滌蕩心靈:《盡在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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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指出最大,也是第一的命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作者在《盡在愛中》1裡分有盡心篇、盡意篇、盡力篇、盡性篇,從靈修與實踐的角度細述這份源於神而回饋神的愛。

 

簡單來說,「心」是動機、意志與抉擇;「意」是思想和情緒;「力」是身體與外在環境人事的互動;「性」是人的靈聯繫和整合全人產生的總方向。

 

作者在盡性篇中分享說:「社會罪惡的根本在於人心敗壞,有些基督徒認為先做好福音工作,叫人得著新生命,才有希望改變社會的不良現象。這是對的,但若不同時鼓勵基督徒將新生命(包括憐憫與公義)活出來,我們所傳的福音就沒有了說服力。

 

一般基督徒對救濟關懷的工作都很樂意投入,但對社會公義——為受壓者呼籲,指出當權者的腐敗、社會的流弊等,都只保持安全距離,認為基督徒不好捲入政治。這是負面和狹義的角度。

 

廣義來說,政治是管理眾人的事,在民主社會,由公民選出管理人,並賦予監督權責。因此,每公民,包括基督徒都必須關心政治,有責任運用他們的權柄,造福社會人群。

 

靈命塑造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培養社群意識及對社群做出貢獻。

 

耶穌的為人和教導從不將『傳福音』與『社會關懷/公義』分割,兩者是息息相關的(參路四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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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1. 邱清萍著。《盡在愛中》。美國:美國中信出版社,2015

 

 

 

莫讓憐憫成為「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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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呂君望

「行公義,好憐憫」是神對世人的要求,更是對屬祂兒女的要求。神的要求絕對合理,因為祂本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更是發憐憫的神(參詩一○三8;羅九16)。主耶穌是一位滿有憐憫心腸的人子,祂在世時,已留下很多寶貴的榜樣。我們實踐憐憫確是責無旁貸。每當我們聽到:「你們基督徒很有愛心、有憐憫」,我們心中難免很興奮。然而,在我二十多年的牧會體驗中,我認為若「憐憫」不適當地施予或接受,是可以成為施行憐憫的人(下稱:施憐者)及受憐憫的人(下稱:受憐者)雙方的「陷阱」。

一、「幫倒忙」的憐憫
過度及不理性的憐憫,令受憐者對施憐者產生倚賴,忽略自己的責任。受憐者漸漸以受害者自居,身邊人都應助其解決當前或一直以來的問題,「奉旨」式的要求別人。例如:受憐者半夜失眠,動輒便致電施憐者「求助」,認為是理所當然,倘若遭到拒絕,會反過來責怪別人無憐愛的心,失去自助意識。施憐者若對受憐者有求必應,實無助解決對方問題,只令自己陷入「疲於奔命」的陷阱。為此,施憐者可主動與受憐者約法三章,讓對方知道自己的責任、施憐者的角色及要求,既不拒也不縱,違者自誤。

二、「縱容式」的憐憫
施憐者盲目施行憐憫,忽略當中隱藏的問題,甚至罪惡的存在,既是誤導,更是縱容。最近,事奉教會有一位新朋友願意決志信耶穌,他在分享時坦承自己因好賭欠下巨債,曾多次想自殺,以免連累家人。起初他表示希望尋求教會意見及神的幫助,我們都樂意聆聽他的心聲,沒有因此拒絕他;此外,我們會告知他當前的難處及要承擔的責任,也帶領他在神面前認罪悔改,讓神引導他當行的路,以及轉介合適的機構跟進。可惜,他並沒有真正悔改或願意付代價,只當教會作救生圈。故此,我們決定採取被動的策略,目的是讓當事人學習真正悔改抓緊神,並願意承擔責任。誠然,人誰無錯,受苦者確需要被接納、蒙憐憫,重新得力站起來。然而,施憐者必須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問題,憐憫的同時,要用愛心提醒對方必須回轉歸向聖潔的神(參何十1-2)。

過去,筆者的事奉堂會常有陌生人上門分享他們的難處,最終是要求金錢的施予。這些絕大部分都是濫用教會愛心的人,編作故事以求獲取利益。誠然,有些很難判斷真假,牧者惟有以實物作出關心;對於明顯的欺騙,會當面揭穿或以退為進令他們知難而退。無知的憐憫,只會令不是真正受憐者得寸進尺,食髓知味,這不是神憐憫的模式。(參賽五十四8;彌七19)

三、「對比式」的憐憫
因憐憫導致施受雙方關係出現不正確的對比。施憐者沒考慮受憐者的感受或尊嚴,只按理性「想當然」地施予憐憫,甚至強行憐憫別人。倘若受憐者自尊心強,會嚴加拒絕,相反,會令受憐者漸漸變得自我形象低落。這樣,施憐者和受憐者彼此間會產生如高低、強弱、有無等對比思想,把人性本有的平等、尊貴的身分扭曲,把憐憫變成施捨,受憐憫變作行乞般。憐憫別人是本於從神而來的愛,願與對方一同承受、承擔當前的苦難,是人性平等而美善的彰顯(如歐洲國家接收中東的難民)。施憐者必須留意自己的態度及用語,避免對方產生誤會。

四、「誤導式」的憐憫
在受憐者的心中,或許對施憐者心存感激,會有意無意地讚揚對方,容易令施憐者自我陶醉,誤以為沒有自己不行,即或感到力有不及,也不願放手。施憐者視受憐者為得榮耀的媒介,忘記自己只是神的使者,去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施憐者必須坦誠向受憐者表達,一切的感動及能力來自神,請對方不要忽略把榮耀及感謝歸給祂。同時,在憐憫的過程中,必須讓受憐者確知,最終的倚靠不是施憐的人或教會,而是愛他的神!

五、「幫多了」的憐憫
施受雙方忽略彼此應有的界線。一位育有一子的離婚姊妹,信主後參加了一所教會的崇拜及聚會;教會內一位非常熱心的已婚弟兄體恤她獨力照顧兒子的難處,很關心這位姊妹。這位外表柔弱的姊妹難得有人願意付出關心,自然傾出愛慕之心,情慾的陷阱自此出現,結果也是大家不願見到的。在輔導或關懷的事上,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慎防撒但的迷惑,最重要是謹守兩性有別,在施憐憫的過程中,適可而止,免生誤會或陷在試探中。

現今世人因為人性的自身限制,加上施行憐憫可能帶來的傷害、失望,就望之而卻步,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批判多於體諒、審判先於憐憫」的心態。然而,屬神的人都經歷過神的憐憫,必明白神對我們的要求,我們可否如彌迦先知的勸勉:「行公義,好憐憫」?憐憫是屬神的人應有的表現,重要的是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惟有如此,我們才能正確及有力地行在憐憫別人的道路上,而不落入陷阱裡!

(作者是本會董事及尖沙咀潮人生命堂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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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重心意  

旅人恕語──另一重心意

文/ ECHO

 旅遊,最吸引我的不是風光名勝,而是路途中擦身而過的人。   

我永遠難忘,尼泊爾廟裡一臉寂寥的「活女神」、泰緬邊境脖子套上層層長環的長頸族婦女、內戰期間被軍人強暴並擄走的安哥拉女童、在耶路撒冷舊城區力邀我參加另類旅行團以了解巴勒斯坦人苦況的青年… …這些在在都告訴我們,古今中外,不同形式的壓迫每天正循環上演。

 當我們閒適地在露天茶座呷一口「公平咖啡」,與友儕訕笑內地遊客的「不文明」舉止,或談論上帝的公義與審判時,可曾細想上帝給我們機會四出遊歷,會否有祂另一重心意與託付?

 即或我們沒能力改變根深蒂固的人文風俗或社會大氣候,但做個負責任的旅客,良心消費,甚或在旅途中做義工幫助有需要的弱勢群體,以實際行動傳揚上帝的愛和天國的福音,在個人層面「行公義、好憐憫、與主同行」應沒託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