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憐憫成為「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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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呂君望

「行公義,好憐憫」是神對世人的要求,更是對屬祂兒女的要求。神的要求絕對合理,因為祂本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更是發憐憫的神(參詩一○三8;羅九16)。主耶穌是一位滿有憐憫心腸的人子,祂在世時,已留下很多寶貴的榜樣。我們實踐憐憫確是責無旁貸。每當我們聽到:「你們基督徒很有愛心、有憐憫」,我們心中難免很興奮。然而,在我二十多年的牧會體驗中,我認為若「憐憫」不適當地施予或接受,是可以成為施行憐憫的人(下稱:施憐者)及受憐憫的人(下稱:受憐者)雙方的「陷阱」。

一、「幫倒忙」的憐憫
過度及不理性的憐憫,令受憐者對施憐者產生倚賴,忽略自己的責任。受憐者漸漸以受害者自居,身邊人都應助其解決當前或一直以來的問題,「奉旨」式的要求別人。例如:受憐者半夜失眠,動輒便致電施憐者「求助」,認為是理所當然,倘若遭到拒絕,會反過來責怪別人無憐愛的心,失去自助意識。施憐者若對受憐者有求必應,實無助解決對方問題,只令自己陷入「疲於奔命」的陷阱。為此,施憐者可主動與受憐者約法三章,讓對方知道自己的責任、施憐者的角色及要求,既不拒也不縱,違者自誤。

二、「縱容式」的憐憫
施憐者盲目施行憐憫,忽略當中隱藏的問題,甚至罪惡的存在,既是誤導,更是縱容。最近,事奉教會有一位新朋友願意決志信耶穌,他在分享時坦承自己因好賭欠下巨債,曾多次想自殺,以免連累家人。起初他表示希望尋求教會意見及神的幫助,我們都樂意聆聽他的心聲,沒有因此拒絕他;此外,我們會告知他當前的難處及要承擔的責任,也帶領他在神面前認罪悔改,讓神引導他當行的路,以及轉介合適的機構跟進。可惜,他並沒有真正悔改或願意付代價,只當教會作救生圈。故此,我們決定採取被動的策略,目的是讓當事人學習真正悔改抓緊神,並願意承擔責任。誠然,人誰無錯,受苦者確需要被接納、蒙憐憫,重新得力站起來。然而,施憐者必須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問題,憐憫的同時,要用愛心提醒對方必須回轉歸向聖潔的神(參何十1-2)。

過去,筆者的事奉堂會常有陌生人上門分享他們的難處,最終是要求金錢的施予。這些絕大部分都是濫用教會愛心的人,編作故事以求獲取利益。誠然,有些很難判斷真假,牧者惟有以實物作出關心;對於明顯的欺騙,會當面揭穿或以退為進令他們知難而退。無知的憐憫,只會令不是真正受憐者得寸進尺,食髓知味,這不是神憐憫的模式。(參賽五十四8;彌七19)

三、「對比式」的憐憫
因憐憫導致施受雙方關係出現不正確的對比。施憐者沒考慮受憐者的感受或尊嚴,只按理性「想當然」地施予憐憫,甚至強行憐憫別人。倘若受憐者自尊心強,會嚴加拒絕,相反,會令受憐者漸漸變得自我形象低落。這樣,施憐者和受憐者彼此間會產生如高低、強弱、有無等對比思想,把人性本有的平等、尊貴的身分扭曲,把憐憫變成施捨,受憐憫變作行乞般。憐憫別人是本於從神而來的愛,願與對方一同承受、承擔當前的苦難,是人性平等而美善的彰顯(如歐洲國家接收中東的難民)。施憐者必須留意自己的態度及用語,避免對方產生誤會。

四、「誤導式」的憐憫
在受憐者的心中,或許對施憐者心存感激,會有意無意地讚揚對方,容易令施憐者自我陶醉,誤以為沒有自己不行,即或感到力有不及,也不願放手。施憐者視受憐者為得榮耀的媒介,忘記自己只是神的使者,去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施憐者必須坦誠向受憐者表達,一切的感動及能力來自神,請對方不要忽略把榮耀及感謝歸給祂。同時,在憐憫的過程中,必須讓受憐者確知,最終的倚靠不是施憐的人或教會,而是愛他的神!

五、「幫多了」的憐憫
施受雙方忽略彼此應有的界線。一位育有一子的離婚姊妹,信主後參加了一所教會的崇拜及聚會;教會內一位非常熱心的已婚弟兄體恤她獨力照顧兒子的難處,很關心這位姊妹。這位外表柔弱的姊妹難得有人願意付出關心,自然傾出愛慕之心,情慾的陷阱自此出現,結果也是大家不願見到的。在輔導或關懷的事上,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慎防撒但的迷惑,最重要是謹守兩性有別,在施憐憫的過程中,適可而止,免生誤會或陷在試探中。

現今世人因為人性的自身限制,加上施行憐憫可能帶來的傷害、失望,就望之而卻步,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批判多於體諒、審判先於憐憫」的心態。然而,屬神的人都經歷過神的憐憫,必明白神對我們的要求,我們可否如彌迦先知的勸勉:「行公義,好憐憫」?憐憫是屬神的人應有的表現,重要的是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惟有如此,我們才能正確及有力地行在憐憫別人的道路上,而不落入陷阱裡!

(作者是本會董事及尖沙咀潮人生命堂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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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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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輯室

舊約的憐憫
在舊約聖經裡,表達「憐憫」的字有三個:

第一個字是Hesed,意思是「忠誠」;出現共約二百五十次。英王欽定本譯作"mercy";和合本譯作「慈愛」、「恩」、「仁慈」、「恩典」等;意思是神的忠誠並不計較人的得失過犯,且堅定信守祂與人訂立的盟約,而祂的忠誠也自然轉化成祂的憐憫。

第二個字是Hanan,意思是"gracious"。英王欽定本譯為"have mercy upon"(施憐憫),"merciful"(有憐憫);和合本主要譯作「憐恤」、「憐憫」、「施恩」等;意思是神對人寬宏的厚愛,這愛是人完全不配得的。

第三個字是Raham,意思是「母腹」;是以賽亞先知描述神像一位母親腹中懷著兒子〔參賽四十九15,(《呂振中譯本》的翻譯是:「婦人哪能忘記她嗍奶的孩子,而不憐憫她親腹生的兒子呢?」)〕英王欽定本譯作"having mercy"(有憐憫),"having compassion"(有憐恤);和合本同樣譯作「憐憫」、「憐恤」。Raham也有個眾數的字rahamin,譯作"tender mercies";和合本譯作「慈悲憐憫」。這個字是形容有位格的神是有情感、充滿憐憫和憐恤的。

新約的憐憫
「憐憫」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大多以希臘文Charis(恩典)這個字來表達;意思是向有需要或無助者表示同情,其核心意義是赦免一個犯罪的人,不計較他的過犯。「憐憫」的動詞意思是「心腸肺腑受到感動」。以色列人認為心腸肺腑是情感的中心,是憐憫的源頭。在神的「憐憫」裡,不僅僅是吩咐祂的子民憐憫那些窮苦的、貧困的、以及孤兒寡婦;最大的憐憫,是神藉著祂兒子耶穌基督為罪人預備救恩,把世人從無助無望中救拔出來。主耶穌面對顛沛流離的人時,也常常流露祂的憐憫和慈心(參太九36,十四14,二十34)。

道成肉身的憐憫
在路加福音中浪子的比喻裡,小兒子因自己的放縱終至窮途末路,困境的煎熬使他看到自己的罪,也承認自己的罪,更決心回家。在家等候的是一顆慈心,一顆不計較小兒子所犯的過錯,願意赦免的心(參路十五11-24)。父親這顆慈心裡面盛載的,是神無盡的恩典(Charis)。父親吩咐僕人拿袍子、戒指和鞋子來給小兒子穿上,重新恢復他的身分和權利。父親對小兒子是忠誠的(Hesed),他從沒想過要斷絕父子關係;父親對兒子是慈悲憐恤的(Rahamin),他這樣形容回頭的兒子:「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路十五24)父親對兒子滿有憐憫,縱然兒子不配得,仍然施予憐憫(Hanan)和寬恕,讓他恢復兒子的身分。

神的「憐憫」,藉道成肉身的耶穌來到我們中間,也藉著耶穌的教導,豐富我們對「憐憫」的認識。

參考資料:
1. 天道書樓編。《聖經新辭典》。香港:天道,1993。
2. 福音證主協會編。《證主聖經百科全書》。香港:證主,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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