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譚廷蔚
相信大多數基督徒信主後,會被邀請參與事奉。然而,事奉神需要甚麼條件?怎樣的人才可事奉神?
自摩西領受了神的呼召,他就返回米甸要求岳父批准他離開家庭(參四18)。摩西似乎仍擔憂個人安全,以致神再一次指示和肯定他(參四19)。最後,摩西拿著神的杖,帶著妻兒起程回埃及去(參四20)。
耶和華吩咐摩西回到埃及,並預示法老的心剛硬不容百姓去,直至祂殺死埃及人的長子(參四20-23)。正當摩西返回埃及時,經文記載了一件難以理解的事件:耶和華要追殺摩西(參四24-26)。這故事與上下文似沒關連,24及25節的原文也沒提到摩西,只有「他」,還有一些動詞、代名詞皆不知其所指。一般認為因這故事乃由流傳於以色列人中一個較完整、流行的故事裁剪而成,其內容已廣為人知。
塗抹過犯
這段落最後的說話是關於割禮,因而不少學者認為整件事與割禮有關。若「他」是指摩西,為何神想要殺摩西?其中一個考慮是摩西在埃及出生,之前未有記載他行割禮,這儀式使摩西及兒子成為真以色列人。但不論是摩西抑或其兒子,因割禮問題而被追殺這解釋似欠說服力,就以進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為例,他們也未受割禮卻沒被神追殺(參書五4-5)。
試從另一角度細想:割禮的血與逾越節獻祭的血在功能上是一致的,兩者均有救贖作用(參四26,十二7、13、22-23,三十10)。將血塗抹在摩西身上,亦即將救贖的意義延伸到摩西身上,塗抹了他的過犯,使公義的神不殺他。那摩西有何過犯呢?猶記得摩西曾殺了一個埃及人而被法老追殺(參二12-15),神如何回應這事卻沒下文。若根據十誡「不可殺人」(參二十13)及「以牙還牙」的原則(參創九6;出二十一12),摩西應被處死。因此,摩西在進行神聖使命前,必須處理其過犯,而割禮的血帶來救贖作用。西坡拉因著是祭司的女兒,她可以純熟、毫不猶豫地進行這潔淨行動(參二十九36-37)。
務要聖潔
神是聖潔的,事奉神的人也必須聖潔(參利十九2;書二十四19;彼前一15-16),這是事奉神的原則,是對事奉者的要求。我們是蒙主耶穌寶血救贖的人,祂把我們分別為聖,成為君尊的祭司,因此我們的生活、言語、行為、心思、意念和情感都必須聖潔,事奉才有果效,並蒙祂喜悅。在這個高舉自我、放縱、沒有絕對、模稜兩可充斥的社會中,盼望我們基督徒能一起努力,堅守聖潔身分,同心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參彼前二9)。
(作者是香港信義宗神學院神學博士生)
相片攝影:George Hiles