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的生命特質——捨己與擔當

文/李文耀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這樣就會成全基督的律法。」(加六2,《和修版》)

有種責任叫擔當

假如要用幾個字總結潘霍華的一生,我會說:「有擔當的生命」。打從十三歲開始,潘霍華就向家人誇口要改革教會。對一個成年人來說,這種口號式、帶點衝動的宣言算不得甚麼。到潘霍華在弗羅深堡Flossenbürg)被處死時,他只有三十九歲,當時的德國教會仍未出現甚麼重大的變革。是的,在維護純正基督信仰的精神下,認信教會(Bekennende Kirche)確是從納粹化的帝國教會脫離出來,可是認信教會在牧養、培訓、體制和社關上應如何走下去等問題,尚有許多需作探討與實驗的地方。對於年輕的潘霍華,或許重要的不是看見教會真正完成改革,乃是在改革之路上有參與和奮鬥過。當希特拉和他的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NSDAP)在1933 年執掌政權以後,潘霍華就放下在柏林大學的教學工作,走進教會圈子中參與一個為期超過十年的抗爭運動。期間,潘霍華至少有兩次離開德國的機會(一次在1933 10 17 日前往倫敦,另一次在1939 6 4 日遠赴紐約),不過因為內心對培訓教會下一代牧者及戰後德國基督徒生活的重建有強烈負擔,於是放棄了在外面世界發展的大好機會。就是在參與軍事情報局(Abwehr)和地下抵抗組織的危險日子裡,潘霍華仍努力為德國教會和人民的將來撰寫《倫理學》(Ethik)一書,可惜在他有生之年無法完成這一部巨著。潘霍華是一個有承擔的人,為了教會和人民的益處,不惜捨棄自身的利益和前途。在他的身上,我們看到一個致力效法基督和完成基督律法的牧者、神學家和殉道者。

在基督裡作一個真正的人

在一封監獄書信中(寫於1944718日),潘霍華指出「成為一個基督徒」的意思,並不是在某個宗教形式上成為一個罪人、懺悔者或聖徒,乃是真真實實地成為個人Being a Christian… means being human”)。意思是甚麼?潘霍華跟著在文中指出:「不是要成為某一種人,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所創造的〔那個〕人(“not a certain type of human being, but the human being Christ creates in us”)」1 那麼,耶穌基督在我們裡面創造的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呢?在《追隨基督》(Nachfolge)一書最後一章及《倫理學》(Ethik)的開首兩章中,我們找到具體的答案,那就是有著基督的形狀(the form of Christ)的人。在潘霍華看來,成為一個基督徒就是成為一個真真實實的人,生命與耶穌基督的形狀一致(conformation to Jesus Christ)。這個正是跟隨基督的真正意思,然而不少人在閱讀《追隨基督》的時候忽略了這個重點。我們常常被「基督的呼召總是引領我們去死」這句話吸引,卻不知道這句話的根本意思是叫人己,即不看自己,只知道基督(“Self-denial means knowing only Christ, no longer knowing oneself”)。2 於是嚴格來說,一個人為著某個理想或目的犧牲自己的性命,卻不知道基督或沒有基督的形狀,這個犧牲也算不上是己的行動。己的真正目的是效法基督,生命在認識基督下有著基督的形狀。說到底,成為基督徒就是經歷一個讓基督的形狀去改變自己的生命重塑過程。3

究竟「基督的形狀」是怎樣的?篇幅所限,我們不能在這裡就這個問題作出詳細探討。4 通過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被釘十架及復活升天的事件,我們看到一個願意擔當世人憂患和背負人類痛苦的生命(參賽五十三4)。在黑暗的世代裡,耶穌基督選擇走進黑暗中與受苦的人同行,縱然世界不認識,也不接納(參約一9-11)。這種有擔當的生命正是作為一個人應該有的表現,因為耶穌基督是上帝,也是完全的人,在身上我們知道人和上帝的形象(the image of God)的意思和內容,那就是一種甘願為他者行使自由、捨棄自己和擔當憂患的生命。人在被造的時候本來就有這種生命的特質,卻因為犯罪墮落的緣故使心思意念轉向自己(cor curvum in se)。當一切都以自我利益為出發點的時候,結果就造成各種關係的破裂。現在通過耶穌基督的救贖,人類在基督的形象的重新塑造下,可回復失落已久的上帝的形象,過一個願意為他者放下自己和擔當憂患的人生。於是在上文提及的那封監獄書信中,潘霍華指出基督徒應該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需要、問題、過錯和畏懼,乃是如何容讓自己行在耶穌所行的路上,參與上帝在基督裡的苦難。這就是做人的真正意思了。5

為基督的道的來臨作預備

在這個黑暗的世代裡,基督徒應該作甚麼?從功能的角度看,我們可以在許多身分、角色上為基督的福音作見證。在社會上,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身分與崗位,耶穌基督的道正是通過許許多多站在不同崗位上的踐行者擴展到世上不同的角落去。在《倫理學》一書中,潘霍華就提到四個神聖委託(divine mandates),指出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啟示要通過家庭、工作、教會和國家落實到世界裡。於是,作父親的有父親的責任,作工人的有工人的責任,作牧者也有牧者的責任,諸如此類。沒有個人可以做所有事情,當每一個人為其他人或整個群體承擔起自己的責任時,歷史就出現。6 關鍵的問題是,究竟我這個人是以一種怎樣的態度去承擔責任和面對不同的挑戰呢?耶穌基督的位格與潘霍華的一生告訴我們,只有為他者的存有(being-for-the-other)才有見證福音、改變社會的能力。通過基督徒的己與擔當,耶穌基督的道有形有體地臨在人間,讓人看得見和觸摸得到。耶穌基督在黑暗中通過背負人類痛苦來戰勝黑暗。基督徒也要效法耶穌,通過這種獨特的生活方式在各個崗位上為基督的道的來臨作見證和預備。日子愈難走,就愈需要有人承擔責任,為世界的將來切實地和勇敢地作一點事情。

 (作者是建道神學院教務長、神學系副教授)

  1. Dietrich Bonhoeffer, Dietrich Bonhoeffer Works in English, ed. John W. de Gruchy, trans. Isabel Best and others, vol. 8,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10), 480.
  2. Dietrich Bonhoeffer, DBWE, ed. Geffrey B. Kelly and John D. Godsey, trans. Barbara Green and Reinhard Krauss, vol. 4, Discipleship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03), 86.
  3. Bonhoeffer, Discipleship, 283.
  4. 有興趣了解多一些的讀者可參閱筆者另一篇文章:解讀作為塑造的倫理學〉——「在基督裡成形」乃《倫理學》的重要課題,鄧紹光主編:《解讀潘霍華倫理學》香港:德慧文化,2018,頁211-237
  5. Bonhoeffer,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 480.
  6. Dietrich Bonhoeffer, DBWE, ed. Clifford J. Green, trans. Reinhard Krauss and others, vol. 6 , Ethics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05), 220.

 

 

佇立.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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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蔡貴恆

 

十架佇立著,我立十架前。倏忽四十載,但十架恩情寬宏深厚,我豈能忘!

 

今天我仍認信這不僅是我自己的十字架,也不止是我親身經歷的十字架,我更是被十字架形塑我的生命,並活出十字架。而這活出,正如主耶穌基督在福音書的說話:「背起你的十架來跟從我」,意味著義無反顧、勇往直前,為了信仰而甘心效法和認同基督的犧牲和憐憫。

 

所以,十架若只是一己的憂愁與苦惱,便是不明白背十架的真義。

 

年輕時讀宋尚節的傳記,他回國前看到海上有一個大的十字架,還有無數待救的人;我覺得他看到的是使命。

 

那年頭,唐崇榮帶領的聚會時常和會眾唱一首詩歌:〈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他看到的是十架的赦免。

 

對馬丁路德金來說,十字架是救贖的意義在於其表達了十架神聖的愛和公義的彰顯。

 

然而,對初期教會的信徒來說,十字架就是殉道。

 

十架是踐行的愛

釘身十字架的耶穌進入不公義與受苦的世界,藉道成肉身,親身經歷人生的破碎。耶穌說祂來是要召罪人,但祂也擁抱對立的仇敵。祂與世人完全的認同,在十架上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並表明了神的愛。祂所應許新創造不僅是永生的救贖,更是永恆的,公義和自由的。祂不僅要求道德的生活,更是愛的具體彰顯,使那些在不公義的權勢下的人得著赦免、醫治、釋放和平安。

十字架若只是個人的重擔,又或重點只在於傳揚救贖的福音,那就要好好的改正自己的行為與思想,這正正是我初信主時的想法。在此之外,我必須在人生所有的範疇中都以主耶穌為首,完全被祂引導。

 

我要完全的委身與降服於生命的更新、獨立、自主及愛人。但在程度上而言:我必須願意付代價和受苦。對我來說,犧牲的愛所實踐的是甚麼?是在患難困苦中仍憑著信和愛去行憐憫。而那種困苦,就像是背負著自己的刑具,在威嚇下的行進,面對羞辱、逼迫與凌辱,以致死亡,也毅然前往。

 

華人教會較小從十架的角度談「靈性」,既缺乏原則教導和踐行的具體方向;實戰經驗也很小。當教會只有不斷的活動而沒有行動,「靈性」就成為了在書房中的靈修活動!當下教會這樣徹底的分割信仰與生活,只會使我們的信仰變得抽離和缺乏血肉,更遑論與鄰舍感同身受。

 

不能忽略愛和公義

釘身十架的主沒使羅馬帝國立刻滅亡,只是叫那像是「不滅的國」看到無數的人步向基督,迎向光明。那是壯觀的!這份觸動,由百夫長、使徒約翰、婦女們,到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後者的姿態好像是仰望的,又好像是俯伏的,但令我最有共鳴的是她佇立的身影。

 

十架發光,有些人看見,有些人看不見,也有人假裝沒有看見。香港的教會是否也看不見,十架是愛的象徵?

 

有些人接受這愛,有些人不接受,香港教會的十字架是否有神的愛,有神的公義?神的國又是否在其中呢?當教會擁有金錢和權力並成為建制,卻忽略了愛和公義,這是徹底的不認識十字架的真理。

十架真理的公共性(public)是至為明顯的。作為公共或社會事件,耶穌處身被羅馬人殖民的處境、面對不公義的審判,過程更牽涉不同社群,而吊詭的是耶穌的宣稱正是回應當時社會面對的苦難和逼迫。因此,效法基督的教會應與受苦的群體同行,和他們一起面對不公義。

 

藉閱讀自我裝備

面對信徒備受逼迫的現實,我覺得閱讀和討論是香港信徒在靈性上最起碼的裝備。我最近留意到劉進圖著力推動公民門徒讀書會;不知他是否有興趣與我們一起讀西蒙娜.薇依(Simone Weil)的作品。薇依是法國社會行動家,她對政治及社會哲學並非憑空揣想,而是深入社會生活底層,經常與勞動階層接觸並廣泛參與政治活動,堅持反抗社會的不義。

我亦非常欣賞約翰衛斯理的整全關懷。其名言「在社會成聖外,別無其他成聖」是因他深信我們看見弟兄姊妹衣不蔽體,或缺少日用飲食,絕不能告訴他們「平平安安地去吧!」而是實質的解決他們生活上的困難。至於社會層面的公義,他提倡改革監獄,關懷病患和窮人;又主張解放黑奴及社會公義,這才是對神和對人完全的愛。

 

深耕細作從己做起

抗議、示威、請願信,這些在民主社會的多元表達反映了說真話的勇氣,我們是否可操練在教會說真話?怎樣進行呢?深耕細作的在鄰舍中作好撒馬利亞人也有一定的意義,從自己做起還是重要的;除了個人的屬靈操練,好好照顧自己、家庭,在小團體中的閱讀及信任分享、關懷、代禱都是重要的。

 

十字架並非抽象而是具體的敘事及事件!十字架召喚我們去背負,那是一種落實的生活態度;十字架也是踐行,是每一天的生活,是共融的團契,更是在洪流中選擇去佇立。

 

這樣站著,站出了一份寧靜,一種謙和但誇勝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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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靈根自植國際網絡創辦人)

(本文原文載於《時代論壇》第 1636 期,蒙允轉載;並經作者為本刊是次主題增補修訂,深表謝意。文內段落標題為編輯所加。)

 

 

慕道班實錄(一):挑戰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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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孫基立

 

我是信主多年的基督徒,所以大家或會覺得奇怪,為甚麼我要參加慕道班?

 

我第一次來到慕道班的時候,心裡有很多無法解決的問題,不論是看神學書籍還是跟信主的弟兄姊妹交談都無法解答。我想,與其苦思冥想而百思不得其解,不如放鬆一下,去一個全新的團契,也給自己一個新的機會,重新思考基督信仰裡一些最基本的問題。

 

教會淪為社交場所?

在去慕道班前,我有點擔心,因種種原因,我知道許多基督徒已經對信仰麻木了,他們來教會常常是出於習慣,順便見見老朋友,聊聊家常,教會成為了普通社交場所,人們對基督教的資訊已經不太感興趣。在一些教會,大部分會眾只剩下孤獨的老人,年輕人很少來,因為他們在週日找到了更富吸引力的社交場所,而且許多非宗教的社會服務機構也逐漸可以取代教會提供的服務。

 

實在若教會除去這些功能以外,沒有信仰方面的真正交流,就可能逐漸成為一個虛有其表、沒有靈魂的建築物而已。

 

慕道班的氣氛會不會也是如此?只淪為一個膚淺的社交場所而已?

 

牧師告訴我,這裡的慕道班是一個探討的地方,目的不是提供一些所謂的「標準答案」。這個班的宗旨是言論自由,不同的問題,包括對基督教的許多反對和質疑的觀點都可以暢所欲言,牧師不佔有真理,不強制慕道者接受任何觀點,也不進行洗腦式的灌輸。

 

他在這個慕道班上只是和大家一同思考,一同尋求比較好的答案。

 

我覺得這樣的組織方式非常適合我,因為我已信主多年,所以總是不太好意思問一些很基本的信仰問題。其實我早就知道這些問題的「標準答案」,但是這些「標準答案」常常不能讓我滿意,許多不信主的朋友提出的問題,也常常促使我重新思考這些「標準答案」所提供的資訊是否足夠?

 

慕道班的氛圍能讓我重新提出這些看似簡單,實則非常複雜的問題,而且能和未信主的朋友們一同思考。

 

尋求真理的同路人

慕道班成員的年齡和職業都有很大差異,有家庭主婦,大學教師,退休老人……一些小孩子也穿插其間。慕道班這個名稱非常形象地說明了成員的特徵:他們渴慕基督的真道,面對這個飛速發展的世界,有許多人其實並不是只顧隨波逐流追名爭利。

 

他們在這裡找到了一個自由的空間,將他們對宇宙的奧祕,生命的奇蹟,人性的思考表達出來。我覺得很有親切感,因為連繫我們的不是年齡,家庭狀況或是職業這些表面的特徵,而是我們心靈深處共同的渴求:我們大家都是尋求真理的同路人。

 

我參加了一段時間以後,突然發現,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習地方。

 

未信主的朋友們提出的問題其實一點也不簡單,回答問題的人需要博覽群書,對各種神學思想都比較了解,對中國各地的風土人情和文化習慣都略有所知,並且要有很強的理解和綜合能力,一下子就能捕捉一個人的長篇大論中最核心的問題,並且找出不同的人共同關心的關鍵性問題,再將其引向大家都感興趣的方向。

 

在慕道班,我們討論過中國的傳統文化和基督教的關係,不同宗教之間的異同,基督徒是否都是好人……我發現,當牧師可不是一個簡單的「職業」,幾乎甚麼都要知道才能應付這樣的場面。

 

與慕道者彼此扶持

這使我自己的信仰重新進入一個充滿問題和挑戰的環境。在信主多年以後,我也曾認為所有的問題都已經找到了標準答案,不需再努力思考這些問題了,如果別人有疑問,只需將這些標準答案照本宣科地告訴他們就萬事大吉。

 

但我後來發現,這樣的處世方式是萬萬行不通的,也缺乏基督的愛心。

 

如果我們對他人的靈魂沒有真正的負擔,不願意進入他們的世界,而只願意躲在狹窄的基督徒圈子裡,自詡為真理的擁有者,以居高臨下的姿態對待尚未接受福音的朋友,或者出於「好心」,將自己的信仰簡單、粗暴地強加於人,這樣的做法只能顯出我們的愚昧和驕傲。耶穌在地上的日子從未這樣處世為人。

 

約翰福音起首便提到的「道成肉身」,包含著一個感人至深的真理:上帝願意進入我們人類的世界,陪伴我們度過在地上的時光。

 

祂透過和門徒朝夕相處的歲月,言傳身教,逐漸讓他們心悅誠服地接受真理,祂為此不惜付出十字架上的痛苦和犧牲。而基督徒也應跟隨祂的腳蹤,和未接受福音的朋友一起探索,一同思考,共同奔走天路。

 

我們在尋求上帝真理的同時,其實也在尋求這樣一些誠實的同路人,彼此扶持,互相啟發,同走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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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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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輯室

舊約的憐憫
在舊約聖經裡,表達「憐憫」的字有三個:

第一個字是Hesed,意思是「忠誠」;出現共約二百五十次。英王欽定本譯作"mercy";和合本譯作「慈愛」、「恩」、「仁慈」、「恩典」等;意思是神的忠誠並不計較人的得失過犯,且堅定信守祂與人訂立的盟約,而祂的忠誠也自然轉化成祂的憐憫。

第二個字是Hanan,意思是"gracious"。英王欽定本譯為"have mercy upon"(施憐憫),"merciful"(有憐憫);和合本主要譯作「憐恤」、「憐憫」、「施恩」等;意思是神對人寬宏的厚愛,這愛是人完全不配得的。

第三個字是Raham,意思是「母腹」;是以賽亞先知描述神像一位母親腹中懷著兒子〔參賽四十九15,(《呂振中譯本》的翻譯是:「婦人哪能忘記她嗍奶的孩子,而不憐憫她親腹生的兒子呢?」)〕英王欽定本譯作"having mercy"(有憐憫),"having compassion"(有憐恤);和合本同樣譯作「憐憫」、「憐恤」。Raham也有個眾數的字rahamin,譯作"tender mercies";和合本譯作「慈悲憐憫」。這個字是形容有位格的神是有情感、充滿憐憫和憐恤的。

新約的憐憫
「憐憫」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大多以希臘文Charis(恩典)這個字來表達;意思是向有需要或無助者表示同情,其核心意義是赦免一個犯罪的人,不計較他的過犯。「憐憫」的動詞意思是「心腸肺腑受到感動」。以色列人認為心腸肺腑是情感的中心,是憐憫的源頭。在神的「憐憫」裡,不僅僅是吩咐祂的子民憐憫那些窮苦的、貧困的、以及孤兒寡婦;最大的憐憫,是神藉著祂兒子耶穌基督為罪人預備救恩,把世人從無助無望中救拔出來。主耶穌面對顛沛流離的人時,也常常流露祂的憐憫和慈心(參太九36,十四14,二十34)。

道成肉身的憐憫
在路加福音中浪子的比喻裡,小兒子因自己的放縱終至窮途末路,困境的煎熬使他看到自己的罪,也承認自己的罪,更決心回家。在家等候的是一顆慈心,一顆不計較小兒子所犯的過錯,願意赦免的心(參路十五11-24)。父親這顆慈心裡面盛載的,是神無盡的恩典(Charis)。父親吩咐僕人拿袍子、戒指和鞋子來給小兒子穿上,重新恢復他的身分和權利。父親對小兒子是忠誠的(Hesed),他從沒想過要斷絕父子關係;父親對兒子是慈悲憐恤的(Rahamin),他這樣形容回頭的兒子:「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路十五24)父親對兒子滿有憐憫,縱然兒子不配得,仍然施予憐憫(Hanan)和寬恕,讓他恢復兒子的身分。

神的「憐憫」,藉道成肉身的耶穌來到我們中間,也藉著耶穌的教導,豐富我們對「憐憫」的認識。

參考資料:
1. 天道書樓編。《聖經新辭典》。香港:天道,1993。
2. 福音證主協會編。《證主聖經百科全書》。香港:證主,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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