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崇明
潘霍華身處兩次世界大戰,而德國更是兩次大戰的核心國家。隨著1918 年一次大戰結束,德意志帝國正式進入威瑪共和國時代,作為戰敗國被迫要接受凡爾賽條約的戰爭罪責的懲罰條款,國內不少民族主義者視之為喪權辱國的恥辱;加上戰後經濟轉差,於是孕育了希特拉的乘機崛起,將當時的德國工人黨改稱為「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簡稱Nazi,即「納粹」,成功將民族主義和社會主義結合起來。1933年希特拉更順利出任總理,正式掌權,進入納粹威權統治的「第三帝國」時期。對外不斷擴軍發動侵略,與意大利結盟啟動第二次世界大戰。對內實行高壓極權管治,借助民族主義雷厲風行反猶太人政策,大規模屠殺猶太人。而當時德國教會(主要是信義宗,也有改革宗)內一群「德意志基督徒」不但對政府的反猶政策袖手旁觀,甚至逐漸被收編成為支持納粹政權的政治工具。
就在上述政治亂世的背景下,造就了潘霍華神學的發展。然而,潘霍華並非要建立一套政治神學、公共神學或社會福音派的那種自由神學。他由始至終最關注的其中一個焦點是教會,他是為教會而做神學的,這一點可從他第一本著作,亦即他的博士論文《聖徒相通》(Sanctorum Communio)反映,這是一部關於教會論的著作。當然,到了希特拉上台,以及目睹德國教會變質而向納粹政權效忠時,他更要思考以下問題:教會究竟是誰的教會?誰是教會的主?信徒真正追隨的對象是誰?教會向誰效忠?教會如何被上帝使用?
以基督中心作神學思考
對他而言,答案的基礎必然要回歸基督。因此,潘霍華整個神學思想,都是建基在從上而下的啟示觀和基督中心論上面,意即建立於上帝在基督裡的啟示這重要基礎上。他在早期著作《行動與存有》中已表明這種觀點:「神學思考的進路乃是從上帝到現實(reality),而非從現實到上帝。」1 在他的中期神學的《基督中心》(Christ the Center)裡,更是強調這種基督中心式的啟示觀:「聖言基督就是真理。離開聖言,不藉著聖言,就無真理可言……上帝已經藉著聖言行了啟示。上帝將自己同聖言聯繫在一起,為的是藉著聖言,向世人曉諭。上帝沒有改變這聖言。」2
屬於潘霍華後期神學的《倫理學》(Ethics),仍貫徹這種神學方法:「從人的問題出發探詢解答,這種思想必須克服,因它不是聖經的思想。耶穌基督的道路並非從塵世通往上帝,而是從上帝通往塵世……教會對世界的發言,只能是上帝對世界說的話而不能是別的……因此,對於教會來說……唯獨從耶穌基督的福音出發,才會發生教會同世界的正確關係。」3
信徒效忠上帝而非政權
有關政治倫理的踐行也一樣,當基督徒置身在某一政治處境要作倫理踐行時,潘霍華認為要問的仍是:上帝有何旨意?他堅持我們身為上帝這天國君王的子民,只應向上主效忠,首先只會聽命於上帝,任何地上的掌權者,並非我們絕對效忠及聽命的對象,這也是當年潘霍華有份推動的「巴門宣言」(Barmen Declaration)的核心思想。
然而,上主的命令又如何下達到現世的凡夫俗子?這就須要透過道成肉身的基督啟示給我們,因基督既是從上而來的上帝的道,卻也成了人身,活在現實的被造世界中,祂既超越又臨在,是聯繫天上與人間最佳的橋樑。因此,建基於基督的政治倫理踐行,既是貼近現實,卻非追隨俗世現實的意識形態,也就是在世而不屬世的。亦惟有在基督裡談論倫理學,才能擺脫將倫理學抽象化的危機,因基督就是具有歷史性的實在(historical reality),所以在基督裡彰顯的上帝命令不可能是抽象的。將倫理學看待成一套能放諸四海的分辨善惡原則,就是將倫理學抽象化,令倫理學脫離具體多變的現實處境。因此,潘霍華心目中的基督教倫理學,必然要考慮處境,亦惟有掌握這點,才能明白潘霍華身處當時德國教會所面對的納粹政權這獨特的歷史處境下,為何他會表現那些具體(甚至具爭議)的言行。
當然潘霍華的政治踐行並非只建立在屬於其後期著作的《倫理學》之上,1932 年可算是潘霍華生命的重要分水嶺。這源於他閱讀「登山寶訓」,耶穌的教導讓他有很大覺醒,學習對付自己生命中那個很強的「自我」,認罪悔改,開始學習順服的功課,真正追隨基督,成為主的門徒,效法基督,學習為他人而活,須活出負責任、肯擔當及付代價的生命。
背十架回應重價恩典
1933 年1 月30 日希特拉上台,4月即通過〈雅利安公務員法〉(Aryan civil-service legislation),禁止非日耳曼民族(尤其是猶太人)出任政府公職,潘霍華隨即發出反對聲音。然而,當時德國教會已被納粹政權收編,成為政權利用的政治工具。有見及此,認信教會(Confessing Church)便提出「巴門宣言」,向支持納粹政權的德國教會表明,惟有基督才是教會的主,教會理應只向基督效忠。因要為認信教會訓練傳道人,1935 年4 月潘霍華出任傳道人神學院(The Preacher’s Seminary)的負責人,後來神學院遷往芬肯瓦(Finkenwalde),不過1937 年9 月這神學院已被蓋世太保關閉。同年《追隨基督》(The Cost of Discipleship)一書出版。
《追隨基督》是潘霍華在神學院其中一科授課內容。他在這書中一開始便批評教會將「因信稱義」變為廉價恩典,就是宣揚一種不須要承擔、無須以行動來回應、不用付出代價的福音。廉價恩典也只是一套頭腦的知識(教義)、或一些靈性的安慰,以為頭腦上承認或接受救恩觀念就可得救。而忘卻了福音本來所見證的,乃是基督以重價的生命,背負及承擔了我們的苦罪,因此應是重價的恩典。若重價的福音是耶穌為我們的生命付上最大代價,以及用最大的承擔而換來的救恩,我們就應存一個感恩的心,作出回應行動,這行動就是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真正作主的門徒。4 因此,潘霍華所指的呼召,並非佈道會中舉手決志信主那麼簡單,而是「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時,祂是叫他來死。」5 這正是基督呼召我們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的意思,「因為基督擔當我們的重擔,所以我們也該擔當同伴的重擔。」6 在威權管治下的教會和信徒,潘霍華要我們反省如下的重要問題——是否願意付上生命的代價,背起十字架作主門徒?以行動見證那重價的恩典?
(作者是香港神學院教務主任、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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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trich Bonhoeffer, Act and Being: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 and Ontology in Systematic Theology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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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trich Bonhoeffer, Christ the Center (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78), 49;中譯:朋霍費爾著,王彤、朱雁冰譯:《第一亞當與第二亞當》(香港:漢語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1),頁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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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霍費爾著,胡其鼎譯:《倫理學》(香港:漢語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0),頁30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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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潘霍華著,鄧肇明等譯:《追隨基督》(香港:道聲出版社,1989),頁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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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霍華:《追隨基督》,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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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霍華:《追隨基督》,頁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