察到教會對香港近年的景況,彷彿無視悲哀與苦難的存在,只固守自己的安舒區,以為往日的屬靈解釋可回應當下的處境(參該書 79 頁)。他診斷這可能是既有的神學無法承載當下的創傷與悲哀,是神學失效了。

高牧師在分享約伯記時提出「把哭泣變為神學」(參該書 73 頁),這會否是教會的出路?離開成功神學和賜福神學,開拓哭泣神學,因為聖經說:「……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十二15)耶穌已發出哀歌,祂喊出:「……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二十七46)祂在十字架上為自己和世人作出哀訴,表明祂重視我們的苦難,並且願意聆聽和關懷。

「釋」出智慧

第二部分是約伯記,共十篇文章,除一篇討論「約伯記的智慧」篇幅較長外,其餘九篇都順着約伯記的脈絡分享。讀者閱讀時既可和高牧師一起感受其靈修反思,又可聽到受苦的約伯怎樣向神哀訴。

與詩篇的哀歌比較,約伯記可說是聖經中最早、最長且最深沉的哀歌,它呈現的不像僅僅約伯一人,更像是以色列民族面對苦難時的哀訴。這能給當下的香港信徒一點提醒嗎?

「釋」得敬畏

第三部分是傳道書,共 17 篇文章。傳道書屬智慧文學,其總論是人須敬畏神。說到敬畏,高牧師認為人須先敬神為神,跟着要看人為人,在沉思中看見日光之下的虛空。高牧師娓娓道來,像智者的諄諄教誨,叫人動容。

「釋」得有理

匆匆閱覽全書後,筆者對這書有三點欣賞的地方。一是經文詮釋的整理能建立於在地的基礎上,沒有很濃的學術和說教味。二是有個人分享和反省的把持,能叫人看到學者不一定躲在象牙塔內作學術教學和研究,而是能關注和鼓勵信徒面對種種苦難時超越眼前的傳統高牆,坦然作出哀訴。三是提醒教會需要承載時代,高牧師關注到教會近年面對社會變遷時的故步自封,雖然着墨不多,對信徒卻是很大的認同和支持。

坊間的靈修材料很多,有的釋經正確,真理無誤,卻叫人難以落地;有的是一點釋經,多是作者分享自身經歷,卻少有能站穩在真理的磐石上。高牧師的分享算是能夠平衡,難怪他受到年輕信徒追捧。除這本書外,他還有幾本類似的著作,讀者可藉以培育屬靈生命。高牧師後來也寫了《投入整個生命來詮釋》,彷彿是以自身經歷邀請信徒跳出只閱讀他人的釋經靈修系列,也當嘗試開發自己的釋經路——轉化和改變生命。

(作者是喜愛閱讀,樂於分享閱讀之豐潤的牧者)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90期(2024年8月號)

註釋:

  1. 高銘謙牧師四本「釋經……」系列包括:《釋經釋出火》(2015)、《釋經要釋彩》(2016)、《釋經釋出禍》(2017)、《釋經要釋喊》(2018)。
  2. 高銘謙:《釋經要釋喊》(香港:宣道,2018),頁 8。
  3. 高銘謙:《釋經要釋喊》,頁 82。

莫讓信仰術語成為絆腳石

文/小乙及編輯室

早年的日本電影《字裏人間》描述男主角以他全人的生命熱誠,專注編寫新辭典《大渡海》。他認真地相信辭典的重要性和生命力,鍥而不捨花15年時間浸淫字海。電影不僅凸顯製作辭典所需付出的心血和精力,也同時讓觀眾體會到人和「字」的生命力!

要編一本普通字典,一般需七至八年時間預備,約歷五次校對,確保無誤。中外各大基督教出版社也不遺餘力編寫了不少聖經、神學類的辭典或手冊,冀望幫助信徒(不是神學院老師和學生的專有讀物啊!)理解所信,明明白白行出所信。

然而,許多信徒對信仰字詞如恩典、重生、永生、揀選等,似是耳熟能詳,甚至朗朗上口,經久卻漸漸成為坊間形容的宗教術語。這些字詞確實是我們的信仰基礎,可是,字詞的真義和底蘊卻在「術語化」的過程中,逐漸因不求甚解而失去字詞蘊含的生命力!我們是否仍清楚其中的真正意義?我們又會否誤用或誤解,以致成為成長的絆腳石,影響信仰生命的實踐?

編輯室嘗試從巴刻的《字裏藏珍》一書找出 12 個信徒常用字詞,邀請了約三十位弟兄姊妹選取其中六個他們有興趣重溫當中意義的字詞,由編輯整合不同學者的解說,擷取其中要義,按票數排名敘述如下。讀者在閱覽時不難發現,這些信仰關鍵詞彼此間有緊密扣連、互相說明的關係,正正顯出字詞背後隱藏着生命—一份煥發嶄新生命的力量。

本文只是拋磚引玉,藉此鼓勵讀者重新發現這些天天掛在我們口邊的用語所蘊藏的真理,並在生活中還這些信仰字詞當有的力量。

【揀選】

字源:

希伯來文是 bachar,希臘文是 eklegomai

意思:

神使用其主權,選出人來並賜福他們;選出某些人肩擔服侍。選召當中有兩個附隨的特徵:神的應許和人的責任。

解說:

神根據祂永恆的計劃,基於祂的良善、恩典和慈愛,在墮落了的人類歷史中進行祂的救贖旨意。神揀選人不因為人有甚麼好行為,這完全是祂的主權(參羅九15)。神愛祂的子民,會使萬事互相效力(參羅八28),沒有任何東西能使他們與祂的愛隔絕(參羅八39)。而蒙揀選的人有責任回應神:

讚美:看見救贖主的偉大和恩典,由衷讚頌、宣揚祂的美德(參彼前二9;弗一3)。

渴慕:常思想神的愛以激勵自己在生命上長進(參羅八33)。

警醒:常省察,順服基督,過聖潔生活(參彼前一2;西三12)。

神的慈愛讓祂親自參與人類歷史,按祂永恆的救贖計劃作出揀選。這是創造主的主權,人沒有資格懷疑神的選擇和祂的公正(參羅九、十一章)。人若承認神的揀選,便能進入豐富的生命和祝福中。人若拒絕神的揀選,祂依然會成就最終的計劃,但拒絕的人則須承擔應有的後果。

例:       

神揀選亞伯拉罕和他的家族,成為與祂立約的子民(參賽四十一8)。

神揀選一些人讓他們領受耶穌基督的救恩(參弗一4)。

察驗生命:

我們對神揀選的認識,是否停留在「這是神的主權」的認知上,只在恩典中耽於安逸,沒有對神的揀選作出應有的回應?

我們有沒有定期省察蒙揀選的生命:是否有讚美、宣揚神的美德?是否有追求生命長進?是否有竭力過順服、聖潔的生活?

 

【啟示】

字源:

英文的 reveal,源於拉丁文 revelo

意思:

指揭露或打開。是神將一些從前隱藏的事顯露出來;神把自己的能力,和為人類定下的旨意,揭露給人知道,好叫人能認識祂。

解說:

人若要向別人敞露自己的思想行為,必須先有主動願意的心;神的啟示也是這樣。人想認識神,必須由神主動向人自我啟示,否則人難以知曉。神啟示自己的方法包括:告訴人祂的名字、與人進入立約關係、道成肉身進入人中間,使人能夠認識祂。人不僅能從而得知關於神的一般真理,更是神自己。因祂自我啟示所使用的方法是在人能明白其意義的原則下。

啟示可簡單分作普通啟示(自然啟示)和特別啟示(救贖性啟示)。前者指神藉着祂創造秩序的一般途徑,例如大自然,讓人認識祂的榮耀(參詩十九1-4)。後者指神在人類歷史中的救贖性啟示,這包括:

舊約救贖的啟示:神履行與亞伯拉罕的盟約,從埃及拯救以色列人,帶領他們回到應許地,建立屬神的國度。

新約救贖的啟示:這是啟示的高峰,神藉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將人從罪和死亡的轄制中拯救出來,與人立新的盟約,神的子民不獨是以色列人,還包括萬國萬民。神藉福音和耶穌基督的教導,建立新的國度,即教會。

最終救贖的啟示:耶穌基督第二次再臨審判世界,真正的信徒會完全地、面對面認識神,神得着終極的榮耀。

這兩種啟示都源自神,互為表裏,互作補充,為讓人認識那成為肉身的道(參約一9、14)。普通啟示使人注意到人在道德和宗教信仰上的不逮及因之所面對的人生張力,因而驚覺神的實在。但救恩不能靠普通啟示獲得,只能誘發人尋找那更高的真理,惟有特別啟示傳達那道成肉身的真理—基督,才能使人得到救贖,脫離罪與神和好。特別啟示的中心(耶穌基督)正是解決人道德及宗教難題的答案—「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9)。

例:       

詩篇第十九篇讓我們認識到神的普通啟示和特別啟示。「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十九1)使人不可能不認識神的創造(參羅一20)。另方面,詩中也呈現以色列人蒙神揀選,成為神特別的見證,讓人知道神有其特別的恩賜和要求(參詩十九7-14;徒四12),因為人只能藉特定的方法才能得神悅納。這特別啟示先是賜給以色列人,後來延伸至萬族萬邦。

察驗生命:

我們是否以為啟示只是在先知書和啟示錄中對將來要發生的事的預言式揭示,並熱衷於這些預言要如何應驗,卻全然忘記所有啟示的中心是耶穌基督,是神對「我」的愛和憐憫?

世道日漸混亂昏暗、悖謬敗壞,我們會因着神的啟示更體察基督救贖與自己的關係和意義嗎?會因此不被紛擾的世界恐嚇,反能看得更深遠、更有勇氣和力量嗎?

 

【信心】

字源:

希臘文名詞是 pistis,動詞是 pisteuo;英文是 faith

意思:

相信,也是一種信念和信靠的活動,即去接觸、抓住,並安息在所信的對象裏。如信徒抓住在基督裏的穩妥,在困難中仍擁有盼望。

解說:

信心是信靠基督,以祂為救主。信心的對象是神(參羅四24;彼前一21)、基督(參羅三22、26)、神的應許(參羅四20)、福音(參可一15)和使徒的見證(參帖後一10)等。

信心幫助人了解真理,與救恩的源頭連結。信心是人稱義的必要條件,但人不是靠信心得救,因為單憑人的信心,沒有神的恩典,人仍然要面對死亡(參弗二8;腓一29)。信心是神的恩賜,也是人接受神恩時心靈應有的態度:全然放棄依賴自己的道德、宗教或品格來取悅神(參羅四5),謙卑且崇敬地來到基督面前,投進祂憐憫的懷抱中,與祂連結,成為在基督裏的人。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希伯來書在探討信心時指出信心能叫人超越眼前的處境,抓着真實的盼望和確據。基督信仰並非只強調行為,而是基於神在基督裏的作為,信徒從而過着信心生活。這並不是說信徒的信心能使之脫離人類共同面對的生老病死、喜怒哀樂等生命和生活處境,使徒保羅也在幾乎無法承受困難時,經歷一段沮喪時期(參林後一8)。但復活的主耶穌給信徒提供了祕訣—信心建基於能使死人復活的神,只有祂能賜予我們面對患難的能力(參林後一9-10)。

例:       

以賽亞應許說:「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重新得力。」(賽四十31)大衛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照着我們所仰望你的,向我們施行慈愛!」(詩三十三22)他表明「我們的心向來等候耶和華;他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詩三十三20)這些忍耐,並堅持對神心存盼望,是信心的表現。

人對神這種堅決而確定的回應行動,可以亞伯拉罕為借鏡。亞伯拉罕承認神的應許,相信神有能力成就祂所應許的:「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十五6)神向亞伯拉罕指示祂在歷史上的計劃,亞伯拉罕也相信那是真實的;他的忍耐和順服正清楚指出信心的意義。

察驗生命:

早期的基督徒將信心扎根於復活的主耶穌,願意跟隨主受苦,無懼逼迫,以至於死。我們要如何理解這種信心?在面對不可知的未來時,我們說要相信神,到底是指甚麼而言?

聖經與教會傳統似乎都承認信心是神恩與人自主行動的奧妙結合。我們有經驗過這信心成長歷程嗎?有看見神恩在生命中嗎?有抓住,並安息在主耶穌裏嗎?

 

【攻克己身】

意思:

信徒學習警醒、禱告、不信靠自己、常省察內心和行為的屬靈操練,尤其針對治死罪。

解說:

信徒擁有屬天子民、神兒女的身分和盼望,行為就必須與地位相稱,活出重生的新生命(參西三1-5)。由於人裏面有一種與神為敵、不服神律法的力量(參羅八7),稱為「老我」或「自我」,像情慾般不斷在人裏面起爭戰(參加五17),因此信徒須戰勝「老我」,治死罪。

攻克己身是「信心所作的工夫」(參帖前一3),是踐行信心的一種行為,沒有這種行為,信心就是死的(參雅二26)。攻克己身使信徒在聖潔中成長,恆常禱告警醒,避免陷入試探,以信心仰望神的應許。

然而,這並非傳統天主教那些對付肉體的形式化克己方式。攻克己身着重對付人靈裏的罪:

對付罪性(實際罪行的根源)。罪性是漠視神,要突出自己的一種意欲。耶穌和保羅都曾列出罪性所結果子的清單,好讓信徒警醒(參可七21-23;加五19-21;西三5、8)。信徒會發現靈裏有情慾和聖靈相爭的事,幸而信徒在悔改信主時,基督在其生命中掌權作王,並宣告罪的權勢被粉碎了,「老我」被釘死,信徒因而可緊靠基督得勝(參羅六14)。

對付罪行。信徒須棄絕罪,定意靠主治死罪;在心志上要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參加五24)。基督已為我們的罪付上贖價,我們要仰望並相信復活的主,成為新造的人:

基督赦免我們的罪行,使我們得平安,有新的生命。

藉十字架持續破碎「老我」,潔淨和造就我們的生命,使我們專一相信主、依靠主。

例: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裏。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三3-10)

察驗生命:

十字架是教會禮堂中央的裝飾、是信徒頸項的掛飾、抑或是每年受苦節的分享信息?它不應是這些,在攻克己身的操練中它有更豐富的意涵,我們是否認識呢?

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十字架若是攻克己身的竅門,我們要怎樣實踐?

 

【恩典】

字源:

希伯來文是 hen,希臘文是 charis

意思:

指由上級賜予下屬,不是下屬賺取得來,或配得的禮物。神學上指神對人的恩慈,尤其在立盟約及揀選上。恩典要藉耶穌基督才臨到人(參約一14、16-17;羅五21;林前一4等)。人領受神恩,生命從而被改變,產生信心及悔改的果子(參弗二8-9;提後二25)。

解說:

不論奧古斯丁、加爾文或路德都同意,人在罪中是完全無助的,需要恩典才能接受神。奧古斯丁指出罪具有奴役人的特性,只有「預防性」的恩典才能叫人悔改,以信心回應神,這是救恩的基礎。奧氏同時指出,有一種恩典是在人有了信心後才臨到的,它使人能成為神愛的媒介,可以愛人及服侍人。

加爾文認為恩典可以分為基督的恩典和普通恩典。基督的恩典是人能成為基督徒和繼續是基督徒的原因,普通恩典則是防範更醜惡的罪惡發生的力量。普通恩典亦可解釋人的宗教訴求、好行為、社會上的互愛互助,以及文學與科學的成就。

在新約的保羅書信中,恩典觀念常有出現。神是白白賜恩,不求回報的施恩者(參羅五15);是人藉以完成神所賜之職分的能力(參羅十五16);與揀選、福音、稱義、成聖等概念關係密切(參弗一3-6;林後四15;西一5-6;羅三23-26;羅五2、21,六1、14、15;林後十二9;弗二10);與聖靈的各種恩賜關係密切(參弗四3-11;羅十二4-8;林前十二章)。

例:       

創世記第六章說到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極大,就甚傷痛,定意把人從地上完全消滅,但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這是舊約裏第一次提及的恩典。

耶穌的教導裏充滿了神的恩典,其中以浪子的比喻最為明顯。比喻中,恩典施予不配得的人,而受恩者僅能作的是謙卑悔改。其他同樣表明恩典觀念的比喻有葡萄園僱工的比喻(參太二十1-16)和大筵席的比喻(參路十四16-24)。

察驗生命:

奧古斯丁理解到人性的脆弱、軟弱、失喪、需要神的幫助與眷顧,才能恢復和更新。而恩典是神賜予不配的人類,藉此展開對人的醫治。我們對恩典有如此深刻的體會嗎?我們曾走過怎樣的全人醫治路?

神的恩典並沒有廢棄祂給人的律法,卻是成全了律法。耶穌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十五5)我們該怎樣學效耶穌成全神的律法,見證神豐沛的恩典?

 

【中保】

字源:

希臘文是 mesites

意思:

是作為中間人的角色。當人與人、組織與組織、國與國間需要協調彼此的關係,特別在雙方劍拔弩張,瀕臨關係決裂之際,便需要借助中間人來斡旋,調停彼此的糾紛,促使雙方復和。

解說:

人因罪而與神的關係斷裂,耶穌在神和人中間成為中保,幫助人與神建立嶄新而永恆的聖約關係。

舊約時代,神在以色列人中設立三種中保。祂差派先知頒布和教導律法,祂差祭司指導百姓獻祭和敬拜,祂差派君王建立祂的國度和管理祂的百姓。但不論是先知、祭司和君王都只能使人從律法中認識自己是罪人,卻不能讓人有遵守律法的力量(參羅七7-13)。律法只是啟蒙的師傅,引導人到基督那裏,使人藉信基督得稱為義(參加三22-24)。

新約時代,基督耶穌來到世上,祂才是真正的中保(參提前二5)和更美的中保(參來七22)。神將先知、祭司、君王三重職事歸於祂的身上,祂是神的兒子,有父神的真像(參來一3;西一15,二9;林後四4;腓二6),祂是無罪的(參約八46,十四30),惟有祂完全神的律法,恢復神和人之間的關係。

在末後,基督再來時,祂會把信徒帶進聖城新耶路撒冷(參啟二十一2),聖徒得見神的面,彼此的關係完全恢復(參啟二十一3、7,二十二4)。

聖經裏的中保觀念,無論在人際關係和神人關係的層面都同樣重要。它說明了神如何俯就我們的軟弱,運用每個文化都明白的情況,來讓我們明白祂的聖潔、我們的罪和祂賜下基督成為我們得救恩的唯一中保。

例:       

約伯論到自己與神的關係時,期望有一位可以給他和神同時按手的中間聽訟人,以紓解他的苦難和掙扎(參伯九32-35)。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九15)

察驗生命:

我們成為天國子民後,基督仍持續地作我們和神之間的中保。然而,我們有從福音書的記載中用心深思和明白基督嗎?有在我們的信仰生活如靈修、感恩、奉獻、禱告、敬拜等操練上,認定及跟隨基督嗎?

我們有讓基督時刻成為「我的中保」,與我們同行信仰人生路,至那天與父神相見嗎?

 

參考書目:

  1. 巴刻。《字裏藏珍》。香港:宣道,1987。
  2. 楊牧谷主編。《當代神學辭典》上、下冊。台北:校園,1997。
  3. 中國神學研究院譯。吳羅瑜主編。《聖經新辭典》上、下冊。香港:天道,1996。
  4. 楊慶球主編。《證主聖經神學辭典》上、下冊。香港:證主,2001。
  5. 麥葛福著。劉良淑、王瑞琦譯。《基督教神學手冊》。台北:校園,1998。
  6. 麥葛福著。楊長慧譯。《基督教神學原典菁華》。台北:校園,1998。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90期(2024年8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