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賣的那一夜(二)(可十四55-65)

文/何述儉

引言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拿到該亞法和公會前受審,看似是當晚的被告,惟再細思,在審判臺前的並非主耶穌、而是以色列:他們屬靈眼目失明,看不見面前的耶穌就是以色列期待已久的彌賽亞!所以被定罪的也並非耶穌,而是以色列。

偽造證供、妄言指控(十四55-58)

主耶穌最後被帶到公會會堂受審,眾祭司長、長老和文士等人務要治死祂。不過,誣告耶穌的人不但未能證實主耶穌褻瀆的罪,反肯定了祂確實是彌賽亞。主耶穌雖曾預言聖殿被毀(參十三1-2),但從未說過會「毀這人手所造的殿」(十四58上)。然而,不出三天,主耶穌將會為世人的罪上十架。那時,主耶穌便一如誣告祂的人所言,取代了「這人手所造的殿」,成為神與人之間唯一橋樑。

主耶穌雖曾多次預言祂將被殺,三天後復活(參八31,九31,十34),但從未說過會「三日內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聖殿」(參十四58下)。然而,那誣告主的人卻不經意並正確地指出耶穌復活後將成為「一座不是人手所造」、萬人禱告的殿(參十一17)。

彌賽亞審判臺前的公會(十四59-65)

由於祭司長急忙安排作假見證的人無暇夾口供,故證供前後「各不相合」(參十四59)。祭司長有見及此、主耶穌又保持緘默,便採取主動,要主耶穌直接承認控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當主耶穌才說了第一個字「我是」,全場無不震撼!因這正是昔日摩西問耶和華的名字時,耶和華給摩西的答案(參出三14)。主耶穌不單自稱為舊約的耶和華「我是」、還以先知但以理給彌賽亞的尊稱「人子」自居。最後,主耶穌更向正誣害祂的眾祭司長、長老和文士保證,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將至,到時祂必「駕著天上的雲」,帶著權能到來審判他們(參十四62)。

主耶穌只一句話就扭轉整個局面,霎時間眾祭司長、長老和文士彷彿正在主耶穌的臺前受審。當大祭司該亞法終記起自己在這刻是原告,就在眾人面前撕裂衣服,並指耶穌妄稱自己是神,又叫人吐唾沫在祂臉上、給祂蒙上臉、把祂拳打腳踢一番(參可十四63-65)。

應用

將來當主耶穌帶著權柄再來時、曾坐在耶路撒冷公會席上審判主耶穌的,都要站在祂的審判臺前。那時祂會審視每一個人的心;我們的心亦會按我們對彌賽亞作的決定而受審判。那「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三18-19)

(作者是恩福聖經學院副院長)

 

相片攝影:Glenn Carstens-Pe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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