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下追隨基督的教會——潘霍華的神學關注

文/趙崇明

潘霍華身處兩次世界大戰,而德國更是兩次大戰的核心國家。隨著1918 年一次大戰結束,德意志帝國正式進入威瑪共和國時代,作為戰敗國被迫要接受凡爾賽條約的戰爭罪責的懲罰條款,國內不少民族主義者視之為喪權辱國的恥辱;加上戰後經濟轉差,於是孕育了希特拉的乘機崛起,將當時的德國工人黨改稱為「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簡稱Nazi,即「納粹」,成功將民族主義和社會主義結合起來。1933年希特拉更順利出任總理,正式掌權,進入納粹威權統治的「第三帝國」時期。對外不斷擴軍發動侵略,與意大利結盟啟動第二次世界大戰。對內實行高壓極權管治,借助民族主義雷厲風行反猶太人政策,大規模屠殺猶太人。而當時德國教會(主要是信義宗,也有改革宗)內一群「德意志基督徒」不但對政府的反猶政策袖手旁觀,甚至逐漸被收編成為支持納粹政權的政治工具。

就在上述政治亂世的背景下,造就了潘霍華神學的發展。然而,潘霍華並非要建立一套政治神學、公共神學或社會福音派的那種自由神學。他由始至終最關注的其中一個焦點是教會,他是為教會而做神學的,這一點可從他第一本著作,亦即他的博士論文《聖徒相通》(Sanctorum Communio)反映,這是一部關於教會論的著作。當然,到了希特拉上台,以及目睹德國教會變質而向納粹政權效忠時,他更要思考以下問題:教會究竟是誰的教會?誰是教會的主?信徒真正追隨的對象是誰?教會向誰效忠?教會如何被上帝使用?

以基督中心作神學思考

對他而言,答案的基礎必然要回歸基督。因此,潘霍華整個神學思想,都是建基在從上而下的啟示觀和基督中心論上面,意即建立於上帝在基督裡的啟示這重要基礎上。他在早期著作《行動與存有》中已表明這種觀點:「神學思考的進路乃是從上帝到現實(reality),而非從現實到上帝。」1 在他的中期神學的《基督中心》(Christ the Center)裡,更是強調這種基督中心式的啟示觀:「聖言基督就是真理。離開聖言,不藉著聖言,就無真理可言……上帝已經藉著聖言行了啟示。上帝將自己同聖言聯繫在一起,為的是藉著聖言,向世人曉諭。上帝沒有改變這聖言。」2

屬於潘霍華後期神學的《倫理學》(Ethics),仍貫徹這種神學方法:「從人的問題出發探詢解答,這種思想必須克服,因它不是聖經的思想。耶穌基督的道路並非從塵世通往上帝,而是從上帝通往塵世……教會對世界的發言,只能是上帝對世界說的話而不能是別的……因此,對於教會來說……唯獨從耶穌基督的福音出發,才會發生教會同世界的正確關係。」3

信徒效忠上帝而非政權

有關政治倫理的踐行也一樣,當基督徒置身在某一政治處境要作倫理踐行時,潘霍華認為要問的仍是:上帝有何旨意?他堅持我們身為上帝這天國君王的子民,只應向上主效忠,首先只會聽命於上帝,任何地上的掌權者,並非我們絕對效忠及聽命的對象,這也是當年潘霍華有份推動的「巴門宣言」(Barmen Declaration)的核心思想。

然而,上主的命令又如何下達到現世的凡夫俗子?這就須要透過道成肉身的基督啟示給我們,因基督既是從上而來的上帝的道,卻也成了人身,活在現實的被造世界中,祂既超越又臨在,是聯繫天上與人間最佳的橋樑。因此,建基於基督的政治倫理踐行,既是貼近現實,卻非追隨俗世現實的意識形態,也就是在世而不屬世的。亦惟有在基督裡談論倫理學,才能擺脫將倫理學抽象化的危機,因基督就是具有歷史性的實在(historical reality),所以在基督裡彰顯的上帝命令不可能是抽象的。將倫理學看待成一套能放諸四海的分辨善惡原則,就是將倫理學抽象化,令倫理學脫離具體多變的現實處境。因此,潘霍華心目中的基督教倫理學,必然要考慮處境,亦惟有掌握這點,才能明白潘霍華身處當時德國教會所面對的納粹政權這獨特的歷史處境下,為何他會表現那些具體(甚至具爭議)的言行。

當然潘霍華的政治踐行並非只建立在屬於其後期著作的《倫理學》之上,1932 年可算是潘霍華生命的重要分水嶺。這源於他閱讀「登山寶訓」,耶穌的教導讓他有很大覺醒,學習對付自己生命中那個很強的「自我」,認罪悔改,開始學習順服的功課,真正追隨基督,成為主的門徒,效法基督,學習為他人而活,須活出負責任、肯擔當及付代價的生命。

背十架回應重價恩典

1933 年1 月30 日希特拉上台,4月即通過〈雅利安公務員法〉(Aryan civil-service legislation),禁止非日耳曼民族(尤其是猶太人)出任政府公職,潘霍華隨即發出反對聲音。然而,當時德國教會已被納粹政權收編,成為政權利用的政治工具。有見及此,認信教會(Confessing Church)便提出「巴門宣言」,向支持納粹政權的德國教會表明,惟有基督才是教會的主,教會理應只向基督效忠。因要為認信教會訓練傳道人,1935 年4 月潘霍華出任傳道人神學院(The Preacher’s Seminary)的負責人,後來神學院遷往芬肯瓦(Finkenwalde),不過1937 年9 月這神學院已被蓋世太保關閉。同年《追隨基督》(The Cost of Discipleship)一書出版。

《追隨基督》是潘霍華在神學院其中一科授課內容。他在這書中一開始便批評教會將「因信稱義」變為廉價恩典,就是宣揚一種不須要承擔、無須以行動來回應、不用付出代價的福音。廉價恩典也只是一套頭腦的知識(教義)、或一些靈性的安慰,以為頭腦上承認或接受救恩觀念就可得救。而忘卻了福音本來所見證的,乃是基督以重價的生命,背負及承擔了我們的苦罪,因此應是重價的恩典。若重價的福音是耶穌為我們的生命付上最大代價,以及用最大的承擔而換來的救恩,我們就應存一個感恩的心,作出回應行動,這行動就是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真正作主的門徒。4 因此,潘霍華所指的呼召,並非佈道會中舉手決志信主那麼簡單,而是「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時,祂是叫他來死。」5 這正是基督呼召我們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的意思,「因為基督擔當我們的重擔,所以我們也該擔當同伴的重擔。」6 在威權管治下的教會和信徒,潘霍華要我們反省如下的重要問題——是否願意付上生命的代價,背起十字架作主門徒?以行動見證那重價的恩典?

  (作者是香港神學院教務主任、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

註釋:

  1. Dietrich Bonhoeffer, Act and Being: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 and Ontology in Systematic Theology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09),89.

  2. Dietrich Bonhoeffer, Christ the Center (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78), 49;中譯:朋霍費爾著,王彤、朱雁冰譯:《第一亞當與第二亞當》(香港:漢語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1),頁32-33。

  3. 朋霍費爾著,胡其鼎譯:《倫理學》(香港:漢語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0),頁306-307。

  4. 參潘霍華著,鄧肇明等譯:《追隨基督》(香港:道聲出版社,1989),頁32-34。

  5. 潘霍華:《追隨基督》,頁80。

  6. 潘霍華:《追隨基督》,頁81。

潘霍華——重尋「教會」的人

文/胡保羅

單薄狹隘的教會

潘霍華,在德國一個菁英家庭出生,家中有八位兄弟姊妹,他排行第六,緊隨是他的孿生妹妹。父親卡爾是大學精神醫學暨神經學系系主任和醫院院長,是德國的名門望族。而當教師的母親寶拉,是皇室近親,其父是隨軍牧師,並曾擔任德皇威廉二世的牧師,祖父則是位大學神學教授。

由於父親不是基督徒,家人沒有上教會的習慣,但父親並不反對母親在家進行宗教教育:讀經、祈禱,唱詩歌,都是教學內容;母親更聘請了兩位敬虔的莫拉維亞女信徒為家庭教師。

潘霍華在十三歲時已決定要讀神學,十四歲就告訴父親這個意願,父親雖不贊成,仍然沉默地尊重他的決定。但兄長們多有反對,更批評當時的教會是一個「粗糙、薄弱、單調、狹隘的中產階級體制」。潘霍華回應哥哥時說:「真是這樣的話,我就必須改革教會。」雖然這是帶點說笑性質的反駁之言,然而,這可不是一個輕易大放厥詞的家族呢!

潘霍華按著家庭的傳統入讀杜平根大學。到學期完結,十八歲生日時,他有機會到羅馬遊學,並參加了聖彼得大教堂的彌撒,對信仰有一點體會。他發覺過去有些分開的東西得到復合:教會和信仰、教義和生活。他經歷了一種敬虔,是不會將意義放棄的;他確認了一種宗教,是普世的,有可見的形式,也有一種聯結的秩序。他開始思考一個課題:教會是甚麼?

教會是甚麼?

帶著這個課題,他進入當時享譽世界的柏林大學神學院。學院師資優良,院長哈納克(Adolf von Harnack)是主張自由主義,為當代歷史批判法先驅之一的士萊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的學生。潘霍華沒有選擇跟從他,卻找到系統神學教授霍德伯格作他的指導老師。他的博士論文題目是〈聖徒相通——從教義學角度探討教會社會學〉。潘霍華認為教會不是歷史實體和機構,而是「基督以教會——團契的形式存在地上」(Christ existing as church community);即道成肉身的神,在基督裡真實地在教會中與人相遇。論文順利通過資格考核和公開辯論。那一年有十二位神學博士畢業生,只有年僅二十一歲的他獲得特優殊榮。

獲得博士學位資格後,他便可擔任牧養工作,遂應聘前往西班牙一間德國教會作為期一年的助理牧師。一年後,他回到柏林大學神學院,攻讀第二個後博士學位的特許任教資格,計劃在柏林大學教授神學。

他的博士論文〈行動與存有〉,可說是〈聖徒相通〉的續篇,同樣探討教會是甚麼的問題。內容則採用哲學思辨,以康得的超驗主義和海德格的存有學之間的衝突,論證神學不是哲學的分支,而是一門完全不一樣的學問。人們應當用「行動」或「存有」來認識神的啟示,即透過基督彰顯在教會的啟示。他說:「就上帝的自由來說,最明確的證據, 就是上帝自由選擇接受時空的約束成為人類,並且任由世人處理。上帝的自由不是要遠離世人,而是為世人的益處。」

潘霍華縱然取得大學講師資格,惟他尚差一年才達二十五歲按牧之齡,於是他的導師蒂斯特建議他到美國紐約協和神學院進修。當時的德國神學院睥睨全球,而他更是頂尖神學家哈納克的學生,潘霍華最初並未把協和神學院放在眼內。

但在他留下的一年,卻經歷了從來未有的生命改變。他與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成為好友,在彼此討論中激發了他對社會問題的觸角;也有同學帶他到哈林區,一窺黑人所承受的種族歧視。在哈林區的黑人教會裡,他看到不同膚色、階層、文化背景的人一起唱詩敬拜,才明白原來他腦海中的聖徒相通是多麼被自己的階級局限。

參與認信教會

潘霍華深受神學院同學的啟發,並開始專注耶穌的登山寶訓。回到柏林大學,人們注意到他改變了,他回答說:「我已經成為一個基督徒了……我內心明白,惟有當我認真看待登山寶訓,我的生命才能真正的清晰和誠實。」

潘霍華在柏林大學擔任系統神學系助教時,也在科技大學學生中作牧師。1931 年9 月,納粹從國會選舉中的12 席一躍而為107 席。他在學系裡先後開了「教會本質」、「創造與犯罪」和「誰是今在與昔在的耶穌基督」等科目,繼續探討教會的本質,及思考當時的教會處境。「創造與犯罪」正是他有感德國並沒有從一次世界大戰中汲取教訓,仍盲目期盼以發動激進革命來謀求幸福,卻未了解罪對人的影響。

1933 年1 月,希特拉成為總理,四月通過《雅利安條款》,規定只有德裔人民才可以擔任公職,因教會屬公務員體制,猶大裔牧師全被革職。七月,教會舉行選舉,支持納粹的「德國基督徒」勝出,基督宗教遂與國家主義連結在一起。潘霍華感到困惑,教會既是基督在世的可見形象,他沒法待在一個背叛基督的教會。直到認信教會(Confessing Church)發表「巴門宣言」(Barmen Declaration),他似乎看到教會的曙光,便決定參與認信教會在芬肯瓦(Finkenwalde)開辦的地下神學院,擔任院長。他整理了在芬肯瓦的教學內容,出版了《追隨基督》和《團契生活》兩本著作。

可是,納粹用強硬的態度對付認信教會,學生遭逮捕,學院被查封,不久,他也被禁止在柏林工作。認信教會最後在納粹面前低頭,潘霍華黯然想到自己是個沒有教會可容身的人。加上1938 年年底的「水晶之夜」,德國群眾肆意攻擊猶太人的住宅、商店、會堂,更殘暴地對待猶太人。然而,教會對此等暴行卻沉默無聲,令潘霍華極度失望。半年後,他的處境已極不理想,便決定第二次到美國。

重建基督所啟示的教會

到達美國不久,他卻有強烈的掙扎:為甚麼不留在德國,與弟兄們一起經歷這艱辛歲月。他說:「若不能與他們一起經歷試煉,又怎能參與戰後德國教會的重建。」

經過深思,他決定回國,隨即參加「阿勃韋爾」,成為軍方情報人員,背地裡卻是為反抗運動聯絡海外,以便外國政府了解德國國內反抗希特拉的活動。

期間,他對教會的思考,有一個新的課題,他稱為「將來世界的基礎和重建」。他思考的不是個人性的問題,而是群體性的教會問題,即神的旨意怎樣藉耶穌基督的啟示,透過教會帶進世界。這些思考成為《倫理學》一書,提及四個神聖的委託,分別是家庭、工作、教會和國家。當時他遊走各國,工作繁重,加上國內和各地的緊張局勢,他只能在有限的時間留下片言隻語,未能完整的寫下來。後世整理出來的,都只是殘篇。

1943 年4 月,潘霍華被蓋世太保拘捕,囚禁於提革監獄,沒有人告訴他拘禁的原因和時間。經過一番掙扎,他心情平復一點,除了讀書、寫信,也繼續未完的思考。他失卻自由,獨處斗室,前路黑暗,外邊是張牙舞爪的納粹在歐洲、在猶太人中肆意殺戮。1945 年4 月9 日,潘霍華在弗羅森堡被判處絞刑。在他死後,他曾分享的「及齡的世界」、「非宗教的基督教」、「教會為他人而存在」都引起廣泛討論。何登(William E. Hordern)在《近代神學淺說》中說:「假如沒有潘霍華這些獄中的信札,現代神學必顯得貧乏。」

縱觀潘霍華一生,無論是學院時期,認信教會時期或是囚於獄中時期,儘管外在是納粹的魑魅魍魎,環境波詭雲譎,他內心仍始終如一的堅持一個詰問:教會是甚麼?甚麼是真正的教會?

(作者是教會牧師,喜愛閱讀教會歷史和人物傳記。)

參考書目:

  1. 艾瑞克.梅塔薩斯著。顧華德譯。《潘霍華》。台北:道聲,2013。
  2. 蕾娜特.溫德著。陳惠雅譯。《力阻狂輪——潘霍華生命史》。台北:雅歌,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