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向猶太人傳福音的侍女

文/胡保羅

猶太人信主難嗎?難的。以色列境內約九百多萬人口中,基督徒只有兩萬,其中佔 80% 是阿拉伯人。為甚麼猶太人不接受耶穌為彌賽亞?據知猶太教的塔木德1 清楚表示,研究及計算末世彌賽亞降臨日子者的骨頭必被炸碎,更遑論接觸有關耶穌的事。猶太人習慣聚居在一處,自小被塔木德教導遠離外邦人,教堂的聖像和十字架都被認為是偶像,並被教導憎恨及厭惡那釘十字架的耶穌。若是女性,按傳統規定,父母不可向她們教導律法,她們不能夠接觸神的話。

與丈夫先後歸主

慕思(Rose Cohn)是高恩拉比(Rabbi Leopold Cohn)2 的妻子。高恩18歲成為拉比時在匈牙利和她結婚。拉比的職責是向所屬社區的猶太人講解律法,解決他們的信仰疑難,也仲裁他們間的紛爭,因為按猶太律法,他是族內的律師和法官。有一天,他思想到彌賽亞的問題,便查考但以理書,也徵詢資深拉比,但不得要領。最後他向一位著名拉比請教,他被建議到美國。到達紐約不久,他從舊約瑪拉基書確認耶穌是彌賽亞,就悔改歸主。

遠在家鄉的慕思收到高恩身邊朋友的來信,說他叛教了。高恩雖然寫信回家,但都被扣下,只能改發電報,甚至她要跑到鄰鎮收發信件。最後她決定出發尋找因遭逼迫逃至英國的高恩了解真相。到達後,慕思問道:「告訴我關於你叛教的事。」高恩試圖解釋,但沒有用,彼此有兩天不瞅不睬。到第三天,慕思看到他和孩子跪下禱告,便說:「不要擔心,我會留下的,因為我發現你沒有背叛我們,仍如以往的是神的兒女。但請你答應我,讓我繼續我的信仰,給我多一點時間,我會曉得你所信的是不對的。」

歸信後屢遭逼迫

主奇妙的工作叫慕思藉一個夢和對逾越節的新理解改變過來,也跟高恩一起信主。及後她主動查考聖經,並陪伴丈夫出席不同的猶太人聚會,與他們辯論,有力回答他們的問題,聽見的人都信服。

翌年他們全家搬回紐約,在布魯克林區小鎮布斯韋尼(Brownsville)開始福音工作。因信主及慕道的猶太人穩定出席,就遭到周邊的猶太人逼迫。高恩有次被人打了一頓,血流披面,慕思一時間嚇得神不守舍,但瞬間便鎮靜下來,為他包紮傷口和安慰他,並以主的盼望堅固他。兩個孩子的經歷也類似。一個孩子被一羣男孩襲擊,推倒在地,更腳踏其小腿弄致骨折,那時他只得七歲;另一個孩子在主日學遭其他孩童欺負,以侮辱的名字叫喚他。孩子向她哭訴,她滿有慈愛和溫柔地抱着他,安慰他說主耶穌亦曾受羞辱和鞭打。

宣教服侍剛起步,沒有多少人知道,也沒有從別人手裏得到幫助,財政並不寬裕。有次因沒錢交聚會房子的租金,慕思不得不變賣母親給她的首飾,那是母親的遺物。她安慰自己說:「如果我在地上失去它,主耶穌會在天上送回給我。」縱使面對許多試煉,但她從沒因而絆倒,總是堅定站穩,不被逼迫動搖。

臨終的屬靈囑咐

慕思的身體從抵達英國時開始出現毛病,之後病情日趨嚴重,最後一次發病是在 1907 年 8 月。經過數月診治,病況曾一度轉好,大家還以為她有痊癒的希望,但翌年 4 月病情急轉直下,最後陷入昏迷。昏迷前她留給丈夫的囑咐是:「吩咐兒女們要順服神的教導……我一直和你為建造教會的事同心努力了許多日子,現在差不多到山頂,目標在望了,但主現在叫我離開。我問過主可否讓我多活些日子,可以看見猶太會眾在新教會裏敬拜,但祂說不可以,就像摩西請求進入應許地的答覆一樣。」

慕思在病榻上和丈夫的對話讓不少人得到激勵。她問關於主耶穌的問題,丈夫回答了,她接着說:「我感受到我的思想一直離開我,帶我到達主耶穌的面前,我的心彷彿看到祂坐在榮耀的寶座上,向我伸出手中的金杖,如同亞哈隨魯王向王后以斯帖伸出金杖一樣。」

猶太人雖然拒絕耶穌,但耶穌並沒有忘記他們,百多年前他差遣高恩拉比和他的妻子慕思在紐約服侍,領猶太人歸主。今天他倆成立的差會也承繼着那時向猶太人傳福音的領受。

註釋:

  1. 塔木德是猶太教口傳律法的彙編,地位僅次於聖經。
  2. 高恩博士原是猶太拉比,後在紐約信主。領受了向猶太人傳福音的呼召後,於 1894 年創立選民事工差會。

(作者是位廣閱中外宣教士傳記,以展現這些神僕人美好生命來祝福信徒的牧者)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月刊總188期(2024年4月號)

 

被喚起的身分

文/李芷欣

「我是基督徒。」

雖然我是一名基督徒,但原來我很少說這句話,以至於當需要說這句話時會有點兒「扭擰」,可能因為聽見別人說這話,大多是想趁機往自己臉上貼金。實際上基督徒「身分」更多時候是不辯自明的,如謝飯祈禱、讀聖經、星期日上教會、唱詩歌(常會走音)、十字架配飾、凡事感恩、不支持婚前性行為、不講粗言穢語、不吸煙……先不論形象刻板,做到十份之七,這人大概是基督徒了。

「形象」顯示主權身分

「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象、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創一26-27)

創世記記載人擁有「上帝的形象」,歷來神學家對此都有不同解讀。若將經文置放在古近東文化中,舊約聖經學者有這樣的詮釋:古近東的皇帝會在其轄區豎起他的「形象」代表其主權,「形象」須由皇帝正式授權1,就如硬幣、郵票上的英女皇頭像。創世記記載人擁有上帝的「形象」,這個「形象」彰顯了上帝在地上的主權,人被賦予職分與責任代表上帝治理大地(參創一27-28)。而「生養眾多,遍滿地面」除了是上帝的賜福,也是上帝在地上主權彰顯的提升。

在古近東研究中,皇帝通常獨享「上帝形象」的稱號,以確立皇權神授的霸權地位2,只有管治階層才能代表其神明,以凌駕其他人。但在創世記中,上帝藉祂的「形象」表明祂是地上的最終主權者,卻也藉此賦予人人都平等享有代表祂管治全地的地位。

上帝形象的天國子民

從創世的角度,人受造出生就擁有代表上帝的身分,這身分最終指向上帝的主權。

大多數情況下,「國民身分」是不需要討論的,身分證上已白紙黑字清楚說明。不過身分往往需要他者喚醒,正如嬰孩剛出生時沒有自我意識,需要與照顧者互動,才發展出「我」與「他人」的概念。當我們談論「天國子民」的身分,這身分在日常生活以至生命中有多常被喚起?

記得 2019 年夏天我身在德國時可謂身心割裂。一方面只能透過網上新聞直播及社交媒體關注香港的一舉一動,並在通訊羣組中知道在港朋友和團友的情況;另一方面,德國的生活平靜如常,儘管身邊的外國朋友會問及香港發生的事,但頭腦的知道與情感的明白是有分別的。原來身在異地時的身分認同和意識才最強烈,有些事情擊中了心臟,也有自豪與內疚懊悔的時刻。身分除了與認知相關,更與情感緊密相連。

願我們被喚起天國子民這身分,推動我們要以天國的價值觀在社會實踐使命,也與我們的情感相連,成為會讓我們心動、自豪與感到被愛的身分。

(作者是 90 後信二代,現正進修神學。)

 

註釋:

  1.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 (London: SCM Press Ltd., 1972), pp58-59.
  2. Richard Middleton, “The Liberating Image? Interpreting the Imago Dei in Context”, Christian Scholar’s Review, 1994, Vol.24 (1), pp.8-25.

 

本文原刊載於《傳書》月刊總182期(2023年4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